基层警员,又可称呼基层警察官基层警官基层员警,为中华民国警察基层警察官,官等列“警佐三阶至警正四阶”,相当于公务人员委任第3职等至荐任第6职等,对照军职为上士一等士官长上尉军衔[注 1]。广义泛称警察人员升迁办法全国警察机关升迁序列表[1]第十、十一序列职务。 狭义便是一线三星(十一序列)职务。

一线三星(基层警员)职务阶级识别章

概要 编辑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四等及格者,并经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中央警察大学毕业或训练合格后,即以基层警佐官任用,并依志愿员额、在校(受训)成绩等因素分发台湾各地警察机关。担任第一线、24小时轮值之基层警察人员工作(包括勤区查察、巡逻、临检、守望、值班、备勤等勤务),主要从事警勤区经营、犯罪侦防、交通执法、聚众活动处理与执行人犯押送、戒护及为民服务等工作。[2]

职务及佩阶[1] 编辑

  • 第十一序列职务(佩阶一线三星):警员、队员;官等官阶列“警佐三阶至警正四阶”。
  • 第十序列职务(佩阶一线四星:巡佐、警务佐、小队长、侦查佐,官等官阶列“警佐二阶至警正四阶”。

服勤单位及工作内容 编辑

实务上,基层警员自警校毕业(结训)后,大多分发至各县市警察局担任警员、队员职务:

  • 派出所:负责警勤区经营,担服派出所共同勤务(巡逻、临检、守望、值班、备勤 勤区查察)、受(处)理辖区民众报案及警察分局交办工作。
  • 交通分队:负责交通指挥、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规取缔、违规停车拖吊、道路障碍整顿、特种警卫勤务等工作。
  • 侦查队:负责刑事案件侦讯与移送、通缉犯查缉、治安顾虑人口监管、刑事现场勘察与痕迹搜证、刑事鉴识、不良帮派组合、组织犯罪检肃及应受尿液采验人采验等工作。
  • 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警察局直属警力,维护驻地安全管制、执行特种警卫勤务,并担服巡逻、临检、违规取缔勤务,必要时支援地方分局。另特殊任务警力(霹雳小组)均编制于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除外)。
  • 警察分局内勤:一般由资深警员支援,负责分局业务(文职)工作;另有外事警员、勤务指挥中心、资讯室、公共关系室、家庭暴力防治官、警技(助)教官等专业职务。

基层警员每年累积资绩积分,当所属机关之第十序列职务有缺额时,便会以资绩积分排名晋升。另可参加警察机关内部举办的侦查佐候用甄试,成为侦查佐。

第十序列职务的服勤单位与第十一序列大致相同,部分单位会指派第十序列职务人员担任单位主管(如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并以协助内部管理、带班、值日勤务为主要工作内容。

晋升途径 编辑

基层警员的晋升途径多数以考试为主,途径如下:

[晋升巡官职务]


[晋升巡佐职务]

  • 于各服务机关视职务升迁积分视缺额排序昇任巡佐、小队长、警务佐(一线四星)等职务

俗称 编辑

因阶级章设计关系,民间会以“一线三”、“一毛三”来称呼警员。

相等职级 编辑

 
中华民国内政部消防署:队员、办事员
 
中华民国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队员
 
中华民国法务部矫正署:管理员

有名之虚构人物 编辑

备注 编辑

  1. ^ 不过由于警察人员有官职分立的制度,实际职权仍以职务而非官等为准。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中华民国内政部. 附件一: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PDF. 中华民国内政部. [2018-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8). 
  2. ^ 考选部.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2018-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