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乙(?—17世纪),山东兖州府东平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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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乙是崇祯六年(1633年)山东乡试举人[2],次年(1634年)联捷进士,历任唐县永年县知县,禁止驿马签富户,并擒拿大盗荣居赐[1][3]。不久调任祥符,招徕一万七千家人前来恢复产业,升官刑部主事

弘光时,任四川司郎中,不久因丁忧去职,再出家为僧[4][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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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祖乙,东平人。崇祯七年进士。历唐县、永年知县,禁驿马签富户,禽大盗荣居赐。
  2. ^ 道光《东平州志·卷十一上·选举征第三》:崇祯癸酉科(举人) 宋祖乙 见进士
  3. ^ 道光《东平州志·卷卷十三·人物传第二》:宋祖乙,东平人。崇正甲戌进士。知唐县,调永年,禁驿马签富户,擒大盗荣居赐功尤著。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刑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云。……调祥符,招徕复业者万七千家。累陞四川司郎中。南京亡为僧。
  5. ^ 道光《东平州志·卷卷十三·人物传第二》::补祥符,招徕复业者万七千家,擢刑部主事,寻丁内艰。值闯变隐去,及归里惟以瞿昙静业为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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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道光《东平州志》·卷十一上·选举征第三
  • 道光《东平州志》·卷十三·人物传第二
官衔
前任:
向列星
明朝唐县知县
1634年-1636年
继任:
曾就义
前任:
曲和声
明朝永年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王三俊
前任:
王燮
明朝祥符县知县
1643年-1644年
继任:
萧时望
清朝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