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保险保险业务员招揽保险业务的行为。

台湾于1998年寿险公会成立之前,台港两地对于加入保险业没有任何限制,对象则是自己的亲朋好友,称为“缘故开发”;招揽陌生人,则为“陌生开发”。

之前台湾,证照的滥发,加上少数业务员的信口开河,造成台湾人对保险业务员普遍的不信任。自2011年开始,保险证照的考证资格,限制为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

香港地区则是发牌制度,作为从业门槛之一。但仍有部分不肖的保险经纪以误导的手法推销,吸收新人,进而牟取不法利益(地下保单等等)。保险从业人员,本质上流动性高,原有的保险业务人员离职后,由另一名业务人员接手(或该新进人员之主管),因而影响原有服务质素。保单一签,三年到十年不等,保户通常也莫可奈何。

拉保险行为中,最为让人诟病的一部分,就是将保险结合色情以提供特殊服务,简称‘色情保险’。虽然保单上不可能有色情条款,通常这一类的业务员总是‘都会时髦型’,经常出入健身中心,本身价值观上通常会有所偏差。从保单上的‘质’可以略知一二,当然是有可能影响到服务品质,但不是必然;毕竟,每个人对品质的要求不一定,针对服务品质、看法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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