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政治

概述

汶莱政治制度,始于其沿袭自14世纪以来相同的苏丹王朝,是国家和政府的领袖。虽然汶莱一度沦为英国保护地,但汶莱苏丹在当地的统治并未有中止过。汶莱的政治体制承传自英国,所以亦奉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尽管现时当地的立法权力已被苏丹完全接管。

政府 编辑

根据当地于1959年订定的宪法汶莱苏丹国家元首,并有完全的行政权力,包括自1962年开始被赋与的紧急权力

行政 编辑

立法 编辑

根据当地于1959年订定的宪法,当地的立法机关Majlis Masyuarat Negeri需由选举产生,但自从1962年之后,未有任何新的选举。当时政府为了禁制汶莱人民党而颁布紧急状态令,下令解散立法议会。此后,从1970年开始,立法会议的所有成员都有汶莱苏丹任命。

现时汶莱政府积极推行政制改革,当中包括恢复汶莱立法会的选举,但预计数年之内都未能成事。

司法 编辑

领土纠纷 编辑

现时汶莱与周边国家里的马来西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领土纠纷。

汶莱的国土被马来西亚一分为二,之间的水域谁属,存在着争议的空间。另外,汶莱亦声称拥有砂拉越的主权,不过已经放弃。

此外,汶莱与南沙群岛接邻,双方的界线在哪里,还未有定案。中国声称其领土最南端的曾母暗沙,目前由汶莱控制。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