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兴(?—17世纪),本名林明顺孝臣,福建漳州府海澄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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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兴是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举人[2],次年(1640年)联捷进士,历任广东翁源县增城县东莞县知县,打败攻城的博罗欧阳洞盗,释放被虏人民二百五十多人;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七月,流寇在迳口抢劫,他与指挥同知周之锜一同剿灭[1]。不久周之锜坠马身亡,林明兴进入贼人山寨劝谕,三天后民众拿出金钱赎回他,但贼人早已把他释放,他用赎金在当地修建学宫,升任贵州道监察御史

弘光年间,林明兴和陈天定同主广西乡试[3],之后在漳州的桃林隐居,称病推辞御史霍达的推荐,到六十七岁时去世[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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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明兴,本名明顺,字孝臣,海澄人。崇祯十三年进士。历翁源、增城、东莞知县。博罗欧阳洞盗攻城,城守经旬,以劲旅挫其锋,释被虏男妇二百五十余人。十七年七月,盗劫迳口,与指挥同知周之锜剿之。
  2. ^ 乾隆《海澄县志·卷八·人物 选举》:崇祯十二年己卯锺垣榜(举人)……林明顺 五都人,第七人,庚辰进士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弘光时……,(陈天定)与林明兴同主广西乡试。……之锜失律走死,明兴躬入贼垒谕之,留三日,民争输金往,而贼已听命送归,乃以金修学宫。升贵州道御史。
  4. ^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二·人物传》:……鼎革,(林明顺)隐郡北桃林,杜门教子,不入城市。御史霍达特荐,称疾不应,卒年六十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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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
  • 乾隆《海澄县志》·卷八·人物 选举
  •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二·人物传
官衔
前任:
朱景运
明朝翁源县知县
1641年-1642年
继任:
唐从悌
前任:
林有本
明朝东莞县知县
崇祯年间-1644年
继任:
严尔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