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克(1118年—1194年),字子复。南宋建阳(今属福建)人。

唐代御史大夫熊博之后。熊蕃之子。重和元年(1118年)出生。[1]出生之日有翠鸟飞临室内。熊克年幼时,天资俊秀,长大后,好学且善做文章,郡博士胡宪很看重他说:“子学老于年,他日当以文章显。”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王十朋榜进士。[2]初任诸暨知县。宋孝宗时,官至起居郎,兼直学士院。淳熙十一年(1184年),以朝请郎台州[3]淳熙十二年,浙东提刑赵公硕、提举岳甫参奏熊克纵容军人盗贩私盐。淳熙十三年正月,正式罢官。[4]奉祠。绍熙五年(1194年)去世。[5]熊克自少至老,除著述外,别无其他嗜好。著有《中兴小纪》四十卷传世。另有《九朝通略》、《诸子精华》等,[6]多佚。

注释 编辑

  1. ^ 韩元吉《熊子复惠十诗作长句谢之》有:“白首相期翰墨中,衰龄况是甲庚同。”之句,可知两人同年(1118年)出生。
  2. ^ 《南宋馆阁续录》卷八
  3. ^ 《嘉定赤城志》卷九
  4. ^ 宋会要》职官72之43载: “(淳熙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知台州熊克放罢,以浙东提刑赵公硕、提举常平岳甫奏克在任纵容军人,盗贩私盐,凡改刺军人,私取缗钱,不遵法令,故有是命。”
  5. ^ 《名贤氏族言行类稿》载:“熊克字子复,建阳人也。……绍熙间卒。”熊克曾作《贺朱侍讲启》提到:“恭惟侍讲宫使宝文,性蕴高明,气涵光大。探先天之……”,其后又有“徒慕门墙”之语,可知所贺者为朱熹。查《朱子年谱》卷四,朱熹于绍熙五年十月丙子以侍讲、焕章阁待制与宫观,壬午进宝文阁待制。可知绍熙五年(1194年)熊克尚在世,是年熊克七十七岁,《宋史》本传言七十三,疑误。
  6. ^ 玉海》卷第四十七〈艺文·编年〉“淳熙《九朝通略》”条载:“十一年十二月四日,知台州熊克上《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一百册。诏迁一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