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报业自由报业说是常见于台湾1990年以前出版的教科书中,中国国民党政府用来缓颊其报禁戒严的词汇。它主要阐述,当时政府实施报禁与戒严是基于国家安全考量且在实施期间很少透过法令来箝制言论自由或逮捕报人,所以台湾民间长期以来都享有高度的报业发展。[1]:p6,7[2]

此说法显示中国国民党将自身与倾向于全面控制甚至消灭民间生或各领域的极权政府做区分。不过当时的中国国民党之所以容忍民间报业的存在,主要是为了1949年撤退到台湾后,在国际上宣传“自由中国优于共产中国”的意识形态[1]:p6,7。事实上,国民党政府在1948年的二二八事件期间,在台曾杀了报人且勒令报馆停业[1]:p6,7

1949年后数年,国民党虽容忍民间报社存在,但是会透过渗透商会、工会、教育界、媒介、......等社会组织来监视社会[1]:p6,7。在1954年与美国签署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后,就开始大肆清理异议人士并且加强对于媒体的控制[1]:17

中国国民党对外宣传的自由报业并没有揭示其仍会对媒体进行威权管制,意即控制媒体的所有权结构和报导内容[1]。在所有权控制方面,以限制报证发放的政策,确保只有“特定人士”能得到政府核发的报证,并且透过侍从主义,长期提供保护与优惠给这些“特定人士”兴办的媒体,让它们独占台湾的媒体市场[1]。这个政策是导致日后台湾媒体产权集中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以至于在台湾解除报禁后创立的新兴媒体难以与这些大规模的侍从报业公平竞争[1],从而使得这些大规模的侍从报业具有舆论上的主导优势[1]。在报导内容的审查上,一旦国民党发现报社出版的报导内容出现偏差 ,便会派出党政军的特务单位使用“指示”、“协调”、“审查”、“关切”、“约谈”、“跟踪”、“勒令暂时停刊”、“转移报证”等手法干扰报社的老板、总编辑、编辑及记者[1][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林丽云. 台灣威權政體下「侍從報業」的矛盾與轉型:1949-1999 (PDF). 台湾产业研究: 89-148. 200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参数|journal=与模板{{cite web}}不匹配(建议改用{{cite journal}}|website=) (帮助)
  2. ^ 罗世宏. 自由報業誰買單?新聞與民主的再思考 (PDF). 新闻学. 2008年4月, (第九十五期): 213-238 [2018-12-0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12-04). 
  3. ^ 翁秀琪. 自由報業與公平審判. 新闻学研究. 1972-11-01, (10): 207–230 [2018-12-04]. ISSN 1016-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