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绶 (?—1622年),字长卿,号赤石,江西浮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陈大绶

大明太仆寺少卿
籍贯 江西饶州府浮梁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长卿,号赤石
出生 生年不详
江西进贤县
逝世 天启二年(1622年)
出身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授知泾县,清正不阿,民用宁辑。其所拔士相继取巍科。升工部主事,调兵部职方司郎中,出督学两浙佥事,晋湖广参议[1],寻移闽海[2],遂告养归里,依依子舍者十余载。天启元年正月,复除原任福建右参议陈大绶于四川。三月改尚宝司少卿,二年正月升太仆寺少卿。同年卒,赠太仆寺卿。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八年二月,浙江佥事陈大绶为湖广按察使兼右参议。
  2. ^ 《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一年三月,改湖广参议陈大绶为福建参议。
  • 《明憙宗实录》
  • 《浮梁县志》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