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萃善(1539年—?),字克一,山东济南府淄川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韩萃善
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参政
籍贯山东济南府淄川县
出生二月二十八日
山东济南府淄川县
配偶娶仇氏
出身
  • 万历二年甲戌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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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试第十二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会试第二百三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四十四名进士[1][2]。授常州府推官,历官山西太原府知府,十九年(1591年)八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二十二年七月升陕西参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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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韩泰;祖父韩弼;父韩思武,曾任岁贡生。前母聂氏;母安氏。慈侍下。弟明善、取善(贡士)[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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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于有年
明朝常州府推官
1574年-1580年
继任:
余继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