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香港维基人布告板/2016年2月


请关注 Wing1990hk 的持续侵权行为

此用户自2008年开始大量上载侵犯版权之图像,见[1][2],事实上他已承认那些1980至90年代的太古城中心旧照为转贴自《Building Jornual》及另一份刊物,根本并非他本人拍摄,并已被管理员书生滥用合理使用条款原因删除。另外他已在用户页自愿公布于1990年出生,试问一个在1990年出生的人怎么可以拍摄1980年代的商场或风景照?那唯一可合理解释就是侵犯其他机构所拍摄的照片。到了2014年9月,他还声称一张从立法会综合大楼高处向下拍摄的示威照片为自己所拍,结果被Josve05a发现是由twitter转贴过来,即侵害了拍摄者《Varsity magazine》的版权,并已被删除。一个月后(2014年10月),他同样声称一张狮子山上挂了“我要真普选”直幅的照片亦为自己的图片,结果亦被另一用户Underbar dk发现是从flickr转贴过来,而且该flickr页面的版权状况为“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而最重要证据是该图片使用的为Nikon D7100相机,并非Wing1990hk一向使用的Canon或Panasonic牌子,因此绝非该flickr用户转贴Wing1990hk的相片,相反是Wing1990hk侵害了flickr用户WaiHonSo的版权,该图同样已在维基上被删除。Wing1990hk除了侵害众多图片版权外,还大肆将受版权保护的网站内容原封不动剪贴过来维基百科,而并非使用自己经修饰的句子,从他的用户页及条目占领中环可见一斑。除了侵犯图片及文字版权外,Wing1990hk还被管理员Jameslwoodward核查后发现最少使用了一个名为“Taifoklau”的傀儡账号,该账号所有上传的图片,其名字命名的尾部均与Wing1990hk一贯上载图片时使用的格式吻合(均以数字日期作结)。

现在种种强烈证据均证实Wing1990hk多次持续地侵犯图片及文字版权(并非单独个别事件),请管理员看看是否已触犯“不顾警告,多次张贴版权材料的贡献者可以由任何管理员加以封禁,以阻止问题进一步产生。”条款,并采取相应的适当措施,以免维基百科承受过多不必要的风险,谢谢!另提醒Wing1990hk切勿无故删去别人留言,以上留言只针对事(行为)而非人,而语调亦已十分温和,只是基于既定事实证据而作出的客观结论,若再无故删去,本人或管理员只好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之权利,谢谢!

而现在的情况是,既然事实已摆在眼前,我认为你面前只有两条路可选择,一是继续否认并持续上载侵权图片或文字(但此举很可能招致管理员在不予警告或通知的情况下,直接依据维基政策永远禁止阁下继续编辑) ;另一条路就是坦白承认错误,并声明会改过自新,相信维基人是会接受并原谅你的。 --反侵权反傀儡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07:22 (UTC)

不要在维基百科的任何地方进行人身攻击。对条目的内容发表意见,而不是对条目的编辑者;换句话说,请对事不对人。人身攻击会破坏这个社群,并且威慑其他用户。没人喜欢被辱骂。所有人身攻击的行为都是和社群精神相违背的。--Wpcpey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09:19 (UTC)

这个当然明白,所以以上发言已尽量基于大量事实数据而作出客观的结论,当然若这种不正确的侵权行为能承认错误,并承诺不会再犯,这次讨论亦可到此为止。 --反侵权反傀儡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09:26 (UTC)

简单来说,不是自己拍摄或者拥有版权的照片绝不可声称自己拍摄,否则我们跟那些盗用照片的人有什么分别?另外也请anticopyvioandsocks使用真正账户,既然你是anti socks的,自己却使用sock也是自相矛盾。—Baycrest (作客) 2016年2月23日 (二) 03:16 (UTC)

Anticopyvioandsocks(那个IP貌似这名用户)已在这里声明,“I'm the person of reporting a copyright violation crime, therefore my identity should be protected”,我想这人的意思是既然为侵权检举人,身份便应保密,正如一宗罪行的目击者去报案一样,法庭只应公布犯事人的身份(如这人真的有报案),而无需让公众知道当事人或检举人的身份一样(应该说受害当事人或目击者身份必需受到保护)。至于傀儡,如这人只纯粹开个账户来进行检举,而没有进行其他非检举或条目编辑,应不算正式的操作,亦属可谅解的有限度使用。另,Wing1990hk经过今次揭发,似乎还没有任何意愿尊重版权,仍不断在多个条目大举上载受版权保护的“合理使用”图像,如太古城中心2016年农历新年旺角骚乱新城市广场等,前两者的fair use照大都已被管理员以“滥用、过度合理使用或非合理使用”原因删除,而新城市广场的3张合理使用图片虽经管理员Shizhao非合理使用原因除去,惟随即被Wing1990hk不给原因回退,而且更严重是Wing1990hk重新上载了一张声称自已拍摄的1998年新城市广场东面中庭照,显然是没有汲取被指太年少、没有合理原因/ 足够能力及动机去拍摄,而且那些1970-80年代的商场或风景照已确定并非他本人拍摄,余下的1990年代类同的商场及风景照,试问又怎能叫人相信属他本人所摄?既然Baycrest君对版权这么尊重,除了指正他持续性的连串侵权行为是错误、亦应指出因多次不顾警告的重复侵权而可能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教导他如何更好地尊重及保护版权。Goahead16留言2016年2月23日 (二) 07:40 (UTC)
这里所说的“使用历史图片 (不多于10张)”,可见此人对保护版权的意识非常薄弱,而另一位管理员Wcam已指出,即使于同一条目使用7张fair use照,亦已违反“最少数量的使用”规定。Goahead16留言2016年2月24日 (三) 05:51 (UTC)
user:Wpcpeyuser:Wing1990hk以及user:WiNG是同一个人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2月23日 (二) 12:40 (UTC)
user:Shizhao是,本人因私人理由更改用户名称。另外,为何你亦删除本人所拍摄的超过30张照片呢? --Wpcpey留言2016年2月23日 (二) 13:40 (UTC)
@Wpcpey,未使用版权标签。--Antigng留言2016年2月23日 (二) 13:51 (UTC)
@Antigng你指版权标签未有更新用户名称?--Wpcpey留言2016年2月23日 (二) 13:54 (UTC)

上传不属于自己的照片,在维基内可导致账户被永久封禁(印象中在中文维基以前就有一位产量非常多的澳门编者因为文字侵权而被永久封禁),在维基外则有机会被版权持有者控告侵权,请大家保护自己版权的同时也应尊重别人版权。至于fair use照片我认为应越少越好。—Baycrest (作客) 2016年2月24日 (三) 06:31 (UTC)

有关六七暴动的讨论

六七暴动的页面应该出现了编辑战
我已重定向了六七骚乱六七暴动
请问管理员能否锁定六七骚乱的页面,防止更改?Pyc11007留言2016年2月16日 (二) 13:57 (UTC)

修订图像奖对于图片的计分方法

留意到在维基香港图像奖页面,最近有编者上传多张全景图要求取2分,按照规则“但如果是“全景图”或者与“香港是月专题”有关,则可额外多得1分。”全景图的确可以取2分,但是规则并没有详细定义何谓全景图,加上规则是在差不多10年前制定的,当时没有自动拍摄全景图功能的相机,而现在利用具此功能相机制作全景图比以前简单得多,因此我认为需要区分“利用具拍摄全景图功能相机制作的全景图”和“利用电脑软件拼接照片制作的全景图”,并把前者得分降至与普通照片一样。这样的好处是,一方面更公平地反映上传照片者付出的努力,另一方面减少上传照片者为了多取1分而大量上传与普通照片分别不大的全景图。另外为鼓励原创绘图地图及更公平反映付出的努力,建议增加至5分。至于香港是月专题之额外得分仍然保留吧。具体建议如下︰

把“原创的自拍照片或绘图、地图,而使用于与香港有关的条目:1分,但如果是“全景图”或者与“香港是月专题”有关,则可额外多得1分。”

修订并分拆为︰

  • 照片:1分
  • 利用具拍摄全景图功能相机或手机制作的全景图︰1分
  • 利用电脑软件拼接两张或以上照片制作的全景图︰2分
  • 绘图、地图︰5分
  • 与“香港是月专题”有关,则可在上述分数之上额外多得1分
  • 所有上传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使用于与香港有关的条目。

欢迎讨论。—Baycrest (作客) 2016年2月24日 (三) 06:35 (UTC)

  • (-)反对,一个懂得计算简单数学的普通人,也知道相片长度12,416像素,与长度2-3,000像素(一般相机),肯定有明显分别,无法认同前者“与普通照片分别不大”。现代化的全景图相机也是需要付出大量金钱才能取得并使用,而使用旧款相机则无需付出额外金钱已可从软件中制作出全景图,因此前者并非全无付出,况且难保每一张皆没有瑕疵,而需经软件修正,这样与上传几张相至电脑,再用软件合并的时间可能分别不大。我不反对你购买同一牌子甚至同型号的相机,但不应在不去购买的情况下却带有“有色眼镜”,况且我看得出你的相机已使用多年(即使隐藏了exif资料),而像素亦十分低,已跟不上时代需要,是时候需要提升硬件,从维基共享资源或英语维基百科的特色图片评选场,已可知道用户不只要符合基本特图标准,还需有高像素相机才能受注目垂青,即使现在不是特图评选,也应提升一下对高分辨率图片之要求,以符合现今人们对景物细致度越趋严谨的需求。另外,即使上传几张至电脑再用软件合并的确工序较多,要达致真正的公平原则,使用具全景功能所拍的全景照应维持可得2分,以反映景物的确较普通相机尺寸多出不少。而使用电脑软件合并成全景图,则可额外获得1分,即每张3分,但要确定该部相机不具全景图功能,以示公允。探 索 人 生) 2016年2月24日 (三) 08:48 (UTC)
这么说即使普通照片也需要经过软件修正,付出的努力可能也跟全景图分别不大,倒不如不区分普通照片和全景图好了。而其实你也支持电脑软件合并的全景图比相机制作的全景图多得1分。当初决定全景图可多得1分,我想也是希望全景图能为条目带来普通照片不能提供的宽阔效果,而不是纯粹为编者提供额外加分机会。若其他人没有意见,而图像奖页面也没有出现滥用全景图2分规则的(即不必要地把本来可以普通照片说明的地方用了全景图),我会收回此建议。—Baycrest (作客) 2016年2月25日 (四) 09:26 (UTC)
另外,我发现你上传的部分全景图比你的普通照片像素低很多,例如这张这张,像素只相当于你所说的旧款相机,希望你能解释一下。—Baycrest (作客) 2016年2月25日 (四) 09:49 (UTC)
即证明你在核分的同时,根本无留意清楚同一页所写的像素开始使用日期,应以最后一个为准,有了更长的像素便不会在无缘无故的情况下转用较短的。若果说这张这张像素低,那这张肯定极低,长度只有2,547,看上去与一般相片无异,连右方的店铺也看不到边缘,却竟然宣称为全景图。探 索 人 生) 2016年2月25日 (四) 19:04 (UTC)
没有详细阅读你的用户页。我这张全景图没有申请加分。—Baycrest (作客) 2016年2月26日 (五) 14:18 (UTC)

维基香港图像奖核分问题

Exploringlife、Goahead16、Anticopyvioandsocks,请参阅存档,其实从一开始,即2007年3月以前已经是7天内由其他人核分,后来因为没有人愿意做核分工作,新申请往往需等待多星期才获核分,所以我才提议“7天内没有争议,图片申请会自动通过”,相关讨论也在存档。而你那两个7天内出现争议的申请,无论是否超过7天,也不应自行核分,应在无争议后由其他人核分。—Baycrest (作客) 2016年2月29日 (一) 04: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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