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元枝(1909年—1982年),中国共产党员,芦竹人,台北二高毕业,其家族为芦竹望族,曾任芦竹乡长、省工委桃园县委书记,二二八事件时率众包围大园军用机场,3月2日率众包围大溪区署,3日占领中坜区署宣布自治,事败后潜逃,透过简吉介绍加入共产党,任桃园县委书记发展地下组织,领导游阿添、杨树发、谢万福等,并于十三份成立武装工作队。[1]由于成员多为地方角头,行为不受约束而失控犯下绑架勒赎及杀人等情事,1950年11月林元枝躲藏至苗栗领导苑里支部,1952年因饮用溪水身染肺吸虫病,且陈福星等人已自新,于7月14日自首,自首后竟因其背景被派往绿岛担任教官,待遇却如绿岛新生,形同关押绿岛19年,释放后于1982年去世。[2]

林元枝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9年
 大日本帝国新竹州桃园郡芦竹庄
逝世1982年
籍贯台湾桃园县芦竹乡
国籍 大日本帝国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1945年-1947年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1948年-1952年7月
学历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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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竹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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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元枝,1909年生于日治新竹州桃园郡芦竹(今桃园芦竹),台北州立第二中学校毕(今成功中学),其家族是芦竹有名的林天赐家族,祖先于乾隆年间渡海来台在芦竹地区靠买卖土地致富,甲午战争时,芦竹林家参与了1896年1月1日的台北城义军起义自坪顶进攻台北城,之后日军进行大嵙崁大烧杀,林家大坑本厝遭烧毁,维字辈家族成员19人惨遭日军报复杀害,家道中落,林元枝父亲林维赞因而入赘当时南崁首富王家,因此林元枝兄弟都姓王,由于林氏家族重视子弟教育而不出仕日本当局,至丕字辈与元字辈开始担任日本公职,逐渐回复旧日林氏基业,成为芦竹地区重要仕绅家族。[3]由于林元枝就读台北二中,加上家族曾参与抗日,年轻时更接触社会主义,为人富正义感,因此结识许多江湖兄弟,由于他的学历高,俨然成为众人的领袖,1945年二战结束后,林元枝依靠其号令黑白两道的声望,出面组织公安队,维持地方秩序,国民政府接收后,更被委派为首任芦竹乡长,其表弟林元昱、家族成员林元杰后来也皆为芦竹乡长,前后长达二十多年。[4]

加入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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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二二八事件,林元枝对时局深感愤怒,召集平日结交好友,于3月2日率众包围南崁派出所,缴获警用武器后,并前往“圈仔内”(大园军用机场),3日占领中坜区署宣布自治,国民政府派刘雨卿部镇压,林元枝开始潜逃。由于林元枝的地方实力,当局多次派员搜索始终找不到林元枝,1947年5月由桃园大圳水利会职员詹木枝介绍认识简吉并加入共产党,任桃园县委书记发展地下组织协助张志忠建立南崁及竹围两个省工委支部,林元枝召集旧日相熟好友吴敦仁吕乔木曾阿华与道上兄弟游阿添黄阿能、杨树发、谢万福等加入省工委。1948年林器聪遭逮捕,林元枝与张阿屘等人前往台北躲藏于亲戚家中。1949年4月林元枝返回南崁,简吉将南崁支部交与林元枝,实际上仍由张志忠领导。[2]

成立武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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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张志忠陈福星于十三份成立武装工作队,林元枝于笔录中表示,成立武装工作队的目的是计划抢劫、绑架地主富商来开展省工委财源,例如绑架桃园名人陈希达、游姓肉商等,对于地方上政府警察或国民党眼线派武装人员暗杀,然而随着逃亡过程,武工队逐渐失控,甚至杀人强盗,依据跟随武工队之成员简国贤的供词显示,1950年8月游阿添黄阿能、杨树发、谢万福等人在十三份附近圳仔头随机掳人,绑押谈话后将其刺杀[5],由于武装工作队成立不久,1950年1月,张志忠就遭到逮捕,随后,蔡孝乾也落网,桃园地区的成员由陈福星曾永贤等依退守保干的方针往乡村撤退,并从桃园转往苗栗山区躲藏[6],林元枝与吴敦仁、吕乔木等也于11月转往苗栗躲藏,透过赖阿焕与鱼藤坪基地的陈福星联系,1952年4月林元枝感觉藏匿地点可能曝光,与吕乔木、李诗汉、吴敦仁、彭坤德返回桃园外社,获悉陈福星等人已自新,由于长期躲藏山区饮用溪水,林元枝身染肺吸虫病,又不愿意收容他的亲朋好友受到拖累,于1952年7月14日自首。[2]

软禁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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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后的林元枝,本应如陈福星曾永贤黎明华等人一样,接受当局安排工作与监视,林元枝自白显示藏匿桃园多时,但保密局干员却根本蒐查不到他,当局认为林元枝地缘关系与家族势力有必要与之隔绝,竟将自新后的林元枝派往绿岛,虽给予教官名义,但由卢兆麟、吴敦仁等证言显示林元枝之待遇与新生无异,如此滞留绿岛19年之久,1970年得以返回故乡,1982年即过世。[2]

冤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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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吴敦仁等人的证词,由于没有判决书林元枝等于被非法监禁19年,2000年林元枝的五名子女向政府提出冤狱赔偿,2002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准应赔新台币二千四百七十二万四千元。创下冤狱赔偿最高纪录。[7]

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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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元枝与吕乔木、李诗汉、吴敦仁、彭坤德同时向当局自首,林元枝的自新与自白导致许多人遭到逮捕,计有游清添案、林金堂案、叶水田案、杨树发案、杨阿木案、詹木枝案、郑再添案、黄阿能案、许庆案等,相关案件遭判刑者有吴阿炉、李景昭、陈阿水、陈敬贤、游石宝、游则智、薛子健、简文宣、黄启贤、庄松树、黄添登、陈春园、林秋英、庄新禄、陈锦源、刘落、魏阿肚、林清波、王传境、林阿钟、邱宝贵、严丁枝、江清华、吴柏青、吴子仲、陈辉煌、陈新发、曾阿华、林进兴、陈玉瑛、余日旺、陈添旺、蔡亮、林秋兰、林器聪、庄文传、马同超、刘万山、吕华璋、吕木标、邱干耀、邱联飞、林金堂、游清添、庄文忠、庄传义、林添丁、张金涂、吕源、蔡明通、叶水田、杨树发、杨永全、徐清全、杨阿木、杨叡艳、詹木枝、郑再添、林干、黄阿能、许庆、黄金龙、李成、庄永和等人。其中无辜的68岁老农庄新禄因留宿林元枝遭判死刑,通霄镇长邱干耀以窝藏共党罪名遭判死刑,杨阿木、詹木枝自首后仍遭枪决,另遭判死刑者有杨树发、杨永全、徐清全、蔡明通、叶水田、游清添、庄文忠、庄传义、郑再添、简文宣、黄启贤等11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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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家安全局. 林元枝自首經過報告.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08-27 [2017-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2). 
  2. ^ 2.0 2.1 2.2 2.3 翁建道. 【鍾肇政文學獎/報導文學類】林元枝談話筆錄. 民报. 2016-01-03 [2017-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0). 
  3. ^ 王慧瑜. 歷史教育《日治時期桃園蘆竹林天賜家族的肆應與發展》.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出版. 2010-06. 
  4. ^ 桃園縣蘆竹區公所歷任首長. 桃园县政府. [2017-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9). 
  5. ^ 国防部军法局. 簡國賢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4-07-13~1955/06/07 [2017-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9). 
  6. ^ 张四平. 《屘春風》張阿屘回憶錄. 望春风文化. 2011-01-01. 
  7. ^ 二二八事件林元枝冤獄獲賠是遲來正義. 大纪元. 2003-01-12 [2017-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