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珵(1564年—1645年),元玉,山东青州府诸城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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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珵在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2],到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获授泾阳知县,斩杀盗寇首领,守卫全城,但因为拒绝总督索贿遭罢官。很快朝廷以他有治理边境的才干在遵化起用,整顿十九万马步官;大学士刘宇烈以二十万人至,他立刻办理马匹饲料[1]

之后王珵改任职方主事,外任湖广屯田佥事,得杨嗣昌推荐后迁任汝宁知府,多次击败流寇。敌军包围光山,他在元旦大雪逼近,斩杀五千人。升任参议后,为汝宁、信阳解围,擢官参政

弘光时,王珵南渡,卒年八十二岁[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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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王咸炤,任参将,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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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王珵,字元玉,诸城人。崇祯七年进士。授泾阳知县,斩掌盘,拒寇全城。总督索贿不应罢。以边才起遵化,马步十九万屯境,严饬之。大学士刘宇烈以二十万人至,刍豆立办。
  2. ^ 咸丰《青州府志·卷十六下·选举表》:(天启)七年丁卯(举人)……王珵 见进士,同上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迁职方主事,出为湖广屯田佥事。杨嗣昌荐知兵,改汝宁。数战大捷,寇围光山,于元日大雪逼之,斩五千人。升参议,解汝宁、信阳围。擢参政。弘光时,南渡。卒年八十二。子咸炤,参将,降于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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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咸丰《青州府志》·卷十六下·选举表
官衔
前任:
朱国寿
明朝泾阳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高去奢
前任:
孙康周
明朝遵化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潘世奇
前任:
宋一鹤
明朝汝宁府知府
1640年-1642年
继任:
王世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