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素通阿(1757年—1808年),初名瑚图灵阿[1]满语ᡥᡡᡨᡠ᠋ᡵᡳᠩᡤᠠ穆麟德转写hūturingga),鄂济氏霞庄满洲正白旗人,清朝官员,同进士出身。陕甘总督宜绵之子。

乾隆丁酉举人,丁未进士。

乾隆五十五年,任刑部主事。乾隆五十七年,升任刑部员外郎、翰林院侍讲。乾隆五十八年,任侍读[2]。嘉庆元年,任侍讲学士、詹事、通政使。嘉庆二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兼公中佐领。嘉庆四年,任盛京户部侍郎;次年改盛京刑部侍郎[2]、奉天府府丞。嘉庆五年,任刑部右侍郎;次年改正黄旗蒙古副都统、镶红旗满洲副都统、署理藩院左侍郎。嘉庆六年,任右翼监督。次年改刑部左侍郎[3]。嘉庆七年,任光禄寺管理寺事大臣[3]。嘉庆七年,任吏部左侍郎;次年改理藩院侍郎。嘉庆八年,任正黄旗护军统领、正黄旗满洲副都统。嘉庆十年,任内阁学士刑部右侍郎[2]、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嘉庆十二年,署工部右侍郎、任刑部左侍郎[2]。有子阿尔祜达[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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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13177号
  2. ^ 2.0 2.1 2.2 2.3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1156号
  3. ^ 3.0 3.1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56156号
  4.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345):“子 瑚素通阿 ,初名瑚图灵阿。乾隆五十二年进士。由刑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累迁左副都御史。嘉庆初,疏陈关税、盐课积弊;又请却贡献,停捐纳。居官有声,擢盛京刑部侍郎。宜绵遣戍, 瑚素通阿 以父老请代行,未允。在盛京,劾将军琳宁宽纵番役及私参、官吏分肥事,侍郎宝源查办不实,宝源、琳宁并黜罢。内调刑部侍郎,赴河南谳狱,漏泄密封,降笔帖式。后起用,终刑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