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公要港部台湾日治时期于1901年7月2日将澎湖马公港定为“要港”而设置的军事管理机构,隶属于第三海军区,于1941年11月20日改编为马公警备府,1943年4月1日再改编为高雄警备府[1]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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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公要港部设置的缘由,主要是过去历史上澎湖对于台湾岛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几乎大多数打算进攻台湾的势力,都会先以澎湖作为基地,但日治时期初期的澎湖仅靠一条电缆与台湾本岛联络,一旦有状况只能自行应付,而当时澎湖一带只有几座清朝留下来的炮台、少数守备兵与一队水雷铺设队,遂打算设置要港部以强化澎湖的防御能力[1]。后来日本政府在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7月2日以敕令第百四十号裁定可以澎湖岛马公为要港,定其境域,设置要港部,而首任要港部司令官上村正之丞即于两天后(7月4日)上任[1]。要港部之职掌主要是负责该要港的防御及附近海岸、海面的警备,兼管军需品之配给、舰船兵器的小修理[1]。在司令官之下,主要的职员尚有参谋长、参谋、副官、知港事、机关长、工场主管(1908年置)、军医长、主计长[1]。刚开始马公要港部隶属第三海军区(佐世保镇守府),但亦受到台湾总督的监督[1]

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9月14日派驻第19水雷艇队,隶属马公要港部,同年11月10日,改制为马公要港部司令官承海军大臣之命,关于周遭海域之警备不受镇守府司令长官的监督[1]。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11月22日,废止水雷敷设队。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6月30日,要港部设置修理工场,由工场主管掌理[1]。大正二年(1913年)设置守备队,六年后(1919年)的8月22日,马公要港部的业务不再受到台湾总督的监督,再过四年(1923年)的4月1日实施新的要港部令[1]

新的要港部令实施后,马公要港部底下设置有港务部、工作部与病院,而司令官直隶于日本天皇,承海军大臣之命,司令官之幕僚有参谋长、参谋、副官、机关长、军医长、主计长、法务长,各部与病院置有部长与病院长等职[1]。后来于昭和三年(1928年)3月29日又增设“经理部”,八年后(1936年)的6月26日又增设“军需部”与“建筑部”[1]

昭和十六年(1941年)11月20日马公要港部改为马公警备府,昭和十八年(1943年)4月1日再改编为高雄警备府,警备府各部改隶为高雄警备府各部分支机构,马公一地改置特别根据地队,自此宣告日本海军在台的指挥中枢从澎湖马公移动到高雄左营[1]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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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港部
  • 司令部
    • 幕僚
    • 港务部
    • 工作部
    • 军需部
    • 海军医院
    • 马公防备队
    • 通信队
      • 高雄海军通信队(凤山海军无线电信所)
      • 马公海军通信队(马公海军无线电信所)
    • 军法会议(1922年4月1日设置)
    • 监狱
    • 水雷敷设队(1906年11月22日废止)
    • 修理工场
    • 军舰
      • 宇治、大井(1928年)、北上(1929年)、五十铃(1930年)、嵯峨(1934年)
    • 第14驱逐队(1928年)
      • 谷风、江风、菊、葵
    • 第26驱逐队(1929年、1930年)
      • 柿、栂、栗、榆
    • 第13驱逐队(1934年)
      • 若竹、吴竹、早苗
    • 第3驱逐队(1935年)
      • 汐风、岛风、滩风、夕风
    • 第4驱逐队(1936年)
      • 羽飞、太刀风、秋风、帆风
    • 第5驱逐队(1937年)
      • 松风、春风、朝风、旗风
马公警备府
  • 幕僚
  • 港务部
  • 军需部
  • 工作部
  • 经理部
  • 施设部
  • 病院
  • 特别根据地队
  • 舰船

历代司令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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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公要港部司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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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公警备府司令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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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本弘毅 中将:1941年11月20日-
  • 高木武雄 中将:1942年11月20日-1943年4月1日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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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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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黄有兴. 《日治時期馬公要港部:臺籍從業人員口述歷史專輯》. 澎湖县政府文化局. 2004年10月: 12-35页. ISBN 957018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