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Riskchard/存档2

最新留言:10年前由范在话题Re:喇叭人内发布

有关存废天行凝方

Dear Riskchard, 我已简化了天行凝方页面,并删除所有疑似宣传的字句,玆因小弟乃维基初学者,烦请赐教如何令它成为合格的条目,谢谢!--klleung留言

请问为何要删除“爱因斯坦”条目中的“主要科学贡献”部分?

我认为细数其主要科学贡献相当重要,是把该条目变得更“周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其英文条目中该部分占显著篇幅。我昨天列出条目之后,以待日后翻译补充。请问有何理由删除?我是新手,谢谢。


玄明子 2013年3月11日 (一) 15:14 (UTC)

这是因为那些标题及小标题没有内容,故不能这样列出。您可以使用用户子页面来作沙盒之用,待翻译好后再补充条目。有任何疑问欢迎找人或其他维基人帮助。最后请记住以“~~~~”签名。--Risk留言 2013年3月11日 (一) 15:40 (UTC)

纳谷悟朗模板问题

在宇宙战舰大和号系列的模板列出关连人物已有问题,因为这些人与宇宙战舰大和号只有间接关系,日文的模板也只是列出原作者、作曲者,而那些人物条目也不会列出宇宙战舰大和号系列的模板,因为那是人物条目,不是宇宙战舰大和号的一部分,希望您能理解。--Risk留言 2013年3月11日 (一) 12:26 (UTC)

纳谷悟朗模板,如您所说,日文版中没有列出配音演员,那是模板制作者在制作时考虑的问题,与纳谷悟朗条目无关,事实上,宇宙战舰大和号因是动画片的缘故,配音演员其实占据很重要的角色。这些且不论,按照维基的惯例而言,模板内有链接的条目,该条目即可使用该模板(当然亦非必须),这基本上是一种使用惯例。再有,原有的编辑并未违反任何维基百科明确的方针、指引、惯例或共识,没有明确的删除依据,而且尤其在删除他人的贡献,维基也一贯有先到者得、善意推定的编辑惯例。综上,我认为可以加入此模板。但恕我实在不愿搞什么编辑战,若您执意,我亦不做过多坚持与争辩。祝好,望于维基共勉。--Ffn留言2013年3月12日 (二) 01:11 (UTC)

Dear Riskchard:“爱因斯坦与中国”

Dear Riskchard,

我是受了以下讨论的启发(在爱因斯坦条目的讨论页),才充实了“爱因斯坦与中国”部分。看来这个问题以前就争论过,最后的结果是保留。我的意见也是保留。

我对你的决定有异议,但我目前选择不争论,不还原。请问维基是否可以投票决定这个问题?Please advise. Thanks,

玄明子@讨论 2013年3月16日 (六) 13:11 (UTC)

其实我也认为“为什么不写爱因斯坦与美国、与德国、与法国……”?我认为要分辨是否地域中心主义,就要留意那些内容的焦点是该地区还是条目的本体。如爱因斯坦与中国与爱因斯坦本人其实没有关系,加入只是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是地域中心主义。事实上,“爱因斯坦与美国”就更有充实的价值,因为爱因斯坦向罗斯福建议制原子弹,被麦卡锡调查是否有共产主义背景等事件与爱因斯坦有直接关系,不过1932至1955年: 美国普林斯顿的岁月已有相关内容。因此,在条目中不宜保留“爱因斯坦与中国”。--Risk留言 2013年3月16日 (六) 13:47 (UTC)


不然。
第一,“爱因斯坦”一条中,通篇都是爱因斯坦与美国和德国的关系:其生活和活动。您想要这一部分的话,应该已经充分满足。这不是地域中心,而是尊重事实。如果像阁下这样机械性理解“区域性”原则,所有传记条目均是地域中心。
第二,在中国发生的事情对爱因斯坦也许没有影响,但是却是独特的一种现象。不能因为这种事物独特于某个地域,就说它是地域中心主义。比如,中国象棋是区域性游戏,但是“中国象棋”条目肯定不是地域中心主义条目。
第三,对于一个人的传记,记载其生平要中立、客观、全面。如果爱因斯坦的中文传记里包括他在中国受到的批判,为什么维基百科中的爱因斯坦传记不能包括这一部分?参见胡大年:《爱因斯坦在中国》。这本书已经在中国大陆出版。
所以,我认为您提出的删除理由不充分。
玄明子@讨论 2013年3月16日 (六) 14:12 (UTC)

(:)回应写爱因斯坦与美国和德国的关系是因为这些事件与爱因斯坦有直接关系,故此不是地域中心。地域中心是指“以自己所在的地区为中心”,正所谓旁观者清,试着把自己的身份抽离,若中文条目出现“爱因斯坦与日本”,你又会认为可保留吗?你看到《爱因斯坦在中国》一书在中国大陆,而加入这些内容已是地域中心。 其次,传记应包含有助读者认识人物的内容,“爱因斯坦与中国”对此没有帮助。只因为我们是中国人而认为那是“独特的一种现象”就是地域中心。 还有,日文维基没任何参考价值。(日文条目出名不重视可供查证) --Risk留言 2013年3月16日 (六) 14:41 (UTC) (:)回应

虽然您的“爱因斯坦与日本”建议跟我们讨论的话题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乐于见到该条目中出现“爱因斯坦与any country”,包括日本在内。我觉得这样只会丰富该条目。毕竟wiki是百科全书,如果真能做到“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好事。我认为加入中国的内容对于中文读者有意义。虽然不能直接帮助读者理解传记主人,但却可以对其历史和影响有更清楚地了解。鉴于您的答复不能完全令我满意,我准备撤销您的删除,直至higher authority or consensus of editors tell me otherwise。I will stand my ground. 谢谢,
玄明子@讨论 2013年3月16日 (六) 15:48 (UTC)
(:)回应简单搜索一下中文维基,得到以下结果:
请问:这些大多都是传记类条目。它们是不是都违反了您的“地域中心原则”了呢?难道是其他维基人全错了?玄明子@讨论 2013年3月16日 (六) 17:08 (UTC)

要知道使用中文维基百科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有“在中国/台湾的出版”,那香港、澳门、新加坡又怎样?以“作品”取代“在XX的出版”不就解决问题?”在中国的影响“及“ 对中国文学的影响”的section我已解释过,视乎那些内容的焦点是该地区还是条目的本体。

例如,“老舍经由阅读狄更斯的作品体会到不必在意中国小说文体的拘束”,那难道狄更斯的作品对英国文学没有影响?美国、日本的又如何?“1942年梅益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根据英文版翻译成中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止一个语言版本,是不是每个地区都要写“在XX的影响”“19YY年ZZ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根据英文版翻译成UU”?“孙中山据此(罗伯特议事规则)编写了《民权初步》一书。”只须在《民权初步》中提及,谁知道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世上影响了几多部作品?若内容焦点是某地区,那就没有保留价值。

“访问中国大陆”方面,由于与人物有直接关系,焦点是条目的本体,应保留。你不妨将这段讨论放到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以得到其他维基人的意见。--Risk留言 2013年3月17日 (日) 01:40 (UTC)

(:)回应Dear Riskchard,
(1)您似乎没有仔细看我的原文。我举出“在中国/台湾的出版”、“在中国的影响”的例子,是想说明那些条目违反了您所理解的“地域中心”原则。但它们为什么在中文维基存在,并没有引发争议?“地域中心”原则不应当选择性的适用于某一个条目,而是应该用于所有条目。如果您想要贯彻“地域中心”原则,请始终如一的贯彻,把那些也一起删除掉。
(2)您认为,“‘对中国文学的影响’的section...视乎那些内容的焦点是该地区还是条目的本体"。请您指出某一文学家的文学思想对中国的影响,和某一科学家的科学技术思想对中国的影响,有什么不同之处?如果某一文学家的文学思想对中国的影响是其条目本体的话,为什么某一科学家的科学技术思想对中国的影响,为什么不可以是条目本体?更可况这个科学家和他的思想在中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如1949年后的批判。好像还没有任何一个文学家引起这样的反响吧?
(3)您认为,某些人访问中国大陆,属于“与人物有直接关系,焦点是条目的本体,应保留”。请指出,大江健三郎访问中国,和爱因斯坦访问中国,有什么不同?二者访问中国都是一个小插曲而已,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巨大的转变(人或思想)。为什么在您看来大江健三郎访华就是“条目的本体,应保留”?
(4)再以陈日君为例子。陈日君主教为香港香港主教,其职责是主牧香港教民。教廷没有任命他向中国大陆传教,,更没有派他做教廷与中共的联系人。因此,陈日君主教访问大陆与其职责无关。甚至其访问都是私人性质的访问,同爱因斯坦的访问一样,属于小插曲。为什么您认为他访华“有直接关系,焦点是条目的本体”?
(5)您没有解释为什么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条目中有“泰戈尔与中国”,T·S·艾略特中有“艾略特与中国”存在。既然它们存在,为什么“爱因斯坦与中国”不能存在?请您指出泰戈尔、艾略特和爱因斯坦有何不同?为什么要区别对待?
需要指出的是,上次我列出的条目,仅是沧海一粟,只花了五分钟时间。如果我想的话,应该可以找到更多。这样条目的存在,说明a)某一个section是否是您所认为的“主体”存在极大主观性;b)大多数编辑对“地域中心”原则的理解是比较寛容的。
如果可能,烦请您逐条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玄明子@讨论 2013年3月17日 (日) 17:33 (UTC)

欣赏你对讨论的认真,作为新人来说实在难得,我就不妨逐条回答你的问题。

(1)存在不代表合理,例如最近我发现香港交易所买卖基金分类内的条目基本上全部都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在我发现前全部都没有关注度模版。英文维基也只是以例表例出。同样,在英文维基,你也不会在传记里看到XXX in China 、YYY in USA。存在并没有引发争议不代表就是正确,我也将会始终如一的贯彻,把那些也一起删除掉。
(2)你说“为什么某一科学家的科学技术思想对中国的影响,为什么不可以是条目本体?”,不就是在内容上犯了地域中心主义?爱因斯坦条目的本体怎会不是爱因斯坦?“他的思想在中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与爱因斯坦有何关系?爱因斯坦的理论在世界上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在中国的反响凭什么成为爱因斯坦传记的独立一部分?
(3)所谓“爱因斯坦访问中国”不就是赴日讲学及返回欧洲时途经,“访华”的水分也太多吧?即然爱因斯坦是赴日讲学,按你的标准是否又要写一段“爱因斯坦赴日讲学和在日本的影响”?爱因斯坦在中国的经历可以是他生平的一部分,但绝对不适合独立成为一段,而且也要留意比重问题。相比之下,大江健三郎见的是毛泽东、周恩来,不是同一层次吧?(不过比重也不合理)
(4)若你了解中梵关系,应该不会有这疑问吧?
(5)将处理。

内容是否是“主体”不存在主观性。只须看看内容是否与人物有直接关系,及是否只局限于地区。--Risk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2:32 (UTC)

(:)回应请看我在Talk: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留言。玄明子@讨论 2013年3月19日 (二) 04:15 (UTC)

为啥 我更新的 东欧剧变 被你 撤销了?

我是刚加入维基百科的,请问的想对那个进行修改,但是我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侵权呢?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香港天乐媒体西安植物园攀枝花学院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06:24 (UTC)

关注度

阁下于3月19日一日内在超过40个基金条目上挂上关注度模版。到期日请自行处理,或请书生启动机器人清理,恕在下没有能力一一替你验证提删,请谅--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0日 (三) 02:18 (UTC)

攀枝花学院

请问你到底有没有认真检查?看都不看就提删?--♥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4:00 (UTC)

为何我能搜到很多来源?你是如何判定它没有关注度的?--♥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4:44 (UTC)
哪个方针禁止使用第二手来源的?--♥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4:58 (UTC)
那个方针禁止使用第一手来源?--♥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05 (UTC)
贵州省教育厅的档案你查了没?你怎么知道没有第二手来源?--♥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10 (UTC)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要不然那些小学都是胡乱建的?--♥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17 (UTC)
一个人和一个组织有可比性吗?--♥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22 (UTC)
或者退一步说,一个大学和一个人有可比性吗?这么说中国几万个乡镇条目应该全删掉?一个堂堂大学,你用脑子想想关注度应该是多少?你的问题在于只会死记硬背方针,不结合实际,已经发生不只一次两次了。你去看看互助客栈-消息别人是怎么说你的吧。--♥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27 (UTC)
你是想咬文嚼字是不?那你就继续嚼去吧。愿意提删什么的尽管去,我只要做好我该管的就是了。--♥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31 (UTC)
自己google 从第一页找到第十页。我已经找到两条了。此外他是四川省的,我之前搞错了,抱歉。--♥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1 (UTC)
当然坚持。--♥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1:25 (UTC)
违反哪条方针了?该有的都有了你还想要什么?--♥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1:28 (UTC)
看了你的回复后我更相信你是应试教育制度的产物,只会死记硬背方针,不结合任何实际,那我也没什么好讲的了。你若是认为你是对的,就把中国3万个乡镇、欧洲印度3万多个市镇、几万个植物真菌都提删了吧。都是数据库建的。--♥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1:33 (UTC)
我已经说过了你的问题就是只会死记硬背办事。方针中“尽管它们出现在可靠来源上,但它们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题的关注度。”≠“一定不”。这点你都看不出来吗?方针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留有扩展与讨论的余地。有些数据库的确不能作为可靠来源,例如我之前搜集到的什么钢管列表,两万多个不同型号的钢管,当然没法建。但不是所有的数据库都不可以用作可靠来源,这期间就要结合生活实际来判断了。之前我们都能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到底哪个数据库可靠哪个不可靠,结果到你这里就全变成不可靠了,反正该解释都解释了,我不会改票,因为我压根不认为他有关注度问题。--♥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1:46 (UTC)
你怎么知道只有?你仔细搜了吗?一所大学能“只有”?仅凭google前几页的搜索结果就判定成“只有”?你难道不知道google搜索算法中,第一手结果是优先排列的吗?你有动脑子思考吗?多少年来建多少大学、中学、甚至小学条目都没问题,到你这里却倔强咬起来了?你挂速删、提删泛滥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我亲自回退掉的就不止一两回,你的讨论页还有Nivekin的“一日挂40个关注度模板”这样的留言,请问有哪个巡查员像你这样的,一天到晚只想删删删删删?--♥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2:01 (UTC)
谁说越知名的网站越靠前?你去搜“上海中考”试试。--♥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2:09 (UTC)
(&)建议两位参考Talk:法国矿业团的讨论,user: yhz1221指控他人只会死记硬背办事,似乎有过当,您可以去问乌拉关于可靠来源的“一般性标准”。若是学校的关注度问题,可以考虑将此讨论扩大成en:Wikipedia:Notability_(organizations_and_companies)的中文对映方针起草和讨论。--(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27日 (三) 07:50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姚家豪奇峰化纤英发国际丽新国际森泰集团WinDev龙族 (江南)鹏强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17:19 (UTC)

弗里德里希王子 (黑森和莱茵)玛丽公主 (黑森和莱茵)的快速删除问题

您好,感谢阁下在新页面巡查的贡献。因为我觉得上述页面并不属于明显的错误资料或恶作剧,因此拒绝了快速删除提案。如阁下认为上述页面并不适宜在维基百科收录,请交页面存废讨论。谢谢!--Lakokat 2013年3月25日 (一) 08:45 (UTC)

Re:巡查大阪府旗

抱歉,我才刚开始接触巡查页面,虽然我有阅读过说明的页面,但还没有那么熟悉,感谢您的指教,我会更加注意这些重点的--A2093064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3:13 (UTC)

WP:REVOKE

Section放错了--广雅 范 2013年3月26日 (二) 09:59 (UTC)

RE:管理员

谢谢, 但以在下性格及多年提删的经验, 是不会被通过的, 我也没有很大兴趣--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6日 (二) 10:13 (UTC)

Shell 内建指令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Risk留言 2013年3月26日 (二) 10:50 (UTC)

关于西西里奴隶起义

想必阁下也看过在下翻译Template:古罗马战争时留下的讨论页Template_talk:古罗马战争,
在下当时一直想是否应该将“三次罗马奴隶战争”改译为两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和斯巴达克斯起义。但顾及起义一词在中文中使用更为广泛还是用了起义。
但这样留下了一个问题,就是该如何让西西里奴隶起义和英文页面相对应呢?直接和“罗马奴隶战争en:Roman Servile Wars”对应这样妥当吗?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下才迟迟不敢建立这一页面,而去翻译争议更小的“条顿入侵”User:Htmlzycq/沙盒1
但在西西里奴隶起义这一页面中对应的英文就不应该是Roman Servile Wars,这指的是包括斯巴达克斯起义在内的三次战争。
但原来百度百科里Uprising of Sicilian Slaves这一翻译是出自哪里的?能否作为英文翻译?
类似的问题在维里阿修斯战争里也存在Htmlzycq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11:28 (UTC)
还是这样说吧,在国外确实没有“西西里奴隶起义”这种说法,国外很少将发生在西西里的两次奴隶起义联系在一起。这个词估计是大陆哪个研究西方史的学者总结的,从而常常出现在大陆各种世界历史书中,但也因此还没有英文对应词。没有英文对应的中文词不代表没有意义,虽然这个词还是关于西方史的  囧rz……,因此没必要拆分。继续建立第一次西西里奴隶起义第二次西西里奴隶起义页面即可Htmlzycq留言2013年4月1日 (一) 10:42 (UTC)

RE:RE:关于西西里奴隶起义

在下看过了阁下的回复,想提两点:
1,在下没有找到“罗马奴隶战争”一词的任何中文资源。在我国的特殊语境下,“起义”一词已经广泛使用。既然如此,中文百科应该循着中文语境中最广泛的词语进行介绍,而不是根据英文再造新词,引起混乱。
2,百度百科中这一条目是可能是抄袭“大唐资料库”,但没有给出“大唐资料库”的连接,在下也没找到原文出处。但我们不能因为抄袭这一行为而指责抄袭的文字“没参考价值” Htmlzycq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12:20 (UTC)

Uprising of Sicilian Slaves这个词我当初看到时就觉得可能是中式英语,经阁下在google上一搜,还真是啊  囧rz……

在下现在是这样认为的:
1,西西里奴隶起义一词确实是中文原创,因而没有对应英文形式,故(英语:Roman Servile Wars)应予以删除,以免引起混乱。
2,建立罗马奴隶起义条目,与en:Roman Servile Wars对应,内容包括斯巴达克斯起义在内的三次起义。
3,罗马奴隶起义条目就像罗马内战这一条目一样,并不指具体的战役战争,而是一些关联性不大的战役战争的合称,
因此应该像罗马内战一样,加上Template:古罗马战争,而这一模板中却没有这个条目。Htmlzycq留言2013年3月28日 (四) 05:02 (UTC)
罗马奴隶起义西西里奴隶起义的跨语言连接链向同样的内容,这样可以吗?Htmlzycq留言2013年4月1日 (一) 10:20 (UTC)

回复通告

  您好,Riskchard。您在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3年3月26日 (二) 12:50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Jimmy Xu  ·  · 2013年3月26日 (二) 12:50 (UTC)

Re: Shell 内建指令

请提交页面删除讨论,该页不适用CSD R3。--Jimmy Xu  ·  · 2013年3月26日 (二) 14:25 (UTC)

是。--Jimmy Xu  ·  · 2013年3月26日 (二) 14:29 (UTC)
是。--Jimmy Xu  ·  · 2013年3月26日 (二) 14:35 (UTC)
不一定,反正都不适用R3。--Jimmy Xu  ·  · 2013年3月26日 (二) 14:40 (UTC)

回复:南锡国立高等矿业学校的巡查

是TW加了模板后自动进行的。乌拉跨氪 2013年3月29日 (五) 13:08 (UTC)

re:Waii Panyarisa Thienprasiddhi的巡查

您好,当时条目上全是泰语[1],在下不知从何下手,就仅标记了{{notmandarin}}和{{unreferenced}}--Leon3289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4:22 (UTC)

即使条目中全是外文也不可提速删的,只能使用{{subst:notchinese/auto}},详见WP:CSD#G14--Leon3289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4:35 (UTC)
那可全是泰语,没人看懂那泰语是不是乱打,可先G3,而全是泰语也很有可能是直接复制别处[2],即侵权。--Risk留言 2013年3月30日 (六) 04:40 (UTC)
哈哈,言之有理,在下的确忘了侵权核查,当时看到一堆泰语就懵了--Leon3289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4:48 (UTC)

回复

谨遵维基百科科学、中立、客观原则,真心希望保留“黑撒乐队”词条,谢谢!——Rock com cn留言2013年4月1日 (一) 09:47 (UTC)

关于青山 (台湾)

您好,请勿手工剪贴条目内容,重定向是可以直接移动的--Leon3289留言2013年4月4日 (四) 16:30 (UTC)

请不要做出wp:破坏,这样会导致这两个条目的历史纪录都受到中断,请用移动方式来执行。--36.232.209.41留言2013年4月4日 (四) 16:36 (UTC)
条目可以移动至只有创建记录的重定向页面,算是移动的特例吧--Leon3289留言2013年4月4日 (四) 16:50 (UTC)
[3]--Leon3289留言2013年4月4日 (四) 17:06 (UTC)
我有说过只有创建记录的重定向页面,青山条目要不是被你搞得有了条目历史,任何一个有移动权限的人都可以移动。另需强调一点,剪贴移动属于

破坏,貌似你到现在也没重视起来。在下觉得你有热情,希望做出贡献,也知道你是无心之失,但是你的固执己见让人很不舒服--Leon3289留言2013年4月5日 (五) 04:37 (UTC)

re

不是所有的广告都一定适用G11,要不然就没有存废讨论这一说法了。你要删那你去删,但我不认为它算可以直接删除的广告。--♥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3:21 (UTC)

你认为明显不等于我认为明显,这个道理你必须搞清楚,别的管理员如何处理跟我没关系,但你无法改变我的看法。--♥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3:26 (UTC)
刚开始大概看了一下,后来点完删除按钮后觉得不对劲,回去复查。--♥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3:32 (UTC)
最后一句话是典型广告语句,后来是凭直觉回去重查。读完全文后觉得G11有点牵强。--♥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3:38 (UTC)
我没空跟你讨论他到底是不是广告的问题。但我对你不会换位思考很失望。你会站在原作者的立场想想么?我从他建条目的语气来看就知道他不是为了打广告而打广告,留给原作者几天的时间改进,总比一下子删掉好吧?如果你辛辛苦苦建了一个条目被人几秒钟就删掉了,你怎么想?不要总从巡查员的角度想问题。--♥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3:49 (UTC)
只能说你善意推定都不懂。维基百科可不只是用来供你删的,让更多符合标准的条目保留在维基里,才是最终目标。你看你在A2093064的讨论页是怎么留言的,只懂得质疑质疑质疑,好好沟通了吗?--♥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4:08 (UTC)
谁“诡辩”了?连基本用词都不懂,那我和你这个人没什么好交流的了,都16岁都不懂得如何为人处事,你就继续活在你的世界里去吧。--♥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4:17 (UTC)

2013年4月

 请不要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这是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和指引的。请在用户警告沙盒作您想做的测试,或者看一看我们的帮助学习如何为维基百科作贡献。谢谢合作。 呵呵,我哪句话人身攻击了,难道是我高估了你的气度? ♥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4:22 (UTC)

哈哈,这都成人身攻击,果然是小孩子,不会用警告模板。既然这样,我说什么狠话也没用了,你也别碰我的讨论页,我懒得理你。--♥VC XC 2013年4月5日 (五) 04:28 (UTC)

删除历史

删除原文侵权内容时,请前往WP:RRD提删。--AddisWang (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08:36 (UTC)

若阁下以宣传之名删除,因无从下手才对。此外外部链接为该校官网,请问移除何意。望阁下在以后处理条目时避免此类错误。--AddisWang (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09:03 (UTC)

很好,你说了你做错事会道歉。那么,昨天的事,你认为你有什么做错的?--♥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2:45 (UTC)

既然你不肯说,那就我来说吧,昨天我反应是过了头。因为你在我晚上吃饭的时候不断给我发信息让我去处理你的事情,最后饭吃不成很恼火(其实也不怨你)。如果有无意间冒犯的言论请原谅。但我需要跟你说几点:

  1. 那个条目处于临界值,换句话说就是,提删、速删都不违反方针。我倾向于提删,你倾向于速删,这很正常。关键在于你一而再再而三地给我讨论页留言,让我产生你对我死缠烂打逼我去速删这么一个感觉,你知道么?在站务中,如果要请求他人做事情基本是点到为止,而你却不断的发信息,最后把我惹火;
  2. 请你在留言中不要再使用诸如“诡辩”之类的词语。你想想看如果你是管理员,别的用户不断用说教的态度来要求你,你会怎么想?昨天我就是看了这些词句之后忍不住发火;
  3. 我说你不会为人处事(原句中漏了一个“了”字导致字义有变),是因为你一直使用说教、居高临下的态度来跟我说话。直到现在在客栈里,你都没有冷静下来,再回想起之前你和苏州宇文宙武他们的纠纷,所以才有这个结论。维基上,应该少说多做。苏州宇文宙武没惹你,你干嘛要去说人家“反对,亲共立场明显”呢?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好了,我试图冷静下来和你对话,至于你愿意不愿意坐下来继续谈,想不想解决这个问题,随君便。--♥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3:07 (UTC)

既然你认为苏州是亲共明显,那我点进你的用户页是不是也可以说你“亲X独立场明显”?你见我在哪个公开场合讨论过你的政治观点了?维基上本身大家的背景就不同,亲这个、亲那个都很正常,不用过于多虑。昨天我反应过激是因为你频繁给我发留言,以致于我认为你对我构成了“骚扰”(不断给我发信息要我去速删),如果你昨天给我发信息的时候使用诸如“请你重新再考虑一下”这样平和一点的字词,恐怕就不是今天这个结果了。如果你愿意好好讨论,来留言也无妨。--♥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3:20 (UTC)
既然你不喜欢苏州的亲共立场,那就别和他交往呗。。。跟他吵有什么意思。另外后来那个模板我不也留在那里了吗。你让我真正生气是从你说“不要总假设自己是正确而作出诡辩,请根据客观事实。”这一句开始,我当时是产生了像是“我牺牲自己晚饭时间来回复你,却被你称作诡辩”这一失望的情绪,随后才有冲突的。还有刚刚看见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的事情已经解决了。这不就证明了只要坐下来好好沟通,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吗?--♥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3:31 (UTC)
我算是保留主义者吧。遇到要删除的条目的时候还是先假设想办法把他保留下来,实在做不到,或做到的成本太高的再删。我那时候也觉得作者是想宣传,但至少没像别人一样大段大段地复制广告,看似是自己写了一些的,所以基于这点觉得给原作者几天修补也无妨。这其实是看个人理念的问题。就像有的人认为宁缺毋滥,有的认为宁滥勿缺。--♥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3:38 (UTC)
所以说有人说要“善意推定”啊,就是说先相信对方会来改正的,再说这个条目就算多留几天又怎么了,也不会占用什么系统资源,对吧。另外问一句,如果你是管理员,你删掉了那个条目,结果过了一天原作者找你,说他愿意改正,求你恢复这个条目,你愿意答应他吗?--♥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3:43 (UTC)
方针说的并不是全部。善意推定更强调一种精神理念,而远远不止是“对方犯了错误,我觉得他不是故意犯的”这么简单。再说,那位用户写的条目,我是不是也可以说“这位用户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创建具有广告性质的条目;但我可以假定他是新手,不懂得广告方针,不是故意犯的呢?”。你可能不这么认为,但我实在的说,你和我都没错。我有我的道理,你有你的道理,没人是错的。就像不同人解读《圣经》会有不同的意思一样。--♥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3:51 (UTC)

为方便编辑,另起一段

就像是刚才你说我“在这个青米条目上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实际上,我无论是速删、还是提删都不违反方针,都没错。要说我做错了,也只能说我对你的说话语气有待改正。我也没说你在那个条目挂G11一定是错的一样。--♥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3:53 (UTC)

  • 不知道该把留言放在哪儿,就放在这儿吧:Risk弟,在下觉得你最大的问题不是语言生硬,而是不听别人意见。叶爷明显是在试图与你讨论,而你呢?抓着昨天的只言片语不放,让讨论怎么进行?就拿昨天咱俩的讨论来说吧,在下告诉你移动页面的事,你却两次否定,给人的感觉就是固执己见。所以在下说让你先反省,并不是说叶爷没有错,而是如果你还是这个态度的话,问题就很难解决--Leon3289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03:54 (UTC)
    • 我先是说“请先让其他管理员看看”,然后“请你先不要除下模版”,再“请问你看到什么”,这也固执己见,不够平和,不懂得如何为人处事?移动页面的事我已知错及道歉。叶爷说“我没空跟你讨论他到底是不是广告的问题。”也明显是在试图与我讨论?--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3:58 (UTC)
      • 你看你还是“抓着昨天的只言片语不放”不是。给在下感觉不好的是“页面必先删除才有移动。”和“[4]”,并没有说你不道歉--Leon3289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04:03 (UTC)
      • 乌拉跨氪的确是删除页面才移动,他也说“删除以便移动”的。从昨天的只言片语,不就看到叶爷固执己见,不肯讨论?他可是在我提理据前说“但你无法改变我的看法。”的。--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4:10 (UTC)
        • 对,我是认为那个条目只提删不违反方针。我已经说过了,到底是怎么个删法的问题上你我都没做错,都有道理,你还没听明白?--♥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4:12 (UTC)
        • 请不要揪着昨天的事情纠缠不放。我已经就之前发表的偏激言论向你解释并澄清了,你应该满足了吧,如果你还不满足,那你还想让我做什么?另外,根据之前的讨论结果,我和你所剩的分歧就剩下“先删后保”(你的观点)和“先保后删”(我的观点)。这个标准其实一直很模糊,方针其实说不清楚的。如果你觉得这个主题值得讨论的话可以提到客栈方针版讨论。但之前的纠纷应该可以结束了吧?--♥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4:06 (UTC)
          • “先保后删”是你创作的,是G11的就要删。你能否为你的偏激言论(特别是我没空跟你讨论他到底是不是广告的问题。)道歉?我希望你以后不犯同样错误。--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4:17 (UTC)

*****我只是在举例子,并不是在攻击你,望你不要误解,还有,那个“分歧”是在说我?--Leon3289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04:10 (UTC)

  • 我来讲一点程序上的问题,首先管理员对用户提出的速删请求进行判断,那么判断的结果可以分为“同意并删除”以及“驳回并移除(及改挂其他模板)”。
    1. 那么在第一步, yhz1221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判断,将自己的判断意见从“同意并删除”改为“驳回并移除(及改挂其他模板)”。也就是这一步在程序上是合理的。
    2. 第二阶段,Riskchard提出“请先让其他管理员看看”和“请你先不要除下模版”,其实是不合理的请求。如果Riskchard对第一步管理员的处理结果有意见,可以有两个选择:“与该管理员讨论”或“请求其他管理员判断”。再次之前,“请你先不要除下模版”在程序上并不科学。
    3. 至于后面引起的争议,我认为是yhz1221在讨论中没有阐述明确“程序”的原因,造成的双方误会。在这个方面,Riskchard可以因为不了解其中关系而被谅解,而yhz1221推定(仅为在下猜测)作为巡查员的Riskchard了解程序上的过程,但Riskchard却提出“不合理”的请求“请你先不要除下模版”也属正常,但yhz1221应向Riskchard因为过于激动而道歉(似乎上面也已经道歉过了)。
    4. PS:在互助客栈上,对hide模板的使用认为不合理可以删除,但删除他人的留言,包括在别人模板里的留言便属不当。
    5. 以上。--AddisWang (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4:20 (UTC)
    6. “是G11的就要删”。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在现行的程序上,巡查员(包括普通用户)对条目进行筛选,确定一部分需要被删除的条目(挂速删、提删等),而管理员进行第二次判断。如果两个判断一致,则可以直接删除。如果管理员驳回请求,而巡查者仍然认为有问题,可以向该管理员或其他管理员表达自己的“判断”,然后由原来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的管路员推翻原来的“管理员判断”。就算如此,也不代表这个条目可以被删除。在正式的程序下,虽然原来的“管理员判断”已被推翻,还需要额外一名管理员确认判断并删除。才是一个完整的程序。这个东西确实比较复杂,在下也是组织了很久才能用书面语言来表述清除。如果有不能理解的地方请告诉在下。--AddisWang (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4:34 (UTC)
    • 谢指教,但管理员未讨论就说“你无法改变我的看法。”,也不可“请求其他管理员判断”?--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4:30 (UTC)
      如果管理员表示“你无法改变我的看法”,在下认为虽然语气不当但程序上没有错误。管理员既然可以“推翻”他自己的判断,也必然可以“坚持”他自己的判断。所以阁下用这个理由指责有些不当,不过在下能够理解您的心情。但是希望阁下换位思考,您不也是一直在“坚持”您的观点嘛。此外在下没有看到该管理员关于“不可请求其他管理员判断”的留言,烦请指明。--AddisWang (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4:39 (UTC)
      你说我可“与该管理员讨论”,但他可连理据还未听就表示“你无法改变我的看法”,我坚持我的观点可是一早提出理据。至于“请求其他管理员判断”是指保留G11模版?--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4:50 (UTC)
      • 假如讨论的结果是“不论您的观点如何我始终坚持我的观点”,您不能因为讨论“未能达到您的期望”而认为不是讨论吧。讨论无非是双方发表各自的观点,您的观点是“这个条目符合G11应速删”,yhz1221的观点则是“我坚持认为我的处理没有错”。讨论的长度和结果都不能成为否定讨论事实的理由吧。退一万步,假如yhz1221拒绝与您的讨论,根本不搭理您,他是否有错呢?这就是我刚才提出的“您可以和该管理员讨论”,您虽然有权利和他人讨论,不代表你有权利要求他人与您讨论。从这个角度讲,似乎不因该以此针对Yhz1221吧。我确实也承认我之前的“程序”写的很复杂,不过还是建议您自己看一下,毕竟不管是对这次讨论还是以后的巡查工作都有用。我再列出一个简明的程序出来好了。现在有管理员ABC三人和巡查员D一人。
        1. D挂速删
        2. A驳回,该挂其他模板
        3. D不认同,寻找A讨论或寻找B重新判断
        4. B推翻A的判断,重新挂上G11模板
        5. C确认B的判断,删除条目。
      • 以上--AddisWang (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5:01 (UTC)
  • 我想,连理据都未交流无论结果是如何都不是讨论吧。若不讨论也不是错,Wikipedia:编辑守则可作废了。对程序我是明白的,谢指教。--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5:08 (UTC)
    “连理据都未交流无论结果是如何都不是讨论”如果您因为您自己对“一个概念”的理解与原本的定义不同话,是很难有说服力。讨论表述的一个动作的发生,和动作的内容没有关系。是否交流理据并不是决定这个动作有无发生的因素。--AddisWang (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5:32 (UTC)
    • 根据Oxford Dictionary, “discussion”是“the action or process of talking about something in order to reach a decision or to exchange ideas”,讨论与谈天、对骂是有分别的。--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5:41 (UTC)
      to exchange ideas。。。。在下摘抄一点之前本人的留言:
      您的观点是“这个条目符合G11应速删”,yhz1221的观点则是“我坚持认为我的处理没有错”
      莫非阁下认为“我坚持认为我的处理没有错”不是一种观点。--AddisWang (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5:48 (UTC)
    • 不就说过“我坚持认为我的处理没有错”有提出理据,yhz1221当时的“我坚持认为我的处理没有错”没任何理据,而他本人亦在下面为此致歉?--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5:51 (UTC)
      请您首先回答在下的问题“'我坚持认为我的处理没有错'是不是一种观点”?如果不是的话,不知阁下根据什么认为“没有任何理据”是不妥了。阁下刚刚分明都引证了词典表明是“to exchange ideas”,不知阁下又因为什么认为:提供理据才是“exchange ideas”。
      • “我坚持认为我的处理没有错”是一种观点,但不提供理据,对方又怎明白和理解你的观点?不明白和不理解又怎“exchange”?对骂也是双方提出观点,但这观点可以是不理性、没理由理据的。有理据的讨论才是讲道理的讨论。咬文嚼字实在没意思,你提出的程序我是明白的,谢提点。--Risk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06:13 (UTC)
  • 我后来不都把模板留在那里了吗?过了好几个小时张安德鲁才删的。--♥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4:34 (UTC)

再开一段 。。。

(话说,G11要删我不否认,但我是在讨论那个条目是否是G11的问题啊,现在就在于,G11的定义只限于“明显的广告宣传”,那个青米,说明显也牵强,说不明显也凑合,这才是argue的重点好吧)--♥VC XC 2013年4月6日 (六) 04:21 (UTC)

台大杯全国热门流行舞蹈大赛 (×)删除理据:类似宣传。

我编辑了(台大杯全国热门流行舞蹈大赛)的条目,被您提出删除,(×)删除理据:类似宣传。不好意思我是新手,我编辑的这个项目是一个在台湾已经举办了19年的街舞比赛,我的目的不是要宣传而是为每一届赛事的战绩留下一个记录,一些世界级的街舞竞赛像是Battle of the Year也都有创建项目,希望这个举办年不输BOTY、在台湾对街舞有兴趣的老中青无人不知的活动也能够在WIKI留下记录,而我本身不是主办方我只是从2000年参与到现在的参与者,如果有需要补上什么资料或是修改麻烦谁可以告诉我一下吗,感恩。 Elsewhite留言2013年4月8日 (一) 13:16 (UTC)

  • 喔喔原来如此! 抱歉加了主观的印象评语,我会稍做修改,另外关注度部分因为这个活动比较偏向UNDERGROUND,主办单位也不像有经验的公关公司懂得去找记者媒体宣传炒作,所以比较没有媒体报导,请问如果是该活动的官方影片YOUTUBE点阅率可以列入关注度考量吗?
    • 嗯嗯那让我再想一下有什么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关注度,因为并不能用媒体曝光就决定一切吧,台大杯是目前全台湾举办最久的排舞赛,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学生社团主办、并且邀请多位资历、舞技、实力、眼光兼具,但是工作室、舞风、背景、专长不同的评审负责评分,中立性与公正度一向说服力满点。再来是他总是延续成果展的舞台灯光进行比赛,这对于一些情境式、戏剧张力强的舞台表演是再好不过的舞台。
    • 基于以上两点建立起的公信力与指标性,早期是拿冠军=升格街舞老师,自从限制学生参赛的规定解除后便开始陆续出现许多职业舞者老师组队参赛,这比赛已经不单只是台大热舞社的台大杯,可以说是台湾街舞圈的台大杯了
    • 以GOOGLE搜寻"台大杯"来说出现的条目也几乎都是这个比赛的相关讯息跟影片名列前几页,用UNDERGROUND这形容词或许是因为街舞本身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非主流的次文化,而在这个次文化当中台湾本地的参与者对这个比赛的受关注度绝对是非常高的。会编撰这个项目的我主要考量也在于这个比赛的独特性与指标性,为什么一个学生社团独立举办的比赛可以连办19年历久不衰,越办越大(目前台湾还没有任何街舞比赛办得比它更久),而以现今街舞比赛动辄总奖金就超过十几万以重金吸引参赛者(Ex:捷运杯、客家杯等等)、参赛队伍中也不见多少职业舞者参赛,这个学生主办的比赛奖金其实一向很少却可以吸引许多职业舞者包括周杰伦、张惠妹、蔡依林等艺人的职业舞者组队报名参赛(这些有需要的话我可以跟诸位职业舞者拿到证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学生社团主办、并且平均邀请所谓街舞圈各界不同工作室评审的中立性(如果是舞蹈教室独自举办或是商业团体就难免会有立场不公或是评审非专业、令人无法信服的结果发生),这种微妙的文化产生很难用所谓的媒体报导去找出端倪。当然上面这些讯息不是我说了算,或者是Riskchard版大有什么建议的方向吗? 对于这种单一活动的条目建立上。
    • 在那之前让我再UPDATE几则找到的新闻
    • http://tnews.cc/02/newscon1.asp?number=304
    • http://www.eprice.com.tw/funky/talk/13/4906/1/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08/189230.htm?from=fb_et_news
    • 这样对于关注度有帮助吗
      Elsewhite留言2013年4月9日 (二) 18:21 (UTC)
    • 不好意思,很久没上来看这个条目了,目前似乎没有被删除感到庆幸但是可否请问版主为何将历年得奖名单都删掉了呢? 这部分的纪录是由社团同学提供汇整而来,不知哪边有问题? Elsewhite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07:56 (UTC)
      • 打扰了,我上一段的问题请问可以给我一个回复吗? 为什么历届得奖名单这个纪录条目却被删除了? 我这边包括主办单位台大热舞社的同学们都认为这个条目非常重要希望可以加回来,想请问移除的原因为何? Elsewhite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3:52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河南投资集团罗马集团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06:56 (UTC)

给您一些果仁蜜饼!

  辛苦。--♥VC XC 2013年4月14日 (日) 04:40 (UTC)

Re:瑞典浩室黑手党

其实就是因为找不到中文的译名才这样写的,是因为Link-en会显示“Axwell(英语:Axwell)”吗?我在写条目的时候都会先查一下有没有中文译名才写的。如果需要用译名表之类的就需要请教一下您了。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4月14日 (日) 08:55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MI能源七星购物三一国际上海栋华石化上海石化上海集优机械益泰集团智富能源金融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15日 (一) 02:14 (UTC)

上海石化

上海石化乃是中国相当大的石化企业之一,来源一抓一大把 来源二,你挂关注度的时候是上个月,如果你那时候不知道我不怪你,但你今后需要注意。--♥VC XC 2013年4月15日 (一) 02:22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南方富时中国A50ETF中金深证100恒生指数ETF恒生H股指数ETF中国资本自己人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6:04 (UTC)

我已在元维基上发表研究

The destruction of Falun Gong members on zh wikipedia,欢迎参与。--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0:17 (UTC)

已经有人说过我缺ref,我说去t a 的ref。你信就信不信就算,你以为我几个月跟他们的交锋是乱来的?如果你真要问他们的目的,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他们跟以前那些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毫无区别。他们的目标只是需要一个敌人,只要有敌人,他们就有存在的价值。所谓的天灭XX,就是这种价值观念的体现,“因为我受到迫害,所以我是无辜的”。我不反对他们修炼神马,但是修炼神马请不要抹黑他人,更请不要破坏维基百科的价值平衡。--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1:03 (UTC)

Re: 一八七二游花园页面存废讨论

我比较建议送到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4月16日 (二) 13:57 (UTC)

嫏嬛文集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Risk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7:23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价值中国ETF价值黄金ETF汇丰MSCI金龙ETF汇丰MSCI台湾ETF汇丰MSCI香港ETF汇丰中国翔龙基金嘉进投资国际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17日 (三) 02:28 (UTC)

关注度

明天到期的多个基金条目,请再检查是否提删。我悖会在存废讨论中请别的编辑帮忙--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17日 (三) 08:58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台湾艺术大学图书馆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18日 (四) 07:26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安东·埃瓦尔德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19日 (五) 02:33 (UTC)

请益

hi 关于法轮功条目,您加上了模版,像您请教是否有具体的理由与建议呢?例如该模版所现“可能有不适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资料”、“部分内容准确性无法被证实”。事实上,里面提到的内容都有合理而可靠的出处,例如:中共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乙案,也是引述说法、相关报告,是有来源的--至于真相是否存在,就看读者自己查询再判断。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2:58 (UTC)


  • 谢谢说明,我试着谈自己的理解,再请您指教了。
    1. 此条目毕竟是介绍“法轮功是什么”,法轮功本身自我介绍的说法 自然是需要的;而为避免全单纯引用自法轮功自己的说明,因此透过第三方学者或第三方有公信力的国际人权组织 对法轮功的介绍用语,我觉得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2. 第三方的说法,是黑雪姬的本尊E先生当时要求把“第三方看法”都移除并建立一个“第三方对法轮功看法”的条目。
    3. 世界日报 是联合报的子报,该事件有很多媒体报导,明慧网 整篇收录...当然,如果能找到其他的link是更好,但有些媒体的原始 link 过一段时间就会失效了。媒体报导,法轮功学员的真实个案投诉,这该是可用的--媒体自会判断该个案的真实性。
    4. 最后,我觉得用那个模版...重了些。谢谢参与贡献指教。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3:21 (UTC)
    1. 对这类条目,自我介绍的说明是需要,但第三方来源更重要。一个国际人权组织会指法轮功“增强人体内的能量流动从而得到生理、心理及精神上的改善,包含流行的佛家和道家的成分,并给予信仰者救赎之路”吗?
    2. 第二点不明白,是把“第三方看法”还是“第一方看法”都移除?
    3. 除来自法轮功的网站,有没有其他网站收录?没有就很可疑。--Risk留言 2013年4月20日 (六) 14:18 (UTC)
    1. 第一个问题,国际人权组织是可能去介绍一个功法,在了解人权迫害问题、探究原因的过程中,人权组织也得介绍这功法是怎么回事。当有些用户不希望用法轮功网站说法时,那使用第三方有公信力国际组织的侧面介绍,应该是适当的。
    2. 第二个问题,是把第三方说法大都移除。法轮功系列条目,相当部分是一位一贯负向编辑用户所创建,内容不系统、来源不当(专门攻击法法轮功的中共官方资助网站、论坛贴文),都是在写法轮功负面的内容--为了负面而负面;很多负面争议其实只要上Google查证就可厘清...当时我实在看不下去,才系统的整理其中几个条目;在台湾,四处都可以见到法轮功,身边多少也有朋友在学,蛮多管道可以查问。
    3. 前阵子,E君在互助客栈号召抵制、并删除相关条目时(理由是质量低劣),我就跟他解释过---是谁建立了这些低劣条目,而我正在协助系统化的努力。
    4. 世界日报报导那个案例,受害者为来自广西的“覃永洁”,美国美联社等主流媒体都有报导---您可能不知道世界日报的倾向与背景...(有些人认为,在媒体光谱上被认为相对亲共)。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5:54 (UTC)
  • 就是因为无法搜寻到,所以非常可疑。
    1. 那几篇都是来自法轮功的网站,Google也找不到其他来源。连所谓来自中央通讯社. 法新社(台湾)中央通讯社. 法新社 的来源也是来自大纪元,Google也找不到其他引用。连香港苹果日报的报道也要由大纪元引述?
    2. 那些相关报告不是我质疑对象,只要不是被曲解的引用。但一个“国际人权组织”会认为法轮功“给予信仰者救赎之路”吗?原句是什么?--Risk留言 2013年4月21日 (日) 05:18 (UTC)
    1. “Human Rights Watch”人权观察组织报告,在其[http://www.hrw.org/reports/2002/china/China0102-01.htm 官方网站的报告中,原文如下:“II. WHAT IS FALUNGONG? Falungong is a form of qigong, an ancient Chinese deep-breathing exercise system sometimes combined with meditation that enthusiasts claim promotes physical, mental, and spiritual well-being by enhancing the flow of vital energy through a person's body. It also includes elements of popular Buddhism and Daoism and offers followers a road to salvation.”大致和中文翻译相符。其实不少独立组织报告,都介绍过法轮功;毕竟该报告记录人权情况,总要解释一下法轮功是什么--是该组织客观地说明对法轮功的理解。
    2. 关于媒体报导link,如前所述,一般商业媒体,(甚至全民公共媒体如中央社),新闻link都是一阵子就消失,把过期新闻当做数据库贩售;苹果日报--台湾版link不锁,香港版则是全付费机制。大纪元有时会引述相关报导,而大纪元网络版并不收费、也不锁数据库(不把新闻数据库当商品卖),因此可查询。
    3. 其实您可看看苏家屯事件条目,法轮功相关条目有个特色,负面说法的引用来源--常常只有标题、而不列出媒体来源(点进去之后,发现是论坛、中共官方专门攻击法轮功网站、或者纯粹懒);相对地,中性、澄清说法的引用来源,我注意到的、和我协助参与整理的,基本上都会列出“媒体来源”---我们都知道“媒体识读”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必备知识,列出媒体来源,公民读者自可判断 媒体可能带有的立场--这也是维基百科的“可查证”要求。因此,即便在下认为有使用大纪元的必要,在下也不会回避列出来源;相对地,大量负面性说法多不列明来源而只有标题、甚至有的连标题都没有--只有link...。然而,我们看看一些用户的反应,那些不列来源的负面说法--这部分用户却从来不质疑。
    4. 提供参考。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0:41 (UTC)


    1. 关于谭永洁段落,其实您注意一下,有3个资料来源,世界日报link用明慧网,美联社AP是用第三方网站“WORLDWIDE RELIGIOUS NEWS”所收集的全文link,另一个则是“大参考”。现在,我再添加一个“WORLDWIDE RELIGIOUS NEWS”所收录的另一则美联社AP的新闻上去。透过多重来源,可以查知明慧网转载世界日报的报导是没问题。这些内容非我所主编,其实主编者怕麻烦的话,也可以只放AP的英文稿,但主编者也放上了明慧网引用世界日报的中文报导连结,我猜想是出于服务中文读者的用心;明慧网引用的报导link 可以跟AP的报导佐证。
    2. AP的报导,可能被一些非政府组织、第三方网站等引用或收录,但很难讲一定找得到...何况中文媒体世界 看来已多少有言论“自律”的情况,而英文世界对这方面的关心--在网络上资讯的呈现--毕竟还是有数量上的程度之差。以及使用“关键字”的选择问题,像搜寻 Tan Yongjie、Tan Yong-jie、AP或Associate Press,结果可能也不同。
    3. 谢谢您提出以上的疑虑,让这个条目能够被补强,了解到读者可能会发生的疑虑。若您还有其他建议,请再告诉我,我会试着协助处理。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3:36 (UTC)
  • Risk您好,关于 黑雪姬在互助客栈 指控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条目使用“联合国人权报告”内容有问题。
    1. (!)意见--我认为恐怕是一些中英文上的翻译比对问题,联合国一些机构或高级专员的中文翻译 有多种版本与称呼。美国之音也是这么举例说明的。例如美国之音2013年4月16日[时事大家谈:从马三家酷刑看中国劳教存废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io-masanjia-20130416/1642471.html]节目视频,(10分07秒)主持人说:“刚刚(纽约时报驻北京特约记者)杜斌先生也提到了,实际上,马三家对于西方媒体来说并不陌生,早在 2001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在进行对妇女暴力的调查时,马三家的名字就已经在报告中出现了, 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西方媒体还有这次我们也看到纽约时报也对马三家黑幕的曝光做了一些深入的报导,为什么这么多的西方媒体报导,但是好像没有产生任何的影响力呢?”
    2. 关于您认为条目编辑,主编者添加一些跟法轮功有关内容;其实从 中国Lens杂志报导说“(酷刑)以前用于‘特殊群体’,后来才用到其他(访民等)”。辽宁省调查组选在上星期五晚上(大家都休假了)公布调查结果否认使用酷刑,承认马三家用来关押法轮功学员,并指控 中国Lens杂志报导引用了大量法轮功媒体的说法,严重失实。
      1. 从这角度说,显然,马三家与法轮功人权有紧密关系--辽宁当局都承认是关押法轮功。解开了中国Lens杂志的‘特殊群体’之谜。
      2. 2001年联合国人权报告内容,马三家的部分,也是谈“法轮功”。
      3. 当中国Lens杂志报导访民在马三家受到酷刑黑幕。美联社、美国之音都主动报道十年前法轮功的投诉相符。难道,我们要指责“美联社”偏袒法轮功的篇幅吗?因此,并非刻意为了讲法轮功而讲,而是马三家议题,过去十年的投诉、严重受害群体之一是法轮功。
    3. 以上一些个人理解想法,提供参考。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6:58 (UTC)




还是这句,若只有大纪元网络版收录,那就非常可疑,亦有利益冲突。大纪元、明慧网也不是第三方可靠来源。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方面,我质疑的是其中立性。来源如[5][6][7]等都只轻轻或没有提及法轮功,异见人士尤其是访民的角色更重要,而在你的条目版本,法轮功竟成了主角,把“美联社报导,中国媒体披露的虐待报告跟法轮功学员十年前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投诉相吻合”放在首段更是别有用心。--Risk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10:38 (UTC)


    • (:)回应
      1. 在下已经协助尽可能提供 其他第三方网站收录的内容,而不只是大纪元。其次,在下也介绍了一般商业媒体运作的方式。在下实在尽力说明了,其实台湾维基社群也有提到可使用大纪元的中央社报导。何况,新华社 都能用...?大纪元也可以看情况使用的,台湾及香港一些主流媒体也引用过大纪元的报导;有时不是我爱用大纪元,而是中国维权议题,大纪元的报导真的比较多,还不只是法轮功议题。
      2. 关于黑雪姬认为条目编辑,主编者于“首段添加一些跟法轮功有关内容”(美联社2013年4月报导:中国杂志报导与法轮功十年前投诉情况相符。)那是在下加上的,在下说说个人的理由,提供参考:
        1. 其实从 中国Lens杂志报导说“(酷刑)以前用于‘特殊群体’,后来才用到其他(访民等)”---什么是‘特殊群体’?中共政法委机关媒体“法制日报”报导,辽宁省调查组选在上星期五晚上(大家都休假了)公布调查结果否认使用酷刑,承认马三家用来关押法轮功学员,并指控 中国Lens杂志报导引用了大量法轮功媒体的说法,严重失实。(有趣的是,中共党媒“光明网”发表文章,“要求双方对质”;并表示若马三家酷刑指控为真,马三家相关人员应负酷刑的刑事责任,且调查组的“严重失实”说法涉及“诬告受害者”。真相究竟如何!?中共党媒 杠上 中共政法委党媒... )
        2. 从这角度说,显然,马三家与法轮功人权有紧密关系--辽宁当局承认是关押法轮功,说了中国Lens杂志没说破的话,或许解开了中国Lens杂志所说的‘特殊群体’之谜。
        3. 2001年联合国人权报告关于妇女暴力之内容,马三家的部分,主要也是谈“法轮功”。
        4. 当中国Lens杂志报导访民在马三家受到酷刑黑幕。美联社、美国之音都主动报道十年前法轮功的投诉相符。而不是其他例子。难道,我们要指责“美联社”偏袒法轮功的篇幅吗?因此,并非刻意为了讲法轮功而讲,而是马三家议题,过去十年的投诉、严重受害群体之一是法轮功。
        5. 纽约时报驻北京特约记者“杜斌”也说 马三家关押者,主要是法轮功群体;他制作了马三家受害者纪录片,在中国遭到禁映。联合国人权报告曾提过,估计中国劳教所关押群众1/2以上是法轮功学员。
        6. 关于您说的“别有用心”...在下已经尽量说明如上,在下过去编辑条目,也不是硬把什么相关的,非要在首段加上法轮功。而是马三家条目,综合相关资料看起来,与法轮功有密切关连;若您愿意,希望您能够看看 中国Lens杂志那篇报导,再看看美联社报导、美国之音报导原文,然后得出您自己的答案与看法。另外,何以 黑先生 一定要把 发生在 2012年的万圣节求救信事件 放到 2013年中国杂志报导之下?....我一直请教他原因,至今没有答案。
      3. 相对一般人,在下是比较关注中国社会及人权状况的。以上一些个人理解想法,提供参考。再请指教。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10:24 (UTC)


    • (!)意见--hi, 在下不是要质疑您。事实上,我谢谢您出于真诚的询问;只是在下时间有限,呵呵,尽量说明了。
      1. 我理解您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毕竟每个人不会是“每个领域都是专家”,熟悉的领域、阅读与经验的领域都不同。在下也无意要强力说服您,只是尊重您的善意质疑,因此一一尽力回应;您若有意愿,可以Google马三家、法轮功看看。
      2. 刚刚看到阳光时务周刊4月13这期刊登一篇广东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文章 直面“马三家”:阴道在咆哮(阳光时务网站未提供全文)中国人权双周刊的全文link),里面提到了“马三家”的暴行不是孤立的,也不是首创;更早一些时候,知名律师高智晟给中国高层领导人写过信,强烈地要求制止暴行。我记得,他写过这样的句子:几乎每一位受害同胞的性器官都遭受到攻击……那封信披露的事实让人恐惧,写信人的遭遇更其悲惨。暴力威胁之下,公众包括我自己,沉默著。”艾教授所提的 高律师公开信,是高律师(印象是2005年吧)前亲自调查法轮功遭到的酷刑,那三封在中国法律界引起很大的反应,因为高律师是“中国司法部 所评 十佳律师”;我在台湾法律界也跟很多律师界朋友受到震撼...高律师现在人被关押多年,据西方媒体报导,他也遭遇了这类的性虐待酷刑...他的妻女被迫逃亡美国。过去我就听人权界朋友在谈,中共对法轮功的酷刑很夸张,后来逐渐用到了“访民”身上;有些“访民”被关禁劳教所、黑监狱、精神病院,亲身经历类似酷刑,才相信过去法轮功学员讲述的迫害是真实的...
      3. 在维基百科,我们在分享、我们在学习,在下当然不是绝对、也可能错误。孰能无过,我能保证的只是--在下是真诚交流。先这样吧!还是谢谢您许多的建议、耐心的彼此交流,若您善意理解在下的出发点,也许说不定发现“在下提供的资讯与见解的是真的?”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11:17 (UTC)


    • (:)回应
      1. 我从未质疑中共迫害异见人士的事实,但以法轮功的网站作有关法轮功的资料来源是不可信和受质疑的。如以支持智能设计的网站作有关智能设计的资料来源是不可靠,不是针对法轮功。
      2. 从美国之音报导,访民也是劳教所关押及迫害的“重点对象”。“美联社报导,中国媒体披露的虐待报告跟法轮功学员十年前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投诉相吻合”就算是真,也不宜放在首段。正如你所讲,受害的也不只法轮功,为何要在条目如此突显法轮功?
      3. 你从我的用户页应得知我的政治立场。反共是一回事,但我绝不认同视方针为无物的行为。
      4. 我相信阁下是出自善意,但让人了解真相之余,也要遵守方针。
    • 最后,迷信之说真的少信为妙。--Risk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11:44 (UTC)


    • (:)回应
      1. 关于来源选择的问题,已经说明了,谢谢也希望您善意理解。
      2. 其实在下并不是坚持要把那句话放在首段,而是“十年前后印证的考量”。其次,十年前的投诉,是法轮功所做;如果是访民所做的,在下也会加上去,并不是刻意选择法轮功。我真的觉得是一个前后验证的逻辑呈现。我们可以有不同看法,尤其彼此资讯不全或不同,但在下自认并非出于“无视方针”之初衷。当然了,在下尊重您的理解与意见;您的意见,确实提醒在下要考虑多重背景用户的理解,避免被误解;若真要在首段写那段文字,应该有更清楚的连结交代,避免突兀。慢慢更多报导出来,希望我们会能理解这个事件的全貌与关联。
      3. 黑雪姬的编辑战中, 把 2012年万圣节独立事件 放进去 2013年中国媒体报导,两件不一样的事。万圣节投诉函...其实里面提到了法轮功,也许人权报告中提到法轮功做奴工产品的证词相符;其实,在维基,经常是与法轮功有关的讯息“被淡化”...。另外,多处的内容也被调整,那些跟法轮功也无关...。首页那句话被删除,只不过是 黑先生 诸多我不甚理解缘由之编辑行为之一。
      4. 在下不清楚您的立场,没注意看用户页。谢谢您的告知。在下 并不刻意持“反共”立场,只是觉得,让历史与现实中性的呈现出来,人们自己自然就会选择要怎样的制度。至于您提出的质疑与意见,我觉得很欢迎;只是一个沟通过程...;我在台湾已经发现,媒体环境的变化,让中国人权相关讯息,可使用之媒体报导 越来越少。
      5. 关于您提到“迷信”。在下尊重每个人不同的信仰选择,无论信佛教、天主教、法轮功或什么,因为我的学习过程中,越发发现现代科学、社会科学的局限性;了解爱因斯坦等大科学家的故事后,更让我觉得要对未知领域保持敬意与谦怀。我也希望多了解这方面资讯。在下关注中国人权议题,因为相对熟悉,也是在下贡献维基百科的范畴之一(发现维基做这方面条目之用户相对较少,因此我就多补足些),不然,我很想多写些法律、新闻、历史类条目。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11:58 (UTC)


    • (:)回应
      1. 来源选择方面我已经说明其问题,在解决问题前勿除模版。
      2. Wikipedia:序言章节,十年前的投诉对读者了解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迫害事件有何用处?这既不是“介绍条目的主题”,也不是“对条目的重点进行概括。”
      3. 别以为我支持黑先生/E君,从E君时代我已发觉他的态度和对方针的了解非常有问题。
      4. 爱因斯坦正是认为所有宗教都是迷信。人权也是在欧洲从对宗教的批判走过来。不信科学会死人的,不信宗教不会。现在要做HW了,未必短时间内能回复。--Risk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12:20 (UTC)


    • (:)回应
      1. 来源选择方面,在下已经提供了 AP美联社的佐证连结,基本上 与世界日报的报导内容接近。还是说您希望找到其他的Link呢?我有空再来试试好了,今天讨论回复了很长时间,一些事情也耽搁了,得赶紧补上。
      2. 我不觉得您支持E先生。我只是向您说明在这段编辑战中,我不是因为坚持某个点,而是整个不符逻辑的编辑让我疑惑--但整个焦点被移到“法轮功”--不论首段,其实 E先生 的编辑还是很奇怪的...。
      3. 我们阅读的爱因斯坦有些不同。若找到些有意思关于他的文章,再贴给您啰。
      4. 高智晟8年前公开信曾详述劳教所“死人床”真相这是高律师的其中一封公开信,我看了很震惊,虽然是大纪元的link,因为Google最快,公开信是原文。若有空可以看看。您先忙吧!祝好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12:28 (UTC)



  • 关于马三家条目,请看看黑雪姬的最新版本 跟原来有啥不同...
    1. 在下与其他用户把相关媒体报导内容分别放在相关区块,他则把“不想用的”都丢到“媒体报导区块”...试问这是百科写法吗?
    2. 例如“中国政府反应”,中宣部禁令,之前在下引述纽约时报报导了;但黑雪姬只用“有消息指”,却把“纽时”报导内容放到“媒体报导区块”...这奇不奇怪?为何要削弱中宣部禁令的媒体报导来源可靠度?
    3. 联合国提马三家报告这里,美联社提中国报导与法轮功十年前投诉吻合,两者是相呼应的;我放这里他也删除。为什么?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20:03 (UTC)
  • 幸运的是,台湾苹果日报没卖成功,台湾社会成功阻挡了...黎智英说那就不卖了,他很意外台湾这么珍惜苹果,他说他刚决定卖就后悔。既然没卖掉,他要让苹果更独立报导。不过,台湾壹电视已经卖了...这些天裁员不少。Wetrace留言2013年5月4日 (六) 08:22 (UTC)

Re: 凯尔孙

将常见的拼写错误名称重定向至正确名称页面,可使百科用户纵使在查找文章时拼写错误,也能够找到寻求的文章。可参阅WP:重定向#何时用重定向?。--Jimmy Xu  ·  · 2013年4月22日 (一) 14:01 (UTC)

要么改重定向到哪个消歧义也行。其实都不一定能算错吧,不同译法而已。--Jimmy Xu  ·  · 2013年4月22日 (一) 14:23 (UTC)

马三家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编辑争议再起,欢迎围观。--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23:37 (UTC)

算了,仗差不多打完了,你有兴趣可以看条目历史。--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0:51 (UTC)
我没说那是“不可靠来源”,我是说报告里没有说明消息来源(引用有PDF下载,你可以看原文,大概第六页左右)。--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2:51 (UTC)
我都说了,我没说它不是可靠来源,我是说,联合国内文里没有说明那件事(女囚犯扔进男囚犯房间)的消息来源。所以我在条目上清楚说明了,那段消息并无说明来源。比如说,这个消息本身是来自大纪元(这个很有可能),但是联合国报告上没有说明,我不否定它(报告)的可靠性,但我同样需要说明清楚,那段消息没有消息来源,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大纪元捏造。不过从某种程度上看我相信那是真的。--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2:59 (UTC)
先不说可能与否,作为联合国的话,我觉得写个文章起码说说来源吧。这点我就觉得很不严谨。此外,你说的“而这部分报告是由联合国酷刑特别报告员”还真是让我震惊了,首先,你在后面的括号写着(Special Rapporteur) ,这句英文是什么意思你自己查字典好了。然后,你给我在原报告中找出“联合国酷刑特别报告员”的英文?说实在话,我还真不相信你看过原文......除非你跟爱好者他们一伙吧.....或者说你英文很差?--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5:01 (UTC)
再者,既然原文并没有说明消息的来源,只是笼统地说“据说有这么回事”(有疑问请看原文),那么在写条目的时候这样做绝对不存在任何问题。--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5:02 (UTC)
那么,你觉得“未列明来源”是可以接受的吧。此份报告的主题不是酷刑而是女性权利,如果你有“Radhika Coomaraswamy关注Violence against Women方面”的证据,欢迎提供。但请注意,就算是有,也只是“女性受暴力特别报告员”而非“酷刑特别报告员”。这就是爱好者故意错用的地方:制造骇人听闻的东西“博同情”。--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5:27 (UTC)
那么请问,“未列明来源”对不对?“女性受暴力特别报告员”对不对?--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6:09 (UTC)
两者皆不是,“女性受暴力专员所作报告中,据未列明来源的消息指,2000年10月,辽宁省沈阳市的马三家监狱(Masanjia Prison)将.....”--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6:44 (UTC)

好吧,起码在前面讨论的某些内容之中,我都觉得可以接受。如果条目有可能解封欢迎修改。--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17:02 (UTC)

re

目前十页的内容其实已经给月刊编者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负担。虽然偶尔扩充几页是可行的,但如果是长久下去,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很难能坚持下去。这也是为什么目前月刊的篇幅总是控制在十多页的原因。wiki技术内容可以并入维基新事一栏(有时候“新事”还很难找,刚好可以补)。“维基人的话”可以放入最后一页维基讲堂下的“世界看我们”一栏,谁愿意投稿也可以。专题这边,如果两个维基人合作做一个专题,是可以的。--♥VC XC 2013年4月24日 (三) 18:43 (UTC)

美国总统中间名

您好!我正在规范美国总统的命名,只有这三个没有规范,求您不要反对。我一向很少求人,但是为了维基的规范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如果言语中有何冲撞,在此道歉,还请原谅。——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25日 (四) 16:09 (UTC)

我在上面早就说过,如果这几个条目开始是用繁体中文写成的,我什么话都不会说,虚心接受繁体中文用户的意见,而且也说过移动后会搞区域转换。但现在这几个条目开始用的是简体中文,移动到大陆的规范名称有错吗?新华社不是整个维基的典范,但所有简体中文译名不都要参照新华社吗?这和是不是大陆的维基又有什么关系?您一定是误解了,如果您一定要上升到政治层面,把我一片好心当成驴肝肺,我也没办法。——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25日 (四) 17:09 (UTC)
这不是抢地盘的问题,根据方针,如果最初条目命名和内容都是简体中文,那么移动到简体中文的标准命名并没有问题。要是最初用繁体,有用户要求移动,我也会遵照繁体用户的习惯的。我认为您所担心的问题都是区域转换的问题,并不是条目本身命名的问题。要是您硬要上升到政治层面,我也没辙。——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25日 (四) 17:18 (UTC)
之前有个很好的例子,马来西亚前最高元首端古·米赞·扎伊纳尔·阿比丁,是由我创建的,遵照的是中国官方的译名,但有马来西亚用户要求移动到马来西亚官方的译名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中马都用简体中文,如果照您现在的看法用区域转换得了,但我犹豫过后就同意了。好了,感觉说了这么多浪费了不少时间,睡觉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25日 (四) 17:25 (UTC)
Wikipedia:命名常规_(人名)#各地汉语差异:“时间优先的规则:我们选择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的命名方式作为条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定向到这个主要命名上来。”换句话说,如果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简体中文,其命名方式就应该采用简体中文的命名方式,而这命名方式又要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全称,和我的说法相一致,反正我是这样理解的。太晚了,睡觉了,晚安!——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25日 (四) 17:39 (UTC)
简体当然不是大陆独有,还在新马流行,但一来简体乃大陆首创,二来这几个条目的第一个重要版本的作者是大陆人,所以按照大陆简体(别忘了区域转换中简体也分大陆和新马)的方式命名无可厚非。真的不能再回复您了,晚安!——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25日 (四) 17:50 (UTC)

re

哼,就你这种不懂得为人处事的家伙,还想加入我们?想得美,门都没有!!(……  囧rz……)说正经的:这样吧。你说的有一定道理,我这几天太忙,等周末期间好好想想再给您回复我的看法吧。抱歉迟回复。但原则上,如果您确定能够坚持做完每一期的工作,是欢迎你加入的。--♥VC XC 2013年4月26日 (五) 06:23 (UTC)

Re:

一眼扫过去不怎么像G11,一般G11不会花这么多时间来wikify……报CV会保险点,这样以后除了G11还有G5可以用?--广雅 范 2013年4月28日 (日) 14:43 (UTC)

这边认为不是……--广雅 范 2013年4月28日 (日) 14:52 (UTC)

re

收到验证,重写好了。。。。。 Sekkki留言2013年4月28日 (日) 16:27 (UTC)

你是否支持更为宽松的封禁政策?

假如明确以持续破坏与否为原则封禁用户,则目前的封禁政策将会更为宽松,请问你是否支持?--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8日 (日) 17:34 (UTC)

或许说,更为灵活会更合适。只要确定对方不会继续进一步破坏,就可以对其解封;相反地,对于部分持续破坏的人群,也能作出彻底的封禁。--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30日 (二) 11:05 (UTC)

Re:

由于在下是大陆用户不好对非大陆的电视节目做出评论(因为没看过),但是两次用“基于对方针的错误理解”发回重新讨论的确不合适。如果说是第一次关注度讨论投票对方针理解错误,没问题,在下可以发回重新讨论,并且注明需要“可靠来源”。但是负责处理存废讨论的管理员最后决定保留,一定是有理由的。在下相信他们看到了删除理由、上次的讨论与本次的讨论,但是仍然决定保留,那我们真的应该思考一下是不是真的没有关注度。或者说与关闭讨论的管理员沟通一下?--广雅 范 2013年5月2日 (四) 23:18 (UTC)


个人意见:罗素的观点属于提出科学危机观点的早期,如果能对他衍生出的问题(固然不是针对他个人)作出补充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相关哲学观念的发展。是否留在该版面,我认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进行扩充;另一种是删减,并新增相关词条。
关于胡塞尔的部分很薄弱,添加的时候没有写很多,明显不完善。的确做得不好,感谢指正。
尚不熟悉维基留言方针,刚调整至页底,见谅。SalamanderMinds 2013年5月3日 (五) 18:00 (UTC) EnderViking:留言

RE

人人均有提报破坏的权利对吧,而且你我的世界观、政治立场神马的不一样对吧,但请起码保护人家发言(及提报破坏)的权利,以及维护程序的公正性。我们不可因为明明觉得有问题就视而不见。--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4日 (六) 12:17 (UTC)

我不知道risk你贵庚,司徒华当年也支持过邪党,但最后矢志不渝地反对它。我想那是因为他发现了不是邪党,而是邪党本身的罪恶的缘故吧。某群爱好者其实正是邪党本身的邪恶的另一个体现,在本质上,它们是相同的,这也就是为何会有“九评”(九评的来历你应该知道吧)。反正你自己好好用自己的眼睛看清楚这个世界吧,作为与你交手多次的朋友,我会这样规劝你。--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4日 (六) 14:36 (UTC)
用心去感受世界吧......--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4日 (六) 14:51 (UTC)

re

有些数据库是不能当来源。但有些可以。我认为那个数据库没问题。--♥VC XC 2013年5月5日 (日) 05:15 (UTC)

你刚才的行为和你所反对的共产党毫无区别,都是一遇到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就试图通过死缠烂打的方式逼迫别人改意见,这和中共限制舆论思想又有何差异?你嘴上反对中共,事实却是容不得一张反对票,管理员不合你意就要张口质疑质疑,你需要自我反省一下。(客栈我不会再回复你,你爱怎么整怎么整)♥VC XC 2013年5月5日 (日) 06:14 (UTC)
请勿再使用问责官员的语气跟我说话。管理员没有为你服务的义务。--♥VC XC 2013年5月5日 (日) 06:22 (UTC)
我说过了,不一定 不等于 一定不。你连语文这俩词的区别都看不明白,恐怕更无能力来牛哄哄地质疑我吧。--♥VC XC 2013年5月5日 (日) 06:31 (UTC)
我也没说 一定能。不一定 是指有的数据库可以,有的不可以,按情况实例论。我认为这个香港交易所数据库是属于 能 的那一块,所以我个人投了保留票。我一无阻止你投票,二无逼迫你改票。反倒是你,情绪激动,只因我投出你不喜欢的票就说我无能力服务维基百科,还试图闹到客栈找人背书。摁,您伟大反共义士,民主先锋,我惹不起,只好苟且偷生做我的管理员了。--♥VC XC 2013年5月5日 (日) 06:44 (UTC)
你难道现在就不是在对我死缠滥打吗?--♥VC XC 2013年5月5日 (日) 06:59 (UTC)
竟以数据库的来源为由投下保留票”,请注意,我投保留票的原因,是因为我“认为这个数据库可以”,不是因为“因为这是数据库所以可以”。两者的意思不一样,麻烦你先搞清楚。--♥VC XC 2013年5月5日 (日) 07:06 (UTC)
你点进去,会只看到股价信息,但你如果点击左边的框,例如“公司/证券资料”,再输入对应代码,数据库会弹出详细的资料出来。相对于支撑一个小作品已无问题。--♥VC XC 2013年5月5日 (日) 07:14 (UTC)

Talk:食粪

问题是中文暂时没有写人类尝粪的内容,你不会说狗吃屎是“异食癖”吧?--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5日 (日) 11:59 (UTC)

陈楚

陈楚最近的大幅修订历史细节,以及之前的内容。陈楚(外交家)。--YFdyh000留言2013年5月5日 (日) 12:02 (UTC)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但我对WP:CSD#A5的“现有条目内容”理解是包括历史修订版本的内容,不然之后有几个字差别的修改也不可能达到“与现有条目完全相同”而速删了,没要求是当前版本。他新加入的那些是侵权内容(虽然有维基化和看上去还行),我刚回退掉了,现在应该符合A5了,麻烦撤销一下,另外那个标题也不合命名常规的。--YFdyh000留言2013年5月5日 (日) 12:22 (UTC)
我觉得是“现有条目(的)内容(包括历史版本)”而不是“现有的‘条目内容’(与当前内容完全匹配)”,不然提速删后对方随便改个字就不符合“内容完全相同”了(虽然这有点钻牛角尖)。--YFdyh000留言2013年5月5日 (日) 12:38 (UTC)


有余依涅槃 版权验证问题

该条目引自http://www.enlighten.org.tw/dictionary/3/182 ,该网页版权声明已说明如下

重要: 版权声明 CC授权 : 姓名标示-非商业性-禁止改作 3.0 台湾 欢迎推广转载

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 HD 2013年5月8日 (三) 17:38 (UTC)


无余依涅槃 版权验证问题

该条目引自http://www.enlighten.org.tw/dictionary/3/28 ,该网页版权声明已说明如下

重要: 版权声明 CC授权 : 姓名标示-非商业性-禁止改作 3.0 台湾 欢迎推广转载

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 HD 2013年5月8日 (三) 17:40 (UTC)

无住处涅槃 版权验证问题

该条目引自http://www.enlighten.org.tw/dictionary/3/161 ,该网页版权声明已说明如下 重要: 版权声明 CC授权 : 姓名标示-非商业性-禁止改作 3.0 台湾 欢迎推广转载 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 HD 2013年5月8日 (三) 17:43 (UTC)

您好,关于体力激荡一条目

感谢您细心添加的模版,针对您提出的翻译品质不佳之问题,我已针对中文句型较难以理解的条目段落作了修改,请您有空再看看,若有不懂的字句还请您不吝指出。若您觉得通顺的话,也希望能请您协助撤掉翻译品质不佳的模版,感谢您的付出。上官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7:22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原星章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方针得不到实施说得很好。--CHEM.is.TRY 2013年5月10日 (五) 14:55 (UTC)

欸利昃·何可虑的快速删除请求

您好,注意到阁下以CSD R3请求删除欸利昃·何可虑这个重定向,我将阁下的请求转交到了页面存废讨论。CSD R3主要适用于简繁混用、全角消歧义括号、不规范间隔号等格式问题。查看条目历史,创建者似乎是故意选择了这个译名,而译名问题不属于R3标准的范围,需要通过存废讨论删除。以上,祝巡查愉快:)--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

re

你是被封禁还是怎么了,为何用IP呢?话说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为何就想不通?维基百科模板的使用情况(现状),根本不可能有大多数人支持这种处理方法的结果,所以你提出也是白提出。我理所当然地就给你这句话回应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2:10 (UTC)

好吧,你又不承认我就当不是算了。如果你是本人的话,方针版的内容我已经回复了。不过话说,挂你名字卖狗肉的人真多。--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2:20 (UTC)

条目矜持版权问题

根据http://www.zhlzw.com/Copyright.asp中所说 一、《中华励志网》网页内的资料提供者拥有此网页内所有资料的版权,不得转作任何商业用途。未经《中华励志网》的明确许可,不得从事《中华励志网》网站的镜像。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及作者。 只要注明出处及作者,就没有侵权 Amysze123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08:51 (UTC)

《维基人》2013年5月 第6期

  • 本期特别策划——DIY一个核反应堆! 
  • 本期《维基人》推出特别核能专题,由中文维基百科编辑玛雅蓝策划。您还在为不断增长的电费所烦恼吗?你想自己造核反应堆发电,让电厂统统破产吗?本期《维基人》将手把手地教你!我的核电,我做主!让宰人的发电厂颤抖去吧!
  • 维基新事 中文维基百科首页全新改版,新的机器人方针即将实施。
  • 大千世界 奇怪的死法﹣笑死、中国大陆最畅销的史学读本、仅由65个一氧化碳分子构成的电影……
  • 维基讲堂 基本方针介绍——维基百科不接受原创研究。

下载简体版(2.7MB)下载繁体版(2.7MB) 速度太慢?新浪微盘通道下载:简体版繁体版

--《维基人》月刊代理邮递员 2013年5月19日 (日) 04:11 (UTC)

普京

先不说俄罗斯、苏联人用三名法乃是基本规则,再说这个条目用三名法多久了(2007年就移动到三名法模式了),这么多年没有异议,为何徒增争议呢?要名从主人是吧?[8]。——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13:31 (UTC)

你如果看不懂俄罗斯人一般把姓氏放在前面,和中文语序不一样的话,那我无话可说。但这个条目已经移动到三名模式超过五年,你如果一定要改,请另开移动请求,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13:40 (UTC)
关键这三名法没有错啊。你如果要说最常用名称,那就是直接用姓氏“普京”,但中文维基绝大多数外国人名都是姓名一起。回到俄、苏人名规则,见父名#斯拉夫语族:“俄罗斯人通常不仅仅称呼一个人的名,而是把名和父名一起称呼。”父名是需要的。说起来无论三名还是两名都不算最常用名称,那只有用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全称。三名法是符合使用全称规则的,没有错误,所以如果你要移动就要请求。——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13:59 (UTC)
你也要明白,最常用名称只有一个,那就是“普京”,其他都不是最常用名称。“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所以“弗拉基米尔·普京”既不符合最常用原则,也不符合名从主人原则,更不符合全称原则,是个四不象。如果你不同意,那也随你。另外,“如果:发生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移动战。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命名方针达成共识。则:使用条目符合命名方针的最初使用名称(即将条目名称恢复为争议发生或移动战之前的状况)”。这种情况说的也不是“弗拉基米尔·普京”,而是“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14:26 (UTC)
确实,方针也写明“名从主人”“常用名称”有冲突时,“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不常用时,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不过,上面我已经说了“弗拉基米尔·普京”不是最常用名称,所以这条也不能使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14:31 (UTC)
晕,最常用名称只有一个,不管简称全称,哪可以退而求其次的?全称也只有一个,哪会有两个?除非此人有两种母语。“绝大部分语言版本的命名都是不译中间名”不假,但此人是俄国人,俄语版更说明问题吧?俄语版用了全称。此外让我想到,那三个美国总统的“绝大部分语言版本的命名都用中间名”,我要移动到有中间名的模式时你却反对,现在为何又双重标准了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14:49 (UTC)

re

最近收到太多信息了,你两天前给我的留言我才看到。你们先讨论吧。我是喜欢用维基人(也没啥问题,用的还普遍,来源还好找)。--♥VC XC 2013年5月22日 (三) 03:50 (UTC)

risk,你有参与年会的打算吗?--♥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02:54 (UTC)

就是一群维基人聚在一起聊聊天玩一玩。大会议只是一部分,下面还分很多小会议,我也听说中文维基人也要搞一个大聚会,以解决近年来大量的纠纷。--♥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03:08 (UTC)
我会来。基金会给了我几两银子赞助,我作为很抠门的人当然不能放弃这个机会:D。正式会议是8月9到11日,8月7-8日是预备会议(开发者大会),我和其他几个人的打算是先早点到香港,和香港的维基人先见面,顺便旅游,因为有非常多的大陆和台湾人到场,届时可能会举行很多中文维基人见面会,但具体内容我不清楚,只是听说。如果我们能见面交谈的话,会有很多好处的。因为平时大陆的维基人实在很少有机会能和香港人面对面交流。--♥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03:17 (UTC)
需要买票的。但维基媒体基金会好像给香港居民全额旅费赞助,不知道包不包括票。--♥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20:53 (UTC)
路过,官方注册费在此[9] 6/1前 $58.00,希望到时候见面聊聊。--(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8日 (二) 12:43 (UTC)

台湾立法过程及媒体动态:此案的原始资料和时间

  您好,Riskchard。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8日 (二) 12:36 (UTC)

对基督教的批评 VS 对基督教的评价

为何"对基督教的评价"不被保留,而要保留"对基督教的批评"?维基百科不是要求用户要有中立性

评价可包括正评和“批评”,但批评只有负面的评价!

您好

对于Wikipedia:学校/南投县立草屯国民中学请给予保留。--小蓝 找我 2013年5月30日 (四) 13:12 (UTC)

抱歉打扰

不好意思,打扰!请阁下不要参与陈良宇的争议,陈良宇非原创,仅仅是少部分来源稍有困难而已,目前正在优化中,之前的版本为傀儡破坏之后的。117.136.8.64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3:45 (UTC)

注册 Wikimania 2013

注册的网址在这[10] ,权威答案应该是问香港的主办方为佳,如石Simon Shek,早点注册吧,不然要涨价了。天数就填您想参加的。如你有Paypal应该比较方便一点,我不知道详情因为我的费用是Wikimedia UK赞助的。祝您注册顺利。--(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31日 (五) 13:49 (UTC)

娄榕丹

不符合G5,符合G1。只有明显破坏和恶作剧才适用G5--♥VC XC 2013年6月1日 (六) 04:31 (UTC)

你提什么草案这个行为我当然没意见。但至于草案内容我有没有意见就很难说了。--♥VC XC 2013年6月2日 (日) 04:13 (UTC)

一线天 (东引乡)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一线天 (东引乡)”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Risk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09:36 (UTC)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交列表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交列表”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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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Risk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3:51 (UTC)

乌兹别克斯坦建交列表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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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Risk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2:40 (UTC)

Re:喇叭人

不如放到AFD讨论一下?--广雅 范 2013年6月4日 (二) 12: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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