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婦女部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婦女部,簡稱「國民黨中央婦女部」,是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設立的指導全國婦女運動的中央機關。[1]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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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政綱對內政策部分第十二項規定:「於法律上、教育上、經濟上、社會上,確認男女平等之原則,助進女權之發展。」中國國民黨一屆一中全會決議設立婦女部。負責婦女的發動和組織工作,動員婦女參加國民革命。第一任婦女部長是曾醒。1924年3月8日在廣州召集中國首次紀念三八婦女節活動。1924年8月,何香凝擔任中央婦女部長。蔡暢鄧穎超先後到達廣州,積極協助何香凝工作。1926年1月16日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婦女運動決議案》。中央婦女部積極推動工作:調查各地婦女狀況,舉辦婦女黨務訓練班、婦女運動講習所、北伐工作團、貧苦婦女贈醫所、罷工女工傳習所、女工補習學校、短期救護班、兒童寄託所等,舉行各種宣傳活動、放足運動、慰勞北伐將士、救護傷兵。1928年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暫停一切民眾運動,取消中央婦女部、農民工人商民青年五部,合併為中央民眾訓練委員會,下設婦女科。1929年取消中央民眾訓練委員會,歸併中央訓練部。1930年1月中央訓練部頒布《婦女團體組織原則》及《婦女團體組織大綱》,規定「婦女團體不得於三民主義及法律規定之範圍以外為政治運動」,且為加強對婦女團體的管控,禁止成立縱的組織,規定婦女組織以縣市為範圍,若在縣市以上成立組織,只能採取聯合會的形式;若在各地設立分會,必須經中央或省黨部之特許及政府之批准。1931年取消中央訓練部,設立中央民眾運動指導委員會。1933年鑑於九一八事變一二八事變長城抗戰激發起各界包括婦女界抗日救亡團體層出不窮,中央民眾運動指導委員會認為「應有一普通婦女團體作婦女運動之中心力量,並須規定統一名稱以免去從前分歧雜亂之現狀」,制訂《婦女會組織大綱》及《婦女會組織大綱施行細則》,決定在各縣市及省設立婦女會,由各地方政府主管。「其最高主管官署為內政部」「經費以會員負擔為原則」。1935年改為中央民眾訓練部

1938年3、4月間在武漢召開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抗戰建國綱領》提出「訓練婦女,俾能服務於社會事業,以增強抗戰力量」。中央民眾訓練部改為中國國民黨中央社會部下設婦女科。中國國民黨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

發布《婦女運動方案》,將吸納各界婦女參加抗戰建國作為婦女運動主題。

1940年7月中國國民黨五屆七中全會陳果夫、谷正綱等25人提《恢復設置婦女部以利婦女運動案》。經大會決議「照案通過」。復經中央黨務委員會第153次會議決議:「先送黨務委員會草擬組織條例,提會核議。」然而此項決議為未落實,蔣介石批示「緩辦」。

1940年11月,中央社會部改隸行政院,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暫歸中央組織部主管。

皖南事變後中共從各種國共合作的民眾組織撤退共產黨人和左派骨幹的背景下,1941年4月7日至29日,中組部在重慶召開各地婦女運動幹部人員會議,到會者18個省市50餘人。開幕式上,中組部部長朱家驊講話,對以往婦女運動提出批評,認為過去鼓動婦女走出家庭、主張打倒舊禮教、打倒賢妻良母等都是錯誤的,主張發揚母教精神,提出婦女運動的目標不應是爭取平等權利,而是教育婦女如何來盡國民義務的問題,不贊成婦女參政運動,「兄弟以為做婦女運動的,對於婦女教育、婦女職業、婦女服務、婦女福利、家庭生活這些問題,應該多注意,務使每個婦女,在品格上,智識上,體力上,裝飾上,乃至工作成績上都能與男子並駕齊驅,甚至趨而上之,放算是婦運成功,至於一部分婦女參加政治活動也是應當,不過大家要明了政治活動,決不是婦女運動的全部,也不是婦女運動主要任務」。[2]

1942年度,中國國民黨新發展黨員中,女性僅占3%。[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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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婦女部」,《中華民國史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02頁。
  2. ^ 2.0 2.1 張靜:「『女黨員』與黨——抗戰時期國民黨婦運工作人員籲請恢復婦女部的努力」,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學術論壇,2011年卷,第320-3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