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奉伯(?—?),東莞郡(今山東莒縣)人。

泰始三年(467年)奉詔與前將軍巢尚之等編次二王法書。泰始六年(470年)拜皇太子妃,州郡皆獻物,多者將直百金,孫奉伯只獻琴書,宋明帝大怒,賜死,不久又原諒他。泰始七年(471年),明帝派遣孫奉伯前往淮陰監元會。

泰始三年(467年)奉伯與蕭道成同寢,夢蕭道成乘龍升天,奉伯於下捉龍腳不得。夢醒後告訴太祖說:「兗州(指蕭道成)當大庇生民,弟不見也。」(你將來一定不同凡品,我恐怕等不及了)不久果然去世。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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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齊書》卷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