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柔桑(1957年3月),男,出生於陝西城固,軍事法學家,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軍事法學學科創建的積極倡導者和參與者,北京市法學會軍事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軍事法學研究會創始人之一。中國軍事媒體專事法制新聞第一人。

人物履歷 編輯

1975年4月,高中畢業的張柔桑,和中國那個年代大多數同齡人一樣,踏上了赴農村插隊落戶的「人生第一站」。1976年12月,他應徵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烏魯木齊軍區汽車第53團戰士、文書。1978年6月,他考入新疆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後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烏魯木齊軍區汽車第53團政治處幹事;《解放軍報》社駐烏魯木齊軍區記者組記者;烏魯木齊軍區政治部宣傳部宣傳處幹事;《解放軍報》社政治工作宣傳部編輯、法制組組長、主任編輯,兼任解放軍報社法律顧問處副主任、軍隊律師,專業技術大校軍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民事檢察廳廳長,大校軍階,國家一級高級檢察官。2012年9月起,受聘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1],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軍事法學研究所研究員[2]

張柔桑目前擔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3];北京市法學會常務理事[4];北京軍事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5];中國檢察官文學藝術聯合會委員。他於2007年至2012年擔任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檢察基礎理論專業委員會委員;1991年至2004年,連任三屆中國法學會軍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1986年至2004年,連任四屆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會常務理事,連續18年擔任「全國法制好新聞」評選活動評委。1988年,他受聘兼任解放軍藝術學院藝術概論課兼課教員;1998年起,受聘擔任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兼職教授。1992年至2002年,他兼任中國法學會軍事法學研究會主辦的《中國軍法》雜誌社副總編輯。

文藝青年 編輯

少年時代,張柔桑的理想是做文藝家。當知青時,他開始學習文藝創作,在小報小刊上發表散文、歌曲等。1978年,他以「白夜」的筆名發表了小說處女作《林海女隊長》,作品刊登在中國作家協會新疆分會主辦的《新疆文學》當年第四期上。至1983年,他以「白夜」、「尼雨」、「冰山」、「左岸」等筆名和本名,發表小說、詩歌、散文以及文藝理論和評論等數十篇,部分作品在外國文學研究、文藝理論、電影美學等領域產生過影響[6],其主要觀點至今仍被經常引用[7]

1981年初,正在大學讀書的張柔桑參加了中國當時最權威的外國文學期刊《外國文學研究》雜誌開展的有關西方現代派文學的討論,發表了《它們也代表了文學的未來》一文[8]。198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編印的《文學研究動態》,在介紹有關肯定西方現代派文學的代表性觀點時,摘錄了徐遲戴厚英、張柔桑、毛時安等人的觀點,《新華文摘》轉載了該文。在隨後中國大陸開展的「清除精神污染」運動中,官方對西方現代派文藝思潮進行了批判[9]

張柔桑在大學時期所寫的《一個時代的幻滅——淺論〈了不起的蓋茨比〉》,是中國「文革」後較早研究美國「迷惘的一代」代表作家弗朗西斯•司各特•基•菲茨傑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的論文之一,至今仍是中國國內研究菲茨傑拉德的參考文獻[10]。《走向成熟與真實之路——從「電影和戲劇離婚」談電影美學》一文,是張柔桑的大學畢業論文。文章以當時中國電影理論界正在爭論的電影「去戲劇化」問題作為研究視角,在分析電影與戲劇「七元素論」的基礎上,提出並揭示了電影與戲劇兩種藝術不同的結構形態及其美學特徵。該論文部分內容以《電影藝術特性略談》為題,首發於中國當時最權威的文藝理論期刊——《文藝研究》[11],《電影選刊》等刊物作了轉載。中國藝術研究院電影研究所主辦的《電影文化》期刊,則將《走向成熟與真實之路——從電影和戲劇「離婚」談電影美學》全文發表,該文被評論為這一時期「電影非戲劇理論」的代表性作品之一。

新聞生涯 編輯

1985年9月,張柔桑調任《解放軍報》社政治工作宣傳部任編輯,同年11月13日,受命創辦《解放軍報》也是中國軍事媒體中第一個法制園地————《解放軍報〈軍人與法〉》專欄(後改為專版),他也由此成為中國軍事媒體中第一個專門從事法制新聞採編的編輯、記者。

1986年9月,他根據獲得的新聞線索,采寫編發了海軍司令部建立中國軍隊第一家專職法律顧問機構的重要新聞——《海軍法律顧問處載譽軍營》[12]。在《解放軍報》以頭版頭條刊登此新聞的同時,張柔桑在上級支持下策劃組織了以《解放軍報》編輯部名義召開的軍隊法制建設座談會,邀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央政法機關、軍委總部有關部門以及在京科研院校的軍內外法律專家參加座談,共同為軍隊法制建設建言獻策。座談會形成更新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加快軍事立法步伐,建立必要的軍隊法制工作機構,加強軍事法制理論研究、建立軍事法學學科「四點共識」[13]。此後,《解放軍報》對此跟蹤報導,持續進行輿論推動,高層及時作出決策,最終促成了軍隊律師制度、軍事法制工作機構、軍事法學研究團體以及軍事法學學科的建立[14]

1998年初,張柔桑參加了時任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姜吉初將軍帶隊的軍地聯合調查組,赴河南省湯陰縣對當地建立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機制的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和採訪。從當年2月起,《解放軍報》連續刊登了張柔桑採編的有關河南湯陰縣創建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機制的重大系列報導。這一被稱之為「湯陰經驗」,以及後來張柔桑採編的「壺關經驗」、「承德經驗」、「青島經驗」等一系列涉及國防利益和軍人權益的「維權」經驗,受到高層重視和部隊官兵關注。幾年後,「湯陰經驗」在中國各地開花結果,全國絕大多數地區普遍建立了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權益的工作機制[15]

從事法制新聞工作近20年間,張柔桑採編的上百件法制新聞作品在中國曆年的「全國法制好新聞」、全國「宣傳人大制度好新聞」、「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好新聞」等新聞評獎中,皆分獲一、二、三等獎。由他創辦、主編的《解放軍報〈軍人與法〉》專欄、專版,多次被評為「全國法制好專欄(好專版)」[16]。他還參與創辦了中國第一份綜合性軍事法制期刊《中國軍法》雜誌,多年兼任該雜誌的副總編輯。

1994年10月,張柔桑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會授予「全國優秀法制新聞工作者」(共18名)稱號[17];1997年4月,他被中國司法部、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會授予「全國百佳法制新聞工作者」稱號[18];2001年1月,他被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宣傳「金天平獎」;1989年1月,被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授予「全軍普法先進個人」;1989年6月,被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國司法部授予「全國普法先進個人」;1995年12月,被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國司法部授予「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工作者」。

軍法學人 編輯

從事法制新聞工作後,張柔桑潛心研究法學尤其是軍事法學,多年來在中國部分報刊發表法治評論、法學論文數百篇。主編、合著多部軍事法學教材、論著。

張柔桑較早倡導將軍事法作為一個部門法並建立軍事法學學科;最早提出「軍事法制」的概念,主張用「軍事法制」代替「軍隊法制」,以強調軍事法制是國家法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將軍事法制納入國家法制軌道,與國家法制同步發展,同時維護法制的統一性;較早提出「軍事法制公開性」的觀點,主張軍事立法、軍事司法等法律活動應儘量公開,而非隨意設密,應使其具有透明度,便於群眾知曉和監督,以利於軍事法的實施;較早倡議建立軍事行政法學分支學科,並對軍事行政法的基礎理論進行了研究,主張將部分軍事行政功能政府化,以強化國家行政機關國防職能;他還從法理學角度對紀律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紀律分類的概念和一般定義,在此基礎上,就軍紀的特徵與淵源、軍紀與軍法的關係等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認為軍紀與軍法並非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規範,二者的部分內容具有同一性,在一定條件下涵義相同,可以互換[19]

他參加過多部法律和許多軍事法規(包括「共同條令」)的論證、起草和修訂工作;參加過澳門駐軍司法管轄立法調研,多次赴澳門、香港參加相關會談。

張柔桑是北京市法學會軍事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軍事法學研究會的創始人之一。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他和時任軍委法制局局長圖們[永久失效連結]將軍,時任總後法律顧問處副主任張紀孫教授一起,發起創建軍事法學團體,1990年2月17日,北京市法學會軍事法學會宣告成立[20] ,1991年12月30日,中國法學會軍事法學研究會宣告成立[21]

部分著述 編輯

  • —.《軍人法律顧問手冊》(主編,長征出版社1986年10月出版);
  • —.《軍事設施保護法簡論》(主編,法律出版社1990年7月);
  • —.《紀律條令通論》(合著,藍天出版社1990年8月);
  • —.《中國軍事法學論叢第六卷:海空安全、信息化建設和軍民融合式發展》(執行主編,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
  • —.《我國軍隊內部暫不宜實行行政訴訟制度》(《法學雜誌》1989年05期);
  • —.《略談軍事行政法的對象》(《中外法學》1990年02期);
  • —.《公正與效率:法治化的課題》(《解放軍報》2001年1月14日三版)
  • —.《從嚴治軍嚴在法》(《解放軍報》2003年11月23日三版)
  • —.《加強依法治軍的理論研究》(《解放軍報》2003年12月21日三版)
  • —.《依法治軍的理論思考》(《軍事法論叢》,2003年,03期)
  • —.《堅決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政治工作原則》(《解放軍報》2004年2月22日三版)
  • —.《它們也代表了文學的未來》(《外國文學研究》,1981年01期);
  • —.《一個時代的幻滅——淺論〈了不起的蓋茨比〉》(《新疆師範大學學報》1983年02期);
  • —.《電影藝術特性略談》(《文藝研究》,1983年01期,《電影選刊》1983年04期);
  • —.《走向成熟與真實之路——從電影和戲劇「離婚」談電影美學》(《電影文化》1983年06期)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教授委员会. 2012-04-24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4) (中文(簡體)). 
  2. ^ 法学院新学期全院工作会议暨军事法学导航研究团队签约仪式举行. 法大新聞網. 2012-09-13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4) (中文(簡體)). 
  3. ^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 中國法學會. 2012-11-12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4) (中文(簡體)). 
  4. ^ 北京市法學會.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首都法學網. 2008-07-30 [2014-01-07] (中文(簡體)). [永久失效連結]
  5. ^ 北京市法學會. 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首都法學網. [2014-01-07] (中文(簡體)). [永久失效連結]
  6. ^ 新时期文学研究. 豆丁網.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 (中文(簡體)). 
  7. ^ 艺术规律、多种走向、门类特性讨论. 新浪博客[轉載].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2) (中文(簡體)). 
  8. ^ 張柔桑. 它们也代表了文学的未来. 外國文學研究. 1981, 01: 119–126 [2014-01-07]. ISSN 1003-7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9. ^ 朱穆之. 关于文化艺术工作中精神污染的一些情况和问题的报告. 中國人大網. 1983-11-25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中文(簡體)). 
  10. ^ 張柔桑. 一个时代的幻灭—浅论《了不起的盖茨比》. 新疆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1983, 02 [2014-01-07]. ISSN 1005-924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6). 
  11. ^ 張柔桑. 略论电影艺术的特征. 文藝研究. 1983, 01: 22–24 [2014-01-07]. ISSN 0257-587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6). 
  12. ^ 張柔桑. 海军法律顾问处载誉军营. 解放軍報. 1986-09-03: 頭版頭條 (中文(簡體)). 
  13. ^ 張少瑜. 中国军事法学的过去 现在与未来. 華東政法學院學報. 2000, 04 [2014-01-07]. ISSN 1008-4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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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大赛金榜. 中國全國法制新聞協會. 2007-06-13 [2014-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6) (中文(簡體)). 
  17. ^ 首届全国优秀法制新闻工作者受奖人员名单. 中國全國法制新聞協會. 2007-06-12 [2014-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1) (中文(簡體)). 
  18. ^ 全国百名优秀法制新闻工作者获奖名单. 中華全國法治新聞協會. 2007-06-12 [2014-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1) (中文(簡體)). 
  19. ^ 張柔桑等. 纪律条令通论. 中國北京: 藍天出版社. 1990-08: 1–59 (中文(簡體)). 
  20. ^ 邊同. 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会成立. 法學雜誌. 1990, 03 [2014-01-07]. ISSN 1001-61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1. ^ 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成立. 中國法學. 1992, 03 [2014-01-07]. ISSN 1003-17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1).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