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迫擊炮是一種火器,可以視為是現代榴彈發射器的前身[1]。手持迫擊炮最早出現在17世紀末和18世紀初,專門用於發射有時間引信的手榴彈。其槍身基本上時當時的燧發槍、火繩槍簧輪槍的改造版,改造的主要地方是槍管,一般只有2英寸(5.1公分)至4英寸(10公分)長。同時,武器口徑也會改大以便容納手榴彈;槍口直徑通常在2和2.5英寸(5.1和6.4公分)之間。[2]

1590年代的手持迫擊炮
16至18世紀的德國開發的手持迫擊炮

參考資料 編輯

  1. ^ Hand mortars: An early grenade launchers used from the 1500s through the early 1800s. 29 October 2016 [2023-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07). 
  2. ^ Claude Blair, Pollards History of Firearms Ed. 1983, pp 56-58,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