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波(1929年—1991年1月26日),上海寶山人,中共黨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中共十三大代表。

1945年4月參加新四軍,194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新四軍一師兼蘇中軍區司令部聯絡員、華野四縱參謀、副大隊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十三軍副科長、科長、副處長。瀋陽軍區防突發事件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軍區司令部情報部副部長,二十三軍副參謀長、參謀長、副軍長,駐蘇聯大使館武官,瀋陽軍區副參謀長兼作戰部部長、瀋陽軍區參謀長。曾參加淮海戰役渡江戰役石峴洞北山戰鬥。榮獲三級解放勳章朝鮮三級國旗勳章1985年至1989年,參加指揮東北的抗洪、撲火等重大搶險救災活動。1988年,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曾任瀋陽軍區參謀長[1]

1991年1月26日,因病逝世於瀋陽軍區總醫院[2]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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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平. 重新实行军衔制. 中國軍網. [2012-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11). 
  2. ^ 【李海波】. 上海地方志辦公室. [2018-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