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和鎮靜palliative sedation),也稱臨終鎮靜terminal sedation),在醫學上指通過持續皮下注射靜脈滴注鎮靜劑來減輕臨終病人痛苦的方法。

常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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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終關懷中對有痛苦症狀的臨終病人,應優先採取常規對症治療,例如用止痛藥控制疼痛,用精神藥品控制譫妄等。

如果常規對症治療無效或者不能立即見效,而病人預期的存活時間又很短(一般幾小時到幾天)的時候,醫師可以考慮給予鎮靜劑,使病人的痛苦感受降低到可以容忍或全部消失,甚至使其處於全無知覺的狀態。施行緩和鎮靜與否、如何施行,都需要在醫師和病人或/和其家屬在討論後共同決定。

常用的鎮靜劑為苯二氮䓬類藥物咪達唑侖(midazolam)。其他藥物有巴比妥酸鹽異丙酚(propofol)等。一般不使用嗎啡等阿片類藥,因為這些藥很快產生耐藥性,而且在大劑量容易導致病人激動不安。

給藥後的病人應有醫師或護士留守在身邊,以便隨時觀察情況,調整藥量。藥量以能夠控制症狀的最小劑量為準。如果症狀自行減輕/消失,或者已經使用的常規治療開始生效的時候,應予停藥。否則可以持續緩和鎮靜,直到病人死亡為止。

緩和鎮靜主要用於控制導致肉體痛苦的生理症狀。如果病人的痛苦是出於心理原因(例如畏懼死亡),是否進行臨終鎮靜應在綜合會診後決定。

倫理、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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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學法律一般認為緩和鎮靜和安樂死有根本的不同:安樂死是人為故意加速或導致死亡,而緩和鎮靜則多不會造成加速死亡的結果。在少數情況下,緩和鎮靜的確會縮短病人存活時間,但其治療目的仍然是減輕痛苦,加速死亡只是一個可能的副作用。因此各方面對緩和鎮靜的爭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