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良佐(?—?),號玄水江西吉安府萬安縣人。

生平 編輯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江西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授德化縣知縣,調繁宣城縣。天啓二年四月考選,授兵科給事中,疏劾兵部尚書張鶴鳴王化貞而力為主戰,令之不受經略節制;讐熊廷弼而不與關上兵,且撓其三方布置,封疆破壞,謂鶴鳴宜與二臣同罪。疏陳四事:一謂款虜之區畫宜周、一謂平蜀之善後宜策、一謂剿妖之調遣當酌、一言黔省之救援當速。三年六月為冊封正使,與中書舍人陸一驥冊封益府嘉祥王朱由檉妃唐氏。升刑科右給事中,四年侍養歸,五年十二月為山西道御史劉弘光參劾削籍[1]。崇禎元年三月復官,補給誥命[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六》:天啓五年十二月,山西道御史劉弘光疏參應天府府尹談自省、刑科給事中賴良佐、南京禮部主事張篤敬、內薦邵輔忠、姚宗文、劉廷元。得旨:譚自省以程國祥姻婭,濫廁京兆;賴良佐以李日宣死黨,冒列清華;張篤敬以王圖心腹,復張邪焰,都著削了籍為民,仍追奪誥命。邵輔忠、姚宗文、劉廷元起用已久,著催他速來到任,其餘的該部酌議具覆。
  2. ^ 《萬安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