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固(555年—582年),牢之,南陳世祖文帝陳蒨第五子,封新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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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容華,陳文帝的妃嬪,梁敬帝紹泰元年(555年),生陳伯固。陳文帝即位後,封為容華

生平 編輯

陳伯固少生龜胸,目通精揚白,形狀眇小,而俊辯善言論。565年(天嘉6年)八月,封新安郡王,師事陸瓊。566年(天康元年),陳伯宗即位,陳伯固為使持節、都督南琅邪郡彭城郡東海郡三郡諸軍事、雲麾將軍、彭城郡琅邪郡二郡太守(有主簿陸琰、記室參軍阮卓)。567年(光大元年)閏六月,入朝為丹陽[1]

569年(太建元年),丹陽尹進號智武將軍。任期滿,進翊右將軍。任使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平東將軍、吳興郡太守,以蔡徵為主簿。572年(太建4年),入朝為侍中、翊前將軍。574年(太建6年)正月,轉任安前將軍、中領軍。575年(太建7年)十月,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南徐州南豫州南兗州北兗州四州諸軍事、鎮北將軍、南徐州刺史,以徐伯陽為中記室參軍兼州別駕。他喜好飲酒狩獵,在州不知政事,陳宣帝多次譴責。

578年(太建10年),入朝受侍中、鎮右將軍之位(有諮議參軍蔡徵、諮議參軍事徐伯陽),後為護軍將軍[2]。當年兼國子祭酒、左驍騎將軍。580年(太建12年),兼宗正卿。581年(太建13年)正月,為使持節、都督揚州南徐州東揚州南豫州四州諸軍事、揚州刺史。

582年(太建14年)1月,陳伯固隨陳叔陵反亂,為亂兵所殺,遺體在東昌館門,時年二十八歲。陳後主下詔:「伯固同茲悖逆,殞身途路。今依外議,意猶弗忍,可特許以庶人禮葬。」又詔曰:「伯固隨同巨逆,自絕於天,俾無遺育,抑有恆典。但童孺靡識,兼預葭莩,置之甸人,良以惻憫,及伯固所生王氏,可並特宥為庶人。」國除。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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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書/卷36》,出自姚思廉陳書
 南史/卷65》,出自李延壽南史

參考來源 編輯

  1. ^ 《陳書》卷4:閏月癸巳,以雲麾將軍新安王伯固為丹陽尹。
  2. ^ 《陳書》卷5:〔四月〕丁巳,以新除鎮右將軍新安王伯固為護軍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