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則民(1881年—1951年),江蘇省蘇州府吳縣人、中華民國政治家、律師[1]

陳則民

生平 編輯

他早年留學日本日本大學法科畢業。歸國後,他當選參議院議員、政治討論會副會長。後來他任北京政府的大總統府顧問。1920年(民國9年)之後的3年間,他任蘇州電氣公司董事長。此後他在上海任開業律師。他曾任律師公會會長、上海各路商會連合會會長、納稅華人理事會理事、蘇州電氣廠總辦。[1]

抗日戰爭爆發後,日軍攻占蘇州,陳則民任蘇州地方自治委員會會長。1938年(民國27年)3月,他參加中華民國維新政府,任教育部部長。5月,他改任江蘇省省長。在江蘇省省長任上,1940年(民國29年)3月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汪精衛政權合流後,他獲得留任,任職至同年6月。此後,他任監察院監察區監察使。[1][2]

日本投降後,陳則民被蔣介石國民政府逮捕,後來被判處無期徒刑。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他繼續被收監。1951年,他在蘇州的監獄內病逝。享年71歲。[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2. ^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
前任:
(創設)
教育部長
1938年3月 - 4月
繼任:
陳群
前任:
(創設)
江蘇省長
1938年4月 - 1940年3月
繼任:
(汪精衛政權繼續)
   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前任:
(維新政府繼續)
江蘇省長
1940年3月 - 6月
繼任:
高冠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