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彈科技管制建制

飛彈科技管制建制(英語:Missi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縮寫:MTCR)是一個非正式、自願的國家聯盟構成的多邊出口管制制度英語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 regime[1],建立於1987年4月,目標是規範與管制參與國的飛彈技術輸出與擴散。飛彈科技管制建制主要始於美國前總統雷根1982年簽署的第70號國家安全命令[2]。隨後美國便與西方國家進行協商,最初的參與國有美國、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加拿大與日本[3],目前有35個會員國[4]。擁有最多彈型的中國非簽署國。

飛彈科技管制建制會員國

規定 編輯

只要系統載重超過500公斤、射程超過300公里,可搭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MD)的系統與技術都將管制,列點如下。

  1. 完整火箭系統:彈道飛彈、太空發射載具、探測火箭
  2. 無人駕駛航空器:巡弋飛彈、無人機、遠遙控飛機

參考資料 編輯

  1. ^ 飛彈科技管制建制(MTCR) 附件手冊 2017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簡體中文)
  2. ^ United States, National Security Directive, No. 70 November 30, 1982, 存档副本 (PDF). [2016年10月26日].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6年12月24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3. ^ MTCR, MTCR Partner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4. ^ <印度順利加入飛彈技術管制協定>,《中央通訊社》,2016年6月27日,引用日期:2016年9月1日,存檔頁面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