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正大尼龍罷工事件

正大尼龍罷工事件起於1995年5月9日,到12月22日勞資達成初步協議為止共計228天,創台灣解嚴以來罷工期間最長的紀錄。

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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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尼龍新店廠由於品質極好,業績甚佳,曾有「廠商提現金排隊買貨」的記錄,但長期以來薪資過低,年資20年者薪不過兩萬;罷工前幾年則每況愈下,員工曾表示「公司土地廠房、員工宿舍、球場外租,連洗手間都不敷使用」、「資方少接訂單,迫使拉絲機等單位員工枯領基本工資」,又先後關閉淡水廠、北投廠,工會遂決議要求資方就公司前途做出明確答覆,資方則以開除常務理事黃金明作為回答。

由於資方已有意圖關廠的跡象,而尼龍廠停機一週以後要恢復生產需要甚大成本,所以罷工一段時間以後,罷工性質實際上已變成資遣條件的訴求;資方長期避不出面,勞方堅持到底,造成了台灣解嚴以來空前的罷工天數:1995年5月9日開始,到12月22日勞資達成初步協議為止共計228天,到1996年雙方簽定協議書止共計250天。

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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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會在有關廠跡象、未正式宣佈時就採取行動。由於會員凝聚性高,只有極少數人在一開始配合資方維持生產,被會員成功阻擋,幾天內就使得復工完全不可能。
  • 罷工就採取八小時上班制(聚於廠內車棚),而非1989年遠東化纖罷工事件的24小時封鎖線,使會員能長期堅持下去,並且兼做副業維持家計。
  • 全台灣第一個縣級產業總工會──台北縣產業總工會,其理事長、常務理事長期持續領導、協助整個罷工行動,及各會員工會的支援,發揮了上級工會對基層工會的機能,而舊有的全總-省總-省人纖-縣總等各級工會,實際上對抗爭行動的協助甚少。
  • 佔抗爭員工大多數的女工,不但在歷次遊行、抗爭及陳情時無所畏懼,而且長期負責所謂「罷工大鍋飯」,節省工會不少經費支出。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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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法商東吳大學政治大學台灣大學世新大學等校學生組成的訪調小組在抗爭後寫成《我們要活下去-關於正大尼龍罷工事件的紀錄與分析》一書,其中有詳細的報導、分析,並包括了與事者的訪談紀錄。

  • 正大尼龍罷工事件訪調學生小組著(1999),《我們要活下去-關於正大尼龍罷工事件的紀錄與分析》(台北:勞動人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