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少正卯

由Kolyma在話題建議拆分出孔子誅少正卯事件條目上作出的最新留言: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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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有關版權問題) 編輯

我寫的少正卯詞條,版權在我,我願意貼到維基就是授權維基。然而維基以版權為理由刪除,但是又轉貼同樣有著明確原創人的文段,例如4月6日的文段就是另有原創人。這種編輯明顯是一邊按自己需要侵犯版權,一邊以侵權為理由排斥不同觀點。

我第一次編輯,並沒有刪除不同意見的文段,但是其後的編輯,都刪除我的文段,但是又抄襲我寫的開頭幾句。

儒學有害腦健康,儒生們自己保重吧。呵呵。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孔門立雪對話貢獻)於2009年4月6日 (一) 12:43‎加入。

抓不到權力你們就什麼都不是!監視本詞條我早已經調查過維基編輯爭議的混亂狀況,也早就計劃好一直維護到不能再編輯為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113.64.114.104對話 貢獻)加入的。

您好,並不是因為「侵權」而移除內容,只是您添加的內容沒有參考來源,是原創研究,而維基百科講究的是可供查證Ben.MQ 2009年4月6日 (一) 13:0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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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維基百科通常是這樣運作沒錯...所以一定要附上來源,如果你很想把自己的貼上去...某幾個方法就是:你弄個部落格公開,然後引用自己。你找認識的出版社出書,然後引用自己。你找認識的搞上個新聞,然後引用自己的新聞。我個人一方面覺得這種要求導致這種作法最後又導致詭異的現象,不過另一方面覺得這好像也是必須引用來源之下不得已的方法。所以我覺得這如果是維基百科常見的作法及一貫的原則,作者不需要覺得自己被針對,而是弄清楚他們的原則或常見的作法,然後找適當的管道成事。

(當然,這些作法會造成的詭異狀況,就是錯誤的言論只要可以藉由謠言、抹黑、訛傳的方式,上新聞或網路,甚至在不計作者名的網頁弄出篇文章,又或者刻意花錢買廣告洗新聞,就可以製造出一堆彷彿可信的來源,然後透過引用這些來源,讓自己的說法合理有證據的貼上維基百科,讓不明事理的路人閱讀。這是另一個長遠的問題就是了,並非這篇的主要情況。)

另外我也認同(1)「少正卯」事件、「少正卯被殺」事件,應該獨立分開。(2)維基百科應該整理結論重點,而不是把細節全寫在百科上,這部分應該是作者的責任,這邊不是期刊也不是論文集。(難道數學還得把幾十頁的證明過程全貼上wiki嗎?顯然不可能。)你如果自己公開一個部落格網頁,應該就可以自己引用自己,網頁上同時有簡化版與完整版,維基百科直接引用簡化版內容,然後在簡化版網頁中,引導有興趣的讀者進一步閱讀完整版。我想這是可行且不複雜的方法。

至於什麼儒學有害腦健康..這種攻擊性卻空洞的言論沒有必要出現在討論中,維基百科應該是呈現有來源的事實,就算是殺人魔、納粹、邪教、武器、毒品,一樣可以做簡單中立的介紹。此外,如果要批評儒家思想,我建議你先弄懂孔孟心性論是什麼,再來對儒家作批評。

Untitled 2(有關其他來源及非百科內容) 編輯

關於當代學說的連接多失效,且難以認定其代表性,因為相關文章在網上也能找到很多,部分源於學報專著,部分出自報章社論.

徐復觀通過考證認為孔子沒有殺少正卯。(見http://www.kyxk.net/bbscon.php?bid=258&id=22144)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馬作武認為孔子殺了少正卯。(見http://journal.chinalawinfo.com/Article_Info.asp?Id=4143)

獨立學者秋風(姚中秋)認為孔子沒有殺少正卯。(見http://www.xbsb.com.cn/xbsbnews/sbjt/kaijuan/2009-10-21/30843.html)

徐復觀 「一個歷史故事的形成及其演進——論孔子誅少正卯」 《中國思想史論集》 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版

馬作武 孔子殺少正卯考論 An Analyse of the History Story「Confucius’s Killing Shaozhengmao」 《中外法學》 2005 第5期 總第101期 頁碼616 http://journal.chinalawinfo.com/Article_Info.asp?Id=4143

秋風 孔子誅少正卯是專制理念杜撰的故事 長江商報 http://cjsb.cnxianzai.com/pinglun/2009/1009/164485.html

另外,本條目應集中講述少正卯其人,特別是生平.例如職業,學派,政見,事跡等(若有文獻記載的話).而不是爭論少正卯是如何死的或該不該死等後人的見解,這已經是學術研討,而不是百科內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9.126.28.221對話貢獻)於2010年1月22日 (五) 02:39‎加入。

建議拆分出孔子誅少正卯事件條目 編輯

補提請討論。拆分理據:現有內容過度描述「孔子誅少正卯事件」,其比重已不符一個人物條目應有要求。--Kolyma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10:09 (UTC)回覆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史料,比重能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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