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侃(1391年—15世紀),秉和江西南昌府豐城縣城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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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侃是太僕寺丞丁維南之子,洪武年間跟隨父親到南京官邸,九歲時父親背著他到御前朗讀完整的《大明律誥》,得賜銀幣寶鈔。十八歲在永樂三年(1405年)中舉人[2],次年(1406年)會試副榜,授含山訓導,改任清流宣德元年(1426年)陞吳江教諭,教育十子嚴厲而勤奮,弟弟丁俊擔任御史道經吳江,他勸勉對方:「你為王事不要營私,違反的話不許相見。」後陞寧國教授,改任建寧,三次聘任鄉試考官後請求退休回鄉[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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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一·人物》:丁維南,字良正,沙湖人……子侃,孫鍊。侃字秉和,洪武中隨父宦京邸。九歲父維南負至御前莊讀《大明律誥》無遺,賜銀幣寶鈔。弱冠領永樂鄉薦,上南省中乙榜,授清流訓導,陞吳江教諭,居官清慎,造士得人,陞福建建寧教授,三典文衡乞休歸,明教職以名著者十一人,侃其一。
  2. ^ 同治《豐城縣志·卷八·選舉》:永樂三年乙酉鄉試 解元張叔豫 ……丁侃 字秉和,沙湖人教授,有傳
  3. ^ 乾隆《吳江縣志·卷二十二》:丁侃,字秉和,豐城人,年十八中鄉試,授含山訓導,宣德元年陞吳江教諭,施教嚴勤,士子多所造就,弟俊為御史道經吳江,侃戒之曰:「竭方王事莫營私,違吾言不許相見。」俊見兄未嘗少坐,其家法之嚴如此,後陞寧國教授,侃所著於古詩文尤長云。 本莫旦《松陵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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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一·人物
  • 同治《豐城縣志》·卷八·選舉
  • 乾隆《吳江縣志》·卷二十二
官衔
前任:
陳祿
明朝吳江縣教諭
1427年-1437年
繼任:
戚虎
未知 明朝寧國府教授
正統年間
繼任:
彭徵
前任:
俞深
明朝建寧府教授
正統年間
繼任:
羅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