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瑜(1957年4月),男,广西邕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哲学专业毕业,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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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西北流县塘岸镇党委书记、镇长;贵港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百色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行署专员。1998年1月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2007年11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免职,2008年10月被正式双开并移交法办,2009年8月31日以贪污和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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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西原副主席孙瑜落马轨迹:以女儿名义受贿. 新浪. [201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政府职务
前任:
李 克
百色地区行政公署专员
1996年4月—1998年1月
繼任:
马 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