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藻(?—1640年),字子元,號玄根直隶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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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元年辛酉科乡试五十八名举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十三名,二甲二十一名進士。户部观政,授户部主事,五年管新太仓,六年升陕西司员外,本年升保定知府。崇禎二年升山西霸州道副使,三年(1630年)调永平道,四年改河南副使,遵化道[1]。崇禎四年,以右僉都御史[2],擔任遼東巡撫[3]。六年加俸一级,九年升兵部右侍郎、右副都御史,十一年升兵部左侍郎,加服俸一级,兼右都御史。十二年加兵部尚書[4],十三年回部管左侍郎事[5]。後以大學士巡抚辽东,當時吳三桂“拜其门下”,又與其子方光琛“缔盟为忘形交”。崇祯十一年(崇德三年,1638年),陈新甲主議和,遣一藻赴盛京(沈阳)與清廷接触,於是方一藻派遣一名“瞽人卖卜者”周元忠到清廷洽談[6],皇太极基本上同意。方一藻建议用隆庆年间“俺答封贡”的模式与对方谈判。為黄道周所排斥,连上三疏。和议之事不了了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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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萬山,萬曆五年进士,官至按察使。有子方光琛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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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30卷
  2.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52卷
  3.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706號
  4.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3532號
  5.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方一藻,玄根,易六房,甲午十二月初一日生。歙县人,辛酉五十八名,会十三名,二甲二十一名。户部政,壬戌授户部主事,乙丑管新木倉,丙寅升陕西司员外,本年升保定知府,己巳升霸州道副使,庚午调永平道,辛未改河南付使,遵化道,辛未升右佥都御史、巡抚遼東,癸酉加俸一级,丙子兵部右侍郎、付都御史,戊寅升兵部左侍郎,加服俸一级,兼右都御史,己卯加兵部尚書,庚辰回部,管左侍郎事,回籍。曾祖口。祖日章,贈副使。父萬山,进士、按察使。
  6. ^ 《明史》卷二百六十一
官衔
前任:
祝萬齡
明朝保定府知府
天啟年間
繼任:
史躬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