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世守,字惟约,号玉槎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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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魁,授行人,升吏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2],再掌大选,门绝私交。四十年起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添注。天启元年(1621年),累遷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3]。后罢歸,天启五年起升刑部右侍郎[4],尋爲御史潘汝祯倪文焕參劾爲东林遗奸,被削籍[5]。崇禎即位,起復原官,引年乞休,召对赐宴,驰驿回籍。服官清慎,虽居要枢,而不竞不絿,在籍三十馀年,终始一节,温温德隅,人无间言,称完品云[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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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西通志》
  2. ^ 万历四十年四月,起升原任文选司郎中朱世守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添注。
  3. ^ 天启元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李瑾、朱世守、大理寺右寺丞唐世济俱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瑾巡抚顺天、世济巡抚南赣、世守巡抚广西。
  4. ^ 天启五年五月,改刑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薛貞为左侍郎,起升原任广西巡抚右副都御史朱世守为刑部右侍郎。
  5. ^ 天启五年十月壬辰,浙江道御史潘汝祯疏参刑部右侍郎朱世守、大理寺寺丞杨一鹏、兵部侍郎刘策、布政使陆完学均系东林遗奸,不宜混厕仕路。得旨:俱削籍,追夺诰命。
  6. ^ 《吉安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