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遒節(14世紀—15世紀),景宣福建興化府莆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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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遒節是永樂三年舉人林長懋的弟弟,在永樂九年(1411年)中江西鄉試舉人,十三年(1415年)成進士[2],獲授庶吉士[3],轉刑部主事,兄長入獄時外調慶遠通判正統二年(1437年)改任瀘州知州,有勤政廉潔名聲[4]

當時鶴慶土知府高倫暴虐,靖遠伯王驥上奏革除土知府,並推薦林遒節擔任流官知府,正統八年(1443年)就任,撫治彝族族人,並修建壇廟、驛堡,規制為之一新,因母喪回鄉,正德年間入祀名宦祠[1][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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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乾隆《莆田縣志·卷十八·人物志》:林長懋,字景時,永樂乙酉鄉薦……弟遒節,永樂乙未進士,授刑部主事,長懋下獄時調平樂通判,遷知瀘州,廉介公勤,尤加意學校,陞鶴慶軍民府知府,以母喪歸。
  2. ^ 乾隆《莆田縣志·卷十三·選舉志》:鄉舉……永樂九年辛卯……林遒節 字景宣,長懋弟,江西中式,乙未進士……永樂十三年乙未陳循榜……林遒節 附兄長懋傳
  3.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二》:(永樂十三年三月丁巳)命……第二甲第三甲進士……林遒節……為翰林院庶給事【吉士】。
  4. ^ 光緒《瀘州直隸州志·卷七·官師志下》:林遵節,正統二年任,不詳里居,《明一統志》作遒節,稱其廉介公勤,尤加意學校,賢能著聞,後陞鶴慶府知府。 《提名碑》作道節,《廣輿記》亦作遒節,瀘州名宦。
  5.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一·名宦》:林遒節 莆田人,進士,厯官刑部主事、廣西慶遠通判、瀘州知州,時鶴慶土官知府高倫暴虐,靖遠伯王驥奏革之,即薦遒節為流官知府。正統八年蒞任,撫治彝民,壇廟驛堡多所建修,規制一新,正德間崇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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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乾隆《莆田縣志》·卷十三·選舉志
  • 乾隆《莆田縣志》·卷十八·人物志
  • 光緒《瀘州直隸州志》·卷七·官師志下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一·名宦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二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廖謙
明朝慶遠府通判
宣德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郭輝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許世德
明朝瀘州知州
1437年-1443年
繼任:
賀讓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昔寶赤
(元朝知府)
明朝鶴慶府知府
1443年-正統年間
繼任:
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