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棐(15世紀—15世紀),公輔南直隸太平府蕪湖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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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棐是正統三年(1438年)應天鄉試舉人,四年(1439年)中會試副榜,授江夏訓導,陞德化教諭,再晉南京國子監學錄,陞為監丞;歷任皆能造士,為當時勤學的典範,他的文章連續而有清思,鄉人作碑碣必定找他撰寫,有《修縣治記》流傳[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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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蕪湖縣志·卷五十·人物志》:胡棐,字公輔,正統戊午領順天鄉薦,己未會試乙榜,任湖廣江夏訓導,陞福建德化教諭,擢南京國子學錄,晉監丞;所履皆造士地,勤學端範,於時稱最,為文章亹亹有清思,鄉人士以碑版屬者必稔其人無諛詞,有《修縣治記》載邑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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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蕪湖縣志》·卷五十·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董許
明朝德化縣教諭
正統年間
繼任:
陳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