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榕(1880年—1957年),字斐章,浙江省山陰縣人,曼徹斯特維多利亞大學畢業,法政科進士。

丁榕

籍貫 浙江省紹興府山陰縣
字號 字斐章
配偶 謝羅采
出身
  • 宣統三年進士出身
著作

《書》

生平[1] 编辑

  • 父母早亡,他離開鄉間學習收發電報,後到上海入中西書院學習英文。畢業後入廣學會,協助翻譯英文書籍,介紹人是後來成為其舅兄的謝洪賚。後隨李提摩太去英國,先入里茲大學,第二年轉入曼徹斯特維多利亞大學。1907年獲法學士,1909年又連獲文學士、文學碩士學位。他還常去倫敦林肯律師學院參加演講辯論等活動,從而獲得大律師執照。
  • 宣統三年(1911年)九月,經學部驗看考試列最優等,賞給法政科進士[2]
  • 後到上海,加入高易公館律師事務所,任組合律師。
  • 南京臨時政府司法部提法司任命丁榕等32人為公家律師。
  • 商務印書館董事和法律顧問、五洲大藥房、固本肥皂廠、華安人壽保險公司、光華火油公司和康元制雌廠等企業法律顧問。上海留英同學會會、律師公會會員、中華文化基金會理事等社會職務。

著作 编辑

  • 『上海公共租界之治外法權及會審公廨』,《東方雜誌》第十二卷第四號 民國四年四月一日(1915年4月1日) 英國維多利亞大學法學士倫敦林肯會律師 丁榕斐章

註釋 编辑

  1. ^ 「商務印書館法律顧問丁榕」,《出版史料》,2003年第3期
  2. ^ 『丁榕,年32歲,浙江人。習法政科,本屆考試列最優等,擬請旨賞給法政科進士。「溥偉等為請分別給予遊學畢業生出身以示獎勵事摺」,宣統三年九月初六日。』《歷史檔案》199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