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洪(15世紀—16世紀),秀學,號閬山,江西廣信府鉛山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丁洪是宋朝信州知州丁黼的六世孫,在正德八年(1513年)中舉人,次年(1514年)聯捷進士[2],獲授武昌知縣,捐俸施藥粥救濟人民,十四年(1519年)調任鄞縣,在當地查清冊籍和丁口、終日勤政危坐不移,吏員都恐懼屏息;判案查考完整、分析中肯,判決後召吏巡視,每天數百人,無人不心服,同時也借助獄中賊人引導,搗毀巨寇陸毛三巢穴,人稱有為。

之後丁洪改任當塗,入朝為工部郎中[3],因為剛直外調汀州知府,轉官杭州,很快辭官回鄉,協助知縣黃中揭帖,並上疏設哨船應付盜賊蜂、建議立縣應對窰民,著有《聞山詩集》,到八十一歲去世[1]

慈谿人張昺曾為鉛山知縣,在鄉試取錄丁洪,對方以副使請老,他就朝夕照顧,張昺去世後他也為其經紀其喪[4]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同治《鉛山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丁洪,字秀學,宋信州知州丁黼六世孫也,登正德甲戌進士。性行端介,屢抗權貴,厯官汀杭二州守,母老乞歸;先令武昌,荒疫並作,洪捐俸施藥粥,民賴以生,調鄞縣,士民咸戴,祀名宦。及任當塗,有巨寇陸毛三者穴區謀不軌,洪誘獄中老賊潛為引導,擒勦搗其穴;晉工部郎,治河底績運道得通,後出知杭州府不赴,居鄉三十年。於弋陽爭騾馬利害,佐邑令黃中揭帖凡十二辨,當道据為定案。鉛盜蜂起,上書郡縣設哨船,商民利之,橫峯窰民不時作亂,洪建議立縣,三致書朝紳,興安由是立,著有《聞山詩集》,卒年八十有一。 人物志、府志
  2. ^ 同治《鉛山縣志·卷十二·選舉志》:進士……明……正德九年甲戌唐皋榜 丁洪 字秀玉,□□人,厯任汀杭二府知府,有傳……舉人……正德八年癸酉科……丁洪 見進士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嘉靖八年八月)丙戌十三道御史吳仲等言……至如待詔葉幼學,吏部郎中胡森,員外郎潘潢、劉一正,主事王激,禮部員外郎張敔,工部郎中丁洪,刑部員外郎張寰,南京刑部郎中劉汝輗養病……
  4.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五·名宦傳》:丁洪,字季學,鉛山人 嘉靖志 ,正德九年進士。由武昌令鄞縣 案嘉靖志在正德十四年 ,清冊籍、驗丁口、品嗇第,豐若家至而戶及,勤政終日而危坐不移,羣吏退聽竦息,詰捕句稽腹案整整,當鞫訊之際毫分縷析曲中肯綮,獄成召吏視遣,日不下數百人無不心服。嘗曰:「漢法三章至明切也,殺傷昭矣。盜公匿賦者若固有之,何哉故吞併欺隱之弊,尤所究心。」 《李堂贈丁侯考績之京序》 人稱有為 嘉靖志。洪為張昺令鉛山所取士 《明史》張昺傳 ,至是昺以副使請老 《甬上耆舊集》 ,旦夕候起居,為具蔬食,及卒含殮不具,洪經紀其喪 張昺傳

參考文獻 编辑

  • 同治《鉛山縣志》·卷十二·選舉志
  • 同治《鉛山縣志》·卷十五·人物志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五·名宦傳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
官衔
前任:
黃侃
明朝武昌縣知縣
1515年-1517年
繼任:
郭時明
前任:
蔣福陵
明朝鄞縣知縣
1519年-1523年
繼任:
劉宗仁
前任:
袁鎔
明朝當塗縣知縣
1525年-1528年
繼任:
張一厚
前任:
劉烱
明朝汀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馬坤
前任:
婁志德
明朝杭州府知府
1534年-1535年
繼任:
方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