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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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工业部,是国务院曾经下设的一个部。
历史编辑
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地方工业部。
1956年5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撤销地方工业部,成立轻工业部。
领导人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国务院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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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设立 | 国务院地方工业主管部门 1954年9月21日至1956年5月12日 |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