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识别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行政区划上的识別码,同时是一项由国家标准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过并公开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标号为GB/T 2260,并加上后缀发布年份,如GB/T 2260-200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华北地区(1区)
东北地区(2区)
华东地区(3区)
中南地区(4区)
西南地区(5区)
西北地区(6区)
台湾地区(7区)
港澳地区(8区)

此国家标准于1980年首次发布,并在1982年、1984年、1986年、1988年、1991年、1995年、1999年、2002年及2007年发布更新版本,现时最新版本是GB/T 2260-2007第1号修改单[2]

基本应用 编辑

此标准规定了县级或以上行政区划的数字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和字母代码(省级行政区由2位大写字母组成,地级或县级行政区由3位大写字母组成),适用于对行政区划进行标识、信息处理和交换等[3]。然而,在一般应用上,数字代码更为普及,例如有以下范畴:

数字代码编码规则 编辑

1 1 0 1 0 1
省级 地级 县级

数字代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代码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层
(第一、二位)
一级行政区 1开头(华北地区
2开头(东北地区
3开头(华东地区
4开头(中南地区
5开头(西南地区
6开头(西北地区
7开头(台湾地区
8开头(港澳台地区
9开头(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 第2-3位代表证件的申领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 第4-6位代表持证人的国籍(ISO 3166-1数字代码
第二层
(第三、四位)
省(自治区)下辖的地级行政区 01−20、51−70[i]表示地级市
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直辖市下辖的县级行政区 01表示市辖区的汇总码
02表示县、自治县的汇总码
03表示县级市的汇总码(重庆市曾经使用,现时已没有直辖市下辖的县级市)
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 90表示县级行政区的汇总码
第三层
(第五、六位)
地级市下辖的县级行政区 01−20、51−80[j]表示市辖区、特区、工矿区(其中01表示市辖区的汇总码[k][l]
21−5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81−99表示地级市代管的县级市
直辖市下辖的县级行政区 01−20、51−80[m]表示市辖区
21−50表示县、自治县
81−99表示县级市(重庆市曾经使用,现时已没有直辖市下辖的县级市)
地区(自治州、盟)下辖的县级行政区
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
01−20表示县级市
21−80表示县、自治县、旗、特区、林区[n]工农区、县级镇[o]县级管理区[p]

代码的排序、更改与撤销 编辑

一般来说,区划代码是按照政区设立的日期[q],依数字的顺序排列的。但早期部分地级市因应市辖区的性质,分为城区与郊区两个类型,而区划代码排列的开始位置亦有所不同。城区代码由“02”开始排列(“01”是地级市市辖区的汇总码),郊区则由“11”开始排列。例如武汉市江汉区等6个城区由“420102”排起,洪山区等7个郊区则由“420111”排起。这种排序方式近年已不再使用,但现存此情况的地级市在新设市辖区时,尚未有准则应在城区还是郊区的代码后排下去,造成代码疑问。

单纯的政区更名并不会更改代码。管辖范围有变化,或政区合并且同时沿用原有政区之一名称,一般会沿用原有政区的代码[r][s],但不同类型的政区合并沿用原有政区之一名称,代码可能沿用[t],也可能不沿用[u]。大部分政区类型改变[v],例如撤县设区、撤县设市等,代码则需要更改。上级行政区发生变化,例如所属政区撤地区设市,代码也需要更改。上级行政区发生变化,下级行政区间的代码虽改变,但除非下级行政区类型改变,排序一般不变[w][x]。为保证代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变更而撤销的代码一般不会再赋予其他政区使用[y]

代码的发布与维护 编辑

虽然理论上行政区划代码应经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才公开发布并生效,但实际上行政区划经常有变更,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不是恒常地发布最新的代码,而且审核县级或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和变更等是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负责。因此,当有县级或以上的区划变更时,民政部会按照上述规则赋予变更后行政区新的区划代码。民政部公布的代码几乎与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一模一样,但亦有例外。例如2017年第2号修改单中海南省儋州市三沙市的代码分別是“460300”、“460400”,正好与民政部公布的互换了排序[12]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编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的基础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亦发布《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作为前者扩充与延拓的配套标准,与GB/T 2260配合使用,国标号为GB/T 10114,于1988年12月首次发布,2003年作第一次修订[13]

此标准用作编制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即乡级行政区)代码,包括街道办事处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代码由九位数字构成,代码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1 1 0 1 0 1 0 0 1
省级 地级 县级 乡级
  • 第一段(第一至六位)即所属行政区采用GB/T 2260编制的六位数字代码。
  • 第二段(第七至九位)表示乡级行政区:
    • 001−099表示街道办事处;
    • 100−199表示镇;
    • 200−399表示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

编制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代码时,当只表示县级或以上行政区划时,第七至九位可补上“000”,以保证代码长度一致。与GB/T 2260相似,政区更名不需更改代码,政区类型或隶属关系变更,则需重新赋码。为保证代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变更而撤销的代码不得再赋予其他政区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GB/T 10114只列出了编制规则,并没有如GB/T 2260般列出行政区的具体代码。

村级区划代码 编辑

在国家标准GB/T 2260与GB/T 10114中未有涵盖村级行政区的区划代码编制,因此在理论上暂时未有村级区划代码的国家标准。然而在实际应用上,部分政府部门亦有编制村级的区划代码。例如国家统计局根据国家标准GB/T 2260和GB/T 10114编制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其中《统计用区划代码》由十二位数字组成[14]

1 1 0 1 0 1 0 0 1 0 0 1
省级 地级 县级 乡级 村级

其中头九位数字是根据国家标准编制的行政区划代码,第十至第十二位数字为村级代码。

非正式行政区划的代码编制 编辑

理论上,虽然根据上述方法编制的行政区划代码可以涵盖全国所有行政区划,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各地存在各种“非正式”的行政区划。所谓“非正式”,即是民政部未予承认的行政区划[z],例如各地方政府普遍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城市新区,以及部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政企合一单位、农垦单位、林业单位、兵团单位等。这些非正式行政区划不会被列入国家标准的行政区划代码中,然而个別部门,例如国家统计局,仍会因应实际需要而赋予这些单位独立的代码。例如2017年版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列明“为满足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和数据汇总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对一些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编制了统计汇总识别码”[16]

县级或副县级 编辑

非正式县级或副县级开发区在《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级码段为71−80,唯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开发区;
  2. 开发区的管理等同于县级人民政府,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能,即管理开发区内的社会公共事务;
  3. 开发区至少管理一个乡级单位;
  4. 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并运作两年及以上。

较典型的例子有:

还有一些较特殊的非正式县级或副县级行政区,例如:

乡镇级 编辑

民政部未确认的开发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乡级单位”,乡级代码为400−599。

较典型的例子有:

另外,“198”是用来赋给虚拟乡镇级单位的代码,例如部分已由市辖区直管社区的城市,如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统计局赋予虚拟乡镇代码340705198代表直管社区的汇总。

村级 编辑

民政部未确认的园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村级单位”,村级代码为400−599(498、598除外)。

  • 400−499表示类似居民委员会(不含498);
  • 500−599表示类似村民委员会(不含598);
  • 498表示虚拟居民委员会;
  • 598表示虚拟村民委员会。

另外,“398”是用来赋给乡级单位直接管辖村民小组单位的代码。

部门编码的差异 编辑

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县级或以上的行政区划代码在不同部门的系统上都是统一的。出现差异的情况往往是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的编码,以及对非正式行政区划的编码。例如国家统计局赋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232701”这个代码,然而当漠河县在2018年撤县设市时,民政部则将“232701”这个代码赋给了漠河市,国家统计局为避免引起混乱,给加格达奇区另赋代码“232761”[17]

民政部与统计局在乡级行政区划的代码编制有较多差异,例如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为例,可以看出两个部门的编码差异。全旗12个乡、镇、苏木中,只有2个镇是两个部门都赋给了同一代码。

行政区名称 2017年民政部区划代码[18] 2017年统计局区划代码[19]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15 02 23 000 15 02 23 000
百灵庙镇 15 02 23 100 15 02 23 104
满都拉镇 15 02 23 101 15 02 23 102
希拉穆仁镇 15 02 23 102 15 02 23 103
明安镇 15 02 23 103 15 02 23 107
巴音花镇 15 02 23 104 15 02 23 108
石宝镇 15 02 23 105 15 02 23 105
乌克忽洞镇 15 02 23 106 15 02 23 106
达尔罕苏木 15 02 23 216 15 02 23 213
巴音敖包苏木 15 02 23 217 15 02 23 215
查干哈达苏木 15 02 23 218 15 02 23 214
西河乡 15 02 23 219 15 02 23 216
小文公乡 15 02 23 220 15 02 23 217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1.0 1.1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公民身份号码中,前6位地址码为“830000”[7]
  2. ^ 第二位数字应该由1开始顺序排列,唯重庆市在1997年成立时,民政部通知“重庆市在全国行政区划排列中,重庆市列四川省之前”,因此赋予“50”为重庆市的代码,以实现这个排序[4]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称拥有台湾地区的主权,然而并未实际管治,所以实际上代码只在全国省级行政区排序上使用,详见台湾问题
  4.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公民身份号码中,前6位地址码为“830000”,与分配的数字代码不同,与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序列相同[5][6]
  5. ^ 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共七省一市,台湾因特殊性,一般单独列出,统计资料时也常不包含在内”[7][8]
  6. ^ 1997年国务院通知“在全国行政区划序列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列在台湾省之前”[5],与行政区划代码的排序不同。
  7. ^ 2000年国务院通知“在全国行政区划序列中,澳门特别行政区列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后、台湾省之前”[6],与行政区划代码的排序不同。
  8. ^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地只设立非政权性区域组织,所以实际上代码只在全国省级行政区排序上使用。
  9. ^ 1991年,因应广东省潮州市升为地级市,原本标准规定的地级市码段“01−20”不敷应用,因此从地区一级的码段“21−70”中分割出“51−70”一段作为地级市的码段,“21−50”仍保留为地区一级的码段。
  10. ^ 2019年,因应黑龙江省伊春市行政区划调整、设置金林区,原本标准规定的市辖区码段“01−20”不敷应用,因此仿照此前直辖市市辖区采取方法,从县一级的码段“21−80”中分割出“51−80”一段作为市辖区的码段,“21−50”仍保留为县一级的码段。
  11. ^ 目前只有贵州省六盘水市例外,原本应作为市辖区汇总码的“520201”赋给了钟山区使用。这是历史原因导致的,六盘水市于1978年设市时辖水城盘县六枝3个特区,没有市辖区,所以没有预留市辖区的汇总码,3个特区分別赋予“520201”-“520203”为代码,后来在1987年撤销水城特区设立钟山区、水城县时,钟山区继承了水城特区“520201”这个代码至今。
  12. ^ 中山市东莞市不设区的市同样保留有汇总码。
  13. ^ 2014年,因应重庆市铜梁县撤县设区,原本标准规定的市辖区码段“01−20”不敷应用,因此从县一级的码段“21−80”中分割出“51−80”一段作为市辖区的码段,“21−50”仍保留为县一级的码段。
  14. ^ 唯一的例子为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代码为“429021”。
  15. ^ 唯一的例子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畹町镇,代码为“533126”[9]
  16. ^ 唯一的例子为江西省井冈山管理局,代码为“360521”[10],1981年井冈山撤局设县,此代码不再使用,但1983年后又成为分宜县的代码。
  17. ^ 不适用于第一层(省级)代码,第一层代码的顺序是按照大区分列,以及建国以来国家规定的省级行政区排序而定。
  18. ^ 例如北京市东城区(“110101”)与崇文区(“110103”)合并成新的东城区,就沿用了原东城区代码“110101”。但亦有例外,如2006年哈尔滨市香坊区(“230106”)与动力区(“230107”)合并组建新的香坊区(“230110”),新的香坊区并未使用原香坊区代码“230106”;再如2020年芜湖市弋江区(“340203”)与三山区(“340208”)合并组建新的弋江区(“340209”),新的弋江区并未使用原弋江区代码“340203”。
  19. ^ 合并政区时不沿用原有名称一般不会沿用代码,如2018年长治市城区(“140402”)与郊区(“140411”)合并组建潞州区(“140403”),潞州区未采用原有两个政区的代码,再如2007年乌鲁木齐市东山区(“650108”)与昌吉回族自治州米泉市(“652303”)合并组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650109”),米东区并未采用原有两个政区的代码。
  20. ^ 例如2011年重庆市万盛区(“500110”)与綦江县(“500222”)合并组建重庆市綦江区,沿用原万盛区代码“500110”。
  21. ^ 例如2014年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440903”)与电白县(“440923”)合并组建茂名市电白区(“440904”),电白区并未采用原有两个政区的代码。
  22. ^ 有少数政区类型改变代码不会更改,包括地区改设自治州(例如1981年贵州省撤销兴义地区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时仍保持行政区划代码不变)、县改设自治县(例如2003年四川省撤销北川县设立北川羌族自治县时仍保持行政区划代码不变)。
  23. ^ 例如2013年青海省撤销海东地区设立海东市乐都县(“632123”)代码顺序本在平安县(“632121”)之后,但由于调整同时乐都县被撤销并设立为乐都区(“630202”),其代码顺序移动至平安县(“630221”)之前。
  24. ^ 其中一个例外为直辖的重庆市万县区(万州区)(“500101”)、涪陵区(“500102”)排在原四川省重庆市下级行政区第一位的渝中区(“500103”)之前,原因可能是考虑到前者二区的前身万县市涪陵市在重庆直辖前为地级市,而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区)虽为黔江地区行政公署驻地,但不是地级市,因此没有此等地位,只能按顺序排在原涪陵市下属县之后。
  25. ^ 但亦有例外,如2000年四川省撤销眉山地区雅安地区巴中地区资阳地区四个地区设立眉山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致使用作地级市的码段“01−20”不敷应用,而重新启用了“511400”这个原本赋予给了1995年成立、1997年划归直辖重庆市的地级涪陵市的代码(《对GB/T 2260-95的补充变更对照表》中已明确将“511400”赋予涪陵市)予眉山市,而未有按照广东省潮州等市的先例,依从规则启用“515100”代码(如依从规则,“515100”应为资阳市)。民政部在整理历史资料时为免混乱,将1995至1997间短暂存在的地级涪陵市给予代码“517000”[11]
  26. ^ 民政部鉴于各种“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不是实际的行政区划,因此,各类“开发区”均不编制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代码。“开发区”中的县以下行政区划,可依据“开发区”范围内的街道、镇、乡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建制编制代码[15]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关于征求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2. ^ 关于批准发布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0).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4. ^ 民政部关于重庆市的简称和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5. ^ 5.0 5.1 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6. ^ 6.0 6.1 国务院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7. ^ 7.0 7.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20-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04).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53年). 中国政府网. [2020-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9. ^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截止1984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9-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10. ^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截止1980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9-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2). 
  11. ^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截止1996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9-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12. ^ 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19-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0). 
  13. ^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14. ^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9-11-25 [2023-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3). 
  15. ^ 统计上使用的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16. ^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发布说明. 国家统计局. [2018-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17. ^ 2018年统计用区划代码 - 大兴安岭地区. www.stats.gov.cn. [2019-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7》.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7年5月. ISBN 978-7-5037-8122-3. 
  19. ^ 2017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来源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GB/T 2260-2007
民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