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事业单位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原名人民法院报社,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1]。
人民法院报 PEOPLE`S COURT DAIL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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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日报 |
持有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創刊日 | 1992年10月1日 |
語言 | 简体中文 |
总部 | 北京市 |
CN | 11-0194 |
網站 | 电子报 |
简介
编辑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的前身是人民法院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主办《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以及内部文化刊物《天平》等媒体[2]。此外还负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官微、官博,以及旗下各种微信微博app[3]。人民法院报社拥有东花市(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永定门(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东庄幸福二巷18号)两处办公区[4]。2016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人民法院报社”更名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3]。
下属媒体
编辑《人民法院报》
编辑《人民法院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发行的全国性报纸,创刊于1992年10月1日,报名为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所題,2000年1月改为日报发行[5]。
2018年,报纸入选2017年全国百强报纸推荐名单[6]。
《人民司法》杂志
编辑中国法院网
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
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于1998年1月成立,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报社(后改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主办,2004年取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负责组织法治题材的影视剧、专题片的选题策划和拍摄工作[7]。
参考文献
编辑- ^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事业单位在线. [2017-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2).
- ^ 人民法院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法院网. 2013-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5).
- ^ 3.0 3.1 人民法院报社更名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凤凰网. 2016-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 ^ 关于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201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6).
- ^ 《人民法院报》简介. 百报扶贫. [2017-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赵新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2017年全国“百强报刊”推荐名单开始公示. www.ce.cn. 中国经济网. 2018-01-16 [2021-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影视中心. 中国法院网. 201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