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相,官銜。晚唐时期,为了笼络跋扈一时的节度使,朝廷授予他们同平章事中书令头衔,与宰相并称,号为使相。五代沿用,实际上不行使宰相的权力。宋代,在亲王、留守、节度使等加侍中中书令和同平章事者都称为使相,不参预朝政和签署朝政命令,只在朝廷除授大臣的诏令上副署,这种副署多是形式性质的,真正行使了实质意义的,两宋仅存一例,即乾德二年「赵普拜相事」,由趙光義簽署。

关于使相的职责和人员问题,《宋史·卷一百六十一·志第一百一十四》有详细记载: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者,皆谓之使相。不预政事,不书敕,惟宣敕除授者,敕尾存其衔而已。乾德二年,范质等三相皆罢,以赵普同平章事李崇矩枢密使。命下,无宰相书敕,使问翰林陶谷。谷谓:“自昔辅相未尝虚位。惟唐大和中甘露事,数日无宰相,时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书。今尚书亦南省长官,可以书敕。”窦仪曰:“谷之所陈,非承平令典。今皇弟开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可书敕。”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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