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函财经应用文里面的一个专业名词,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应用文。指在经济活动中,卖方在买方未按约定期限缴交款项而使用的信函。商务贸易中,经常会出现买方超过规定期限尚未将货款付给卖方的情况,此时卖方就应该发出催款函提醒买方付款结账。[1]

格式 编辑

标题 编辑

可直接表明催款函,也可以在催款函前面加上紧急两个字。[1]

称呼语 编辑

顶格写上收函公司的名称或个人姓名。[2]

正文 编辑

催款单位和欠款单位的全称和账号,必要时写上催款单位的地址和电话以及经办人的姓名;双方交易往来的原因、日期、发票号码、欠款金额、拖欠贷款等情况。

处理意见可以从这几方面予以说明:一是要求对方说明拖欠的原因;二是重新确定一个付款的期限,希望对方按时如数交付欠款;三是如再次逾期拖欠,将采取罚金或其他措施。[2]

落款 编辑

写明催款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公章,最后注明发文日期。[2]

參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财经应用文写作.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8年: 86. ISBN 978-7-5095-8315-9. 
  2. ^ 2.0 2.1 2.2 财经应用文写作.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8年: 87. ISBN 978-7-5095-8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