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祜(482年—537年9月6日),一作[1],字保安[2]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魏太武帝拓跋焘曾孙,长乡县侯拓跋提之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编辑

元祜以给事中为起家官,转任司徒主簿,升任太尉从事中郎,又出任游击将军,转任冠军将军、平城镇将。当时北魏四处兵祸烽起,元祜出任后将军、代理恒州刺史,封武强县开国子,食邑三百户[3]孝昌三年(527年),元祜担任信都城防城都督,弟弟元孚担任冀州刺史。葛荣从春到冬,围困信都一整年,信都因为粮食耗尽没有援兵被攻克。葛荣想要先杀死元祜的侄子元子礼,元孚请求先死换元子礼一命,他向葛荣叩头流血,葛荣才放弃。葛荣集中部下,商议元祜和元孚等人的生死。元祜和元孚各自诬陷自己承认过失,争先恐后的求死。元孚部下潘永基等数百人都叩头请求处死自己,让元孚活着。葛荣说:“这些都是北魏的忠臣义士。”于是北魏的俘虏五百人都得以免死[4][5][6]

元祜后出任平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兼任太仆卿。等到关中扰乱,元祜出任散骑常侍光禄勋卿潼关都督,又加武卫将军,加号安南将军、东道军司。元祜又出任使持节、都督三徐诸军事、镇东将军徐州刺史,很快加卫将军,其余官职如故。不久元祜又兼任侍中、兼领军将军永熙三年二月壬午(534年3月29日),前任徐州刺史元祐出任卫大将军仪同三司[7]。元祜又出任宗师,其余官职如故。元祜又出任侍中、其余官职如故,加号骠骑大将军[3]天平四年岁次丁巳八月甲子朔十六日乙卯(537年9月6日),元祜去世,虚岁五十六[8],国家追悼,赠予使持节太傅司徒公录尚书事、都督四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冀州刺史、侍中、开国子如故,谥号孝穆,其年闰月癸亥朔廿二日甲申(537年11月10日)葬于邺都城西漳河之北的皇宗陵墓内[2]

墓葬 编辑

因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输水渠道计划通过磁县北朝墓群所在地区,受河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工程文物保护办公室的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工作队于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间,抢救性发掘清理了磁县北朝墓群M003号墓,发现元枯墓志一方,出土随葬品190多件[2]。2008年4月8日,元祜墓考古发掘项目和河南安阳固岸东魏北齐墓地考古发掘项目,联合作为北朝考古项目,荣获200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9]

家庭 编辑

曾祖 编辑

祖父 编辑

父亲 编辑

兄弟 编辑

儿子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詹文宏 等主编. 《燕赵碑刻 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卷 下》. 天津市: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5.03: 700–701. ISBN 978-7-201-09178-5 (中文(繁體)). 
  2. ^ 2.0 2.1 2.2 《河北磁县北朝墓群发现东魏皇族元祜墓》, 《考古》 (11期), 2007年, (11期): 963–966 [2018-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5) 
  3. ^ 3.0 3.1 3.2 3.3 3.4 马忠理,冯小红,崔冠华编. 《磁县北朝墓群出土碑志集释》.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21年12月: 17–20. ISBN 978-7-5010-7224-8 (中文(繁體)). 
  4. ^ 《魏书·卷十八·列传第六》:后为葛荣所陷,为荣所执。兄祐为防城都督,兄子子礼为录事参军,荣欲先害子礼,孚请先死以赎子礼,叩头流血,荣乃舍之。又大集将士议其死事,孚兄弟各诬己引过,争相为死。又孟都、潘绍等数百人皆叩头就法,请活使君。荣曰:“此魏之诚臣义士也。”凡同禁五百人,皆得免。
  5. ^ 《北史·卷十六·列传第四》:后为葛荣所陷,为荣所执。兄祐为防城都督,兄子礼为录事参军。荣欲先害子礼,孚请先死以赎子礼,叩头流血,荣乃舍之。又大集将士,议其死事。孚兄弟各诬己引过,争相为死。又孟都、潘绍等数百人皆叩头就法,请活使君。荣曰:“此魏之诚臣义士也。”凡同禁五百人,皆得免。
  6.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五十一》:葛荣围信都,自春及冬,冀州刺史元孚帅励将士,昼夜拒守,粮储既竭,外无救援,己丑,城陷;荣执孚,逐出居民,冻死者什六七。孚兄祐为防城都督,荣大集将士,议其生死。孚兄弟各自引咎,争相为死,都督潘绍等数百人,皆叩头请就法以活使君。荣曰:“此皆魏之忠臣义士。”于是同禁者五百人皆得免。
  7. ^ 《魏书·卷十一·帝纪第十一》:壬午,以卫将军、前徐州刺史元祐为卫大将军、仪同三司,以骠骑将军、左卫将军元斌之为颍川王。
  8. ^ 《河北省磁县北朝墓群M003墓主人元祜的线粒体DNA分析》, 《南方文物》 (04期), 2016年, (04期): 963–966 [2018-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7) 
  9. ^ 刘萍. 走近"十大考古新发现":河北省磁县东魏元祜墓(图). 中国经济网. 2008-06-13 [2018-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