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基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冯基平(1911年—1983年),男,辽宁法库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冯基平早年投身革命,1932年被捕,关押在草岚子监狱。随后经中共地下党营救出狱,随后担任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四纵队第19团团长[1]。1944年,担任绥蒙保安处副处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北京市副市长等职位,在任期间负责京密引水渠建造施工和主持修建秦城監獄

1964年9月起,调任陕西省委常务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诬陷成共產黨的「叛徒」,从1966年6月到1975年5月被关入他親自主持修建的秦城監獄關押了9年[2]。在狱中带镣铐长达四年之久。1979年7月,他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秘书长,后改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随后担任中顾委委员,1983年9月29日病世。

轶事 编辑

馮基平是秦城監獄工程負責人之一。故他后来曾經說:「我要是知道我建的這座監獄是關押我自己的話、我一定會把它建得更好一些。」[3]

主抓大案 编辑

  • 1950年辅华合记矿药厂爆炸案
  • 1954年国民党特务段云鹏
  • 1960年伪造周总理签字诈骗银行案

家庭 编辑

女儿冯璐,女婿贺鹏飞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薄一波郑天翔刘有光周仲英等. 坚韧忠贞为人民——回忆冯基平同志. 人民日报. 1984-10-05 [2011-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2. ^ 温丽和. 革命志士冯基平传略. 铁岭文史资料第八辑. [2011-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1). 
  3. ^ 特寫:薄熙來將在秦城監獄「享奢華」?. BBC News 中文. 2013-09-20 [2020-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19)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