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居士(6世纪—597年),中山(今河北定州)人,隋朝人物,刘昶的儿子。

刘居士的父亲上柱国彭公刘昶和隋文帝有旧交,隋文帝非常亲信他。刘居士负气仗义,不遵朝廷法度,多次犯罪,隋文帝因为刘昶,都宽宥了他。刘居士有恃无恐,更加骄横放纵,他将公卿大臣子弟中高大健壮的人聚集到自己家里,在他们脖子上套上车轮,然后用棍棒一通乱打,快被打死还能不屈服的,就被称为壮士,与他相交为友。刘居士党羽三百人,无故殴打路人,侵夺财物,为非作歹,连公卿大臣、后妃公主也都不敢和他们计较。他姐姐经常劝他,他也不听。有人上告刘居士图谋不轨,文帝大怒,将刘居士斩首,非常多公卿大臣的子弟受到牵连,被除名为民。

参考文献 编辑

  • 隋书》,卷七十六 列传第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