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揆楚(1938年7月),湖南双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地方政治人物。曾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经历 编辑

刘揆楚是湖南省双峰县杏子铺镇大丰塅廖家冲人。早年曾先后在娄底市春元中学湘乡市第一中学读书。1958年,考入原西安矿业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在校期间,于196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

1973年5月,刘揆楚调到韩城矿务局工作,先后在象山矿和下峪口矿任职;1982年7月,升任陕西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83年4月,出任陕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1988年9月,担任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陕西公司经理。1990年10月,调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工作,任副部长;1993年2月,晋升部长;并于1993年5月召开的中共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省委常委、继续兼任组织部部长[1](至1998年6月)。1998年1月,当选第九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3年退休。[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中共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 [2015-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2. ^ 刘揆楚介绍. [2015-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11). 
政党职务
前任:
支益民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部长
1993年2月 - 1998年6月
繼任:
刘玉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