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籍甫(1916年),陕西神木县刘家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军事人物。

生平 编辑

1934年1月加入共青团,8月参加革命工作,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神木共青团四区区委组织部长、五区团委书记,神府团特委组织部长,红军独立师政治部青年科科长。1937年至1945年,历任八路军警备六团政治处青年干事、连指导员、营教导员、晋绥军区二十七团二营营长[1]

1945年至1949年,相继担任神府地区河防司令员兼神府支队队长,晋绥军区警备一团团长,率部执行攻打神木高家堡,攻占神木、府谷县城及麻镇、准噶尔旗、杨家湾、王家湾等大小战斗任务。之后又奉命参加绥包战役太原战役[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获得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等。1950年至1962年,历任六十九军107师副师长、军炮兵副司令兼高炮主任,参加了朝鲜战争中印战争。1962年至1973年,任西藏军区山南军分区司令员、西藏军区副参谋长兼拉萨警备区司令员。1973年至1981年,调任山西省军区副参谋长,后为省军区顾问,1981年4月离休,军级待遇[3]

参考 编辑

  1.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兴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 兴县文史资料 第8辑. 2004.10: 93. 
  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府谷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府谷县文史资料 第5辑. 1990.12: 29. 
  3. ^ 《榆林人物志》编纂委员会编. 榆林人物志. 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7.09: 81. ISBN 7-224-0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