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

制订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英語:Minimum Wage-Fixing Machinery Convention)是1928年6月16日第十一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一项公约,又称1928年确定最低工资办法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第26号公约(C026)[1][2]公约于1930年6月14日生效。[3]

1928年确定最低工资办法公约
制订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
簽署日1928年6月16日
簽署地點瑞士日内瓦
生效日1930年6月14日
締約方挪威
保管方国际劳工局局长
語言法语
英语

内容 编辑

公约[4]第一条主要规定缔约国应承允制订或维持确定最低工资率的办法。

批准情形 编辑

截至目前,已有105个国家批准该公约。中华民国于1930年5月5日批准该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则于1984年6月11日承认该公约,公约同日对中国生效。[1][3]

  英国于1985年7月25日退出了公约。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 treaty.mfa.gov.cn. [2020-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2). 
  2. ^ Convention C026 - Minimum Wage-Fixing Machinery Convention, 1928 (No. 26). www.ilo.org. [2020-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1). 
  3. ^ 3.0 3.1 Ratifications of ILO conventions: Ratifications by Convention. www.ilo.org. [2020-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1). 
  4. ^ 制订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文本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