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肇邦(1974年2月1日),香港警察大埔分區指揮官,曾為無線新聞記者[1],於香港逃犯條例爭議期間多次代表香港警察公開發言而得到關注。

早年經歷 编辑

劉肇邦1996年畢業於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曾經是無綫新聞部記者[2],在世貿反恐戰爭期間曾深入阿富汗作報道。其後於2002年離開無綫新聞,其後加入香港警察。他於2013年接受《東周刊》訪問的時候,表示當時感覺記者工作重複,開始考慮將來的發展,又希望改變社會,而警隊規模龐大亦具挑戰性,於是投考督察。[1]

家庭 编辑

劉肇邦的父親劉容根也是警務人員,曾於2002年獲頒授香港警察榮譽獎章。[2]於加入警隊後,他2002年結婚,其後誕下兩名兒子。[1]

警隊職務 编辑

劉肇邦曾經於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公共關係科工作,現在是大埔分區指揮官。[1]於香港逃犯條例爭議期間,劉曾經多次多表警察發言,例如回應2019年萬聖節期間一抗議活動時,指警方有權要求任何人除下面罩﹑蒙面物品﹑或者抹去臉上的彩繪[3],又形容參與黃色經濟圈市民,抵制個別商店是黑社會常用的滅聲手法[4]

雨傘運動期間被指威脅「無間道」督察 编辑

於雨傘運動期間,督察施恒於警隊內任「無間道」助網民起警員底被揭發,其後施恒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於聆訊期間,劉肇邦被指以施恒的妻子作威脅,對施恒說如果不想其妻被查問便承認搜到的電腦、硬碟等設備是屬於他本人,其後劉否認。[5]

僭建天台屋醜聞 编辑

於2020年5月,劉肇邦及其家人被揭發其於西貢北港新村涉僭建及霸佔官地,記者到該村屋觀察,發現天台有一間逾兩米高的白色天台屋,設有窗戶及冷氣機,天台另有一大型L形簷篷架,簷篷下擺放不少雜物,包括晾衫架及洗衣機等。根據2007年1月地政總署高空圖片,相關僭建物當時已經存在。另外,地下花園一角也有佔用官地之嫌,佔用面積約26平方呎。當時除了劉肇邦外,亦有其他警務人員,例如時任輔警總監楊祖賜,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民亦被揭發僭建。城市規劃師吳永輝審視後,指該天台屋屬僭建物,L形簷篷是不能拆的金屬架,亦屬僭建物,除非業主有向政府申請短期租約,否則便屬佔用官地。及後劉肇邦回應稱,會配合相關部門指示處理今次事件。[2][6][7]

資料來源 编辑

  1. ^ 1.0 1.1 1.2 1.3 前戰地記者劉肇邦 拒絕主流. [2020-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8). 
  2. ^ 2.0 2.1 2.2 警司劉肇邦村屋涉僭建天台屋 前警察父親同村屋花園亦涉霸官地. 明報. 2020-05-20 [2020-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7). 
  3. ^ 萬聖節發影片警告 警方:有權要求除面罩卸妝. 立場新聞. 2019-10-31 [2020-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1). 
  4. ^ 中產平民. 支持警察嚴正執法. 眾新聞. 2020-01-07 [2020-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5). 
  5. ^ 警隊無間道指遭以妻作脅 被逼認電腦及硬碟屬於. 蘋果日報 (香港). 2016-11-02 [2020-08-09]. 
  6. ^ 【知法犯法】現身警方快訊籲巿民守法 PPRB警司劉肇邦疑僭建兼霸官地. 蘋果日報 (香港). 2020-05-20 [2020-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7). 
  7. ^ 警方拒評李漢民元朗單位劉肇邦西貢村屋被指有僭建個案. 香港電台. 2020-05-20 [2020-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