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軍人監獄在監馬時彥叛亂案

台灣軍人監獄在監馬時彥叛亂案,又稱軍監叛亂案軍監屠殺事件,為1952年發生在台北安坑軍人監獄之獄內叛亂案,受刑人在獄中相互學習共產主義,遭指控為叛亂行為,先後多人遭槍決。[1]

事發過程 编辑

1949年5月24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遭逮捕的叛亂案犯經保密局審訊、軍法處判決後,陸續送至綠島新生訓導處,1952年底部分受刑人被送到台北安坑軍人監獄,由於受刑人認為一罪不應兩判,或對當局採取消極抵抗,以陳行中為主開始研讀學習馬克思主義,陳英泰回憶,在軍人監獄時,陳行中等一些人很喜歡寫東西,明目張膽四處傳閱,讓人捏一把冷汗,王乃信甚至警告過他們,要他們衡量如果發生問題可能會相當嚴重。但是當時陳行中等人認為,他們既然被以叛亂罪判刑,因為思想及言論而遭判罪,一罪不應兩判,最後導致多人遭重新審判,以在監獄內組織叛亂活動的名義,許多人遭改判死刑。此事件據白色恐怖受難者陳英泰表示,係一莫須有之獄內屠殺事件。[2]

本案由馬時彥被送進反省房開始,由於馬時彥的行為相當異常,令陳英泰感到側目,諸如抓著欄杆對管理人員高唱國際歌,與陳行中等人慷慨激昂的談話,在積極分子中走動,特別是在放風時,由於太富有戲劇性,讓陳英泰等人認為他可能是演戲或是精神狀況有問題。1953年5月27日,軍監進行大抄房,許多人遭到移送軍法處審訊,並依照查抄出的違禁物品進行判決。吳逸民在此事件中僅遭加管訓三年,與其他人改為死刑有相當大的差異,陳英泰從吳三連傳與當時情況認為,既彭孟緝通知吳三連其子涉入危險,表示有未審先判的可能,係有關單局主導之屠殺事件。[2]

結果 编辑

本案牽連遭判死刑者馬時彥祝英傑黃胤昌、郭聰輝、丁桂昌王幼石劉水龍杜誠、黃藻儒、郭文魁、陳行中、鄔榮盛、杜楓,而同案陳正宸,則是對革命狂熱,他本人涉案輕微只獲判五年卻覺得輕判很沒面子,後因陳行中而遭改判死刑,林聲發則因為兩度越獄而遭重判死刑,蕭坤裕病死。

同案吳哲雄吳榮河顏錦華徐維琛吳逸民則僅施以感化教育,另因抄錄馬恩主義理論唯物論階級鬥爭等,黃金煌王鶴棋劉煌吳長生陳森沂周永富呂華璋李清增李榮源林金春黃樹丙陳來發陳永生、江德龍、陳金波、林德星顏大樹詹阿輝孫天來周坤如林學禮邱奎璧張敏生陳奕雄王成家林拾皆加感化教育。[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國防部軍法局. 馬時彥等叛亂案.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7-03-13~1960/12/10 [2017-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6). 
  2. ^ 2.0 2.1 陳英泰. 《回憶,見證白色恐怖》下. 唐山出版社. 200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