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嘉佑(16世紀—17世紀),字世德,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1]。
吳嘉佑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舉人,授大名通判,抓捕大盜,水災後興建黃堤,代理濬縣事為政清簡,振興地方文教、提拔當中俊秀,不久因為忤逆同僚而請求退休。他個性愷悌,別人有燃眉之急總會傾財相助,曾捐輸百畝田地賑濟貧窮士子,得知州刻碑紀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