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方思(?—?),方之,號蓼堪[1]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民籍,祖籍宜興縣,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復社成員。為徐汧之門生。以博學聞名於江南。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應天乡试舉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刑部观政,本年授四川潼川州知州,调涪州,十六年(1643年)入觐[2],升户部员外郎,管理册库。

引用 编辑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吴方思,曾祖性,嘉靖乙未进士,赠少傅、大学士;祖尚行,太学生;父宗奎,萬曆辛卯舉人。蓼堪,诗二房,壬子年十二月初八日生,武进县人,癸酉四十八名,会试三十九名,二甲十四名。刑部观政,本年授四川潼川知州。
  2. ^ 《明季北略》:(崇祯十六年五月)十五日,赍阁臣羊酒,陈、蒋谓:「伴食无状,贻我皇忧。」方负愧,遂收成命。延儒亦权辞,竟同陈、蒋准允。时涪州知州武进吴方思蓼堪入觐在京,见邸抄,顿足致虑曰:「圣眷替矣。」